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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大法弟子李惠丰被辗转劫持和酷刑折磨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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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14日】我叫李惠丰,男,32岁,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的大法弟子。

我于2001年1月22日晚17时左右被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刑警三中队强行抓走;1月23日被送到齐齐哈尔市第二看守所关押。2001年7月被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以强加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2年。我一审不服从判决依法上诉,写了上诉状,但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决中竟然说我一审服从判决不上诉。于2002年1月24日被送到哈尔滨第三监狱进行迫害。于2004年7月1日被转到大庆红卫星监狱至今。

自从2001年1月22日被抓至今,政府极个别恶警亲自或指使刑事犯人对我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现将迫害我的过程叙述如下:2001年1月22日在同修文杰家17.00时左右被突然闯进的5名刑警三中队警察将我们5人蒙上头光着脚带到刑警三中队。紧接着对我进行刑讯逼供,把我双手用手铐从后面扣上然后将双手挂到2米高的铁钩上,用绳子把双脚绑上,一拉绳子将身体抻平,那种感觉极其痛苦,警察觉得还不过瘾,就在旁边用脚踹我,使我来回悠荡加重我的痛苦,嘴里还大叫着“我的快乐就是建立在你的痛苦之上”。然后又把十万伏的电棍打开,插到我小便处触电(这种刑罚叫“上大挂”)。致使我小便处被电糊,双臂六个多月后才能抬起来。第二天我被送到齐齐哈尔市第二看守所,在那里遭受了一年的迫害,使我骨瘦如柴。2001年7月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法院一审以强加给我的罪名判我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我在法院送达书上写了“不服判决、上诉”。回看守所后写了上诉状交给法院,可是齐齐哈尔市中级法院的二审判决中竟然写着我和文杰(文杰,大法弟子,被判刑11年,她也上诉了)一审服从判决不上诉。法院竟如此违法造假迫害大法弟子。

2002年1月24日我被送到哈尔滨第三监狱集训队。由于我不认罪,被集训队干警:黄大队、龚大伟送到小号里进行残害,那时正好是2月份,天气正冷,它们不让我穿线衣线裤,并把前后窗户都打开,晚上也不给被褥,每天只给极少量的玉米糊,还派两个刑事犯看着我,关了39天看我快死了才放出来。半个月后我被转到了六监区,白天晚上它们派刑事犯看着我。在六监区对我进行了——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强制写思想汇报,强制写“三书”、“揭批”等等的迫害。大队长朱文臣、唐心民更是采用了“辱骂、侮辱、扣押家属给我邮的钱和物,使我连洗漱用品都买不了,扣押家属信件不让通信等等卑鄙的手段。唐心民还执法犯法,指使刑事犯打我(幸好这个犯人对大法弟子印象好不忍心动手),肆意残害大法弟子。

哈尔滨监狱“610办公室”主任陈树海、李福才,经常对我和其他大法弟子进行强制洗脑,强制观看迫害、侮辱法轮功的录像。2001年至2004年由于哈尔滨监狱警察指使刑事犯人将多名大法弟子打死、打残,迫于外界的压力和被迫害大法弟子的控诉,哈尔滨监狱为了掩盖迫害真象,于2004年7月1日将哈尔滨监狱108名大法弟子分别转到大庆、泰来、牡丹江等监狱进行迫害。我和其他大法弟子共30名于2004年7月1日被转到大庆红卫星监狱。到大庆监狱后,大庆监狱为了配合黑龙江省劳改局,掩盖迫害真象,将30名大法弟子除衣物、被褥、洗涤用品外的所有物品全部扣押,至今没有归还。7月9日我被分到一监区,在这里同样遭到了——限制人身自由、不允许家属接见,违法扣押我给驻大庆监狱检察院的上诉状等迫害。长达5年多的迫害,对我身体和精神上均遭到严重的伤害。我爱人张淑哲和我一天被抓,先被教养,后被判刑,至今在哈尔滨女子监狱遭受迫害,家破碎了,双方家人长期沉浸在痛苦之中。

在这里我向全世界所有有正义感、有良知的、善良的国家和人民严正控告:迫害我和所有大法弟子的——中国各级公安恶警、看守所、检察院、法院、劳改局、教养院、610办公室、哈尔滨第三监狱、哈尔滨女子监狱,大庆红卫星监狱等所有参与迫害大法及大法弟子的邪恶之徒。

希望全世界善良的国家和人民能够帮助我们洗刷耻辱,匡扶正义!


控告人 大法弟子:李惠丰
200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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