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龙井市王秀清生前遭受迫害的更多情况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2月4日】在中共恶党六年多的对法轮功的迫害中,王秀清先后被四次绑架,其中两次被送洗脑班,一次被非法劳教一年,送至长春黑嘴子劳教所进行迫害。在恶党不法人员长期迫害下,身心受到很大的伤害,于2005年11月3日含冤离世。

大法学员王秀清,女,53岁,未婚,生前是吉林省龙井市老头沟镇太阳村人。在修炼前跟其父母一起居住,后来父母相继去世后,就只有她一个人艰难度日。那时,她身体多病。1997年秋,一个偶然的机会得到大法,走上了修炼大法之路,身体很快就发生了变化,身上的病不翼而飞,走路一身轻,一切的变化使她高兴在心,每逢遇到熟悉的朋友、熟人,她都说“法轮大法好,是大法救了我。”

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对法轮功开始了残酷的镇压、血腥的迫害。王秀清也被老头沟派出所不法人员强行绑架,劫持至龙井市政府强制洗脑迫害。在黑嘴子劳教所,五大队恶警王丽梅用多种酷刑手段对王秀清施以了残酷的迫害。在被迫害中,她坚信师父、坚定大法,无论恶警用什么手段,她都坚持修炼大法,拒绝所谓的“转化”,最后堂堂正正的闯出了魔窟。

从劳教所出来后,她就一直在做讲真象、揭露邪恶迫害的事。不久,由于被当地恶人举报,她又一次被老头沟派出所绑架,劫持至龙井市公安局迫害。后在师父慈善呵护下正念走脱,从此她一直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因在历次的迫害中,她遭受了很多酷刑,受到很大的伤害,致使她身体越来越差,于2005年11月2日含冤离世。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