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轮功的都是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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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2月1日】
  • 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党委书牛玉峰被判刑12年

  •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街道办主任郭春杰被送司法机关

  • 延边地区敦化市国保大队教导员车祸死亡

  • 吉林省体育局党委书记车祸死亡

  • 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党委书牛玉峰被判刑12年

    沈阳市于洪区迎宾路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牛玉峰积极追随中共及“江罗”犯罪集团迫害法轮功,2005年1月,因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牛玉峰在任职期间对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骚扰、勒索罚款,并于99年10月-2000年5月、2000年7月5日-2000年8月11日、2001年农历新年前后和2001年5月间,伙同区政法委、610、区公安分局等部门,先后四次在于洪区福利院办洗脑班,迫害法轮功学员近30名,并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保证、用问卷方式诋毁法轮功。

    牛玉峰任职期间采取虚开工程款收据的手段,贪污公款8万元;借承包工程之机收受贿赂10万元;在乡政府偿还债务时,擅自改变乡政府的决定,以高于市场价格购入汽车,用于偿还债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万元。牛玉峰因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街道办主任郭春杰被送司法机关

    沈阳市和平区胜利街道办事处主任郭春杰,在2000-2004年任职期间,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2005年1月,郭春杰遭恶报,因涉嫌受贿、贪污犯罪被送司法机关。

    郭春杰2000年到北京将上访的法轮功学员押送到当地,向学员勒索罚款,几年来多次到学员家逼迫写“保证书”,态度蛮横,伙同区政法委、派出所等部门绑架辖区内的法轮功学员等。

    郭春杰在职期间贪污公款15万元,侵吞90平方米共有住房一套,在组织协调退路进厅工作中,向房地产开发商索要现金10万元,将20万元未入帐的公款以奖金的名义发给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自己分得2万元。郭春杰因涉嫌受贿、贪污犯罪已被送司法机关。


    延边地区敦化市国保大队教导员车祸死亡

    吉林省延边地区敦化市国保大队教导员匡山积极参与迫害大法弟子,造下了很大的罪业。2005年1月6日匡山在开微型面包车出去办案时被撞在一棵大树上暴死,车上有三人,其余两人受伤。


    吉林省体育局党委书记车祸死亡

    吉林省体育局党委书记董天艳自99年“7.20”以后,紧随江泽民迫害本单位的法轮功学员,强迫学员放弃信仰写“五书”,停发学员的退休金。还有的学员被迫流离失所也与他有直接关系。2005年1月5日,在长白山开会的董天艳,开雪地摩托车时出车祸,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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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迫害法轮功和大法弟子是造业极大的事。常人平时有灾有难,都是自己欠下的业力需要偿还所致。如果再加上迫害法轮功所造的天大罪业,即便伤及性命也很难一次还清,通常下了地狱还得继续受罪,直到还清为止。奉劝那些还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不法之徒们:不管你是否相信神佛的存在,都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做赌注。赶紧悬崖勒马停止你们的罪恶行为并将功赎罪,赎回自己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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