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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恶中共与迫害政策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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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2月30日】(明慧记者黎鸣综合报道)历史上,曾有德国纳粹虐杀奸淫犹太妇女;“南京大屠杀”中,日本军人奸淫中国妇女;六年多来,中共和江氏集团对法轮功的灭绝性迫害中,对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摧残,更是令人发指,邪恶至极。没有一个政党或团体象中共这样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利用国家机器,对数目庞大的本国百姓进行如此丧尽天良的蹂躏。

据“法轮功人权报告”中“对妇女施暴”部份的描述:数十万遭到羁押的法轮功女学员中,没有几个能逃过被剥光衣物的羞辱(有时是长期的),不准使用卫生棉,性侵犯或强暴威胁,或是胸部及外阴部遭拳打脚踢等等。更邪恶的是,警察不仅指使在押犯人对女学员进行性迫害,甚至中共警察也兽性大发,强暴或轮奸法轮功女学员、用电棍电击阴道、用硬毛刷插入阴道刮搔、将女学员扒光衣服丢入男牢…… 一位死里逃生的法轮功女学员说:“那里面的邪恶外界是无法想象的。”

2005年11月25日,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里,警察何雪健竟然在一个下午接连强暴两名女法轮功学员,其中有相当何某母亲一般年纪的妇女。另有河北省邢台公安局及一个区分局的警察,在一辆警车里,把非法抓捕的女学员双手铐住,进行轮奸,送到看守所后又扒光她们的衣服用竹条抽打,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

在广东,几乎所有看守所、劳教所的警察毒打女法轮功学员的前胸、乳房、下身,用电棍电乳房和阴部,用打火机烧乳头,将电棍插入阴道电击,将几把牙刷捆绑一起,插入阴道用手搓转,用火钩钩女学员的阴部;男警察当众乱摸女学员的敏感部位,侮辱学员;不仅如此,警察还用手抓住男法轮功学员的睾丸攥,长时间用电棍电击男学员的阴部致重伤溃烂出血,手段极其下流残忍。

沈阳马三家劳教所里,法轮功学员因不放弃信仰,经常被扒光衣物,赤身露体站在录像机前受凌辱;长时间赤身露体站在雪地里挨冻;阴部遭受电棍电击。2000年6月,18名女法轮功学员被扒光衣服,扔进男牢房,遭受警察鼓动的男囚们的强暴。

为了方便非法关押,河南省淮阳县鲁台乡怀孕九个月的法轮功学员王桂金被当地610警察和计生委合谋抓去强行引产(实为堕胎)。

99年10月31日被非法拘留在长春市的八百余位法轮功修炼者中有怀孕的妇女,也有带着婴儿的妇女。目击者说:“一名警察踢一位怀孕妇女的腹部,疼得孕妇汗流满面痛苦不堪……”。

……

* 中共制度性唆使和保护犯罪

* * 河北涿州警察接连强暴两妇女案——受害人正被悬赏搜捕

2005年11月24日晚,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警察将法轮功学员刘季芝(女,51岁)和韩玉芝(女,42岁)从家中抓走后,对她们进行非法审讯和毒打,期间一个警察在刘季芝上下身乱摸,并无耻的说:“这就叫耍流氓吗?”“再炼法轮功,罚得你们倾家荡产!”

25日下午,警察何雪健把刘季芝带到一间屋里,劈头盖脸的暴打,随后又把刘季芝按倒在床上,摸她的乳房,撩开她的衣服用电棍电击乳房。看着电出的火花,姓何的警察连说:“真好玩!真好玩!……”这时,屋里另一个警察王增军恶狠狠的说:“揍她,使劲揍她!”

姓何的警察不顾刘的拼命挣扎,使劲扒去她的衣服,坐到她的肚子上,同时还将手指插入刘的下体乱拽。随后他又换了一个方向扒刘的裤子。刘在挣扎中说:我是为你好,不要干这种事!你是警察,不要犯罪,伤天害理呀!你是年轻小伙子求求你,放过我老太婆。姓何的警察置若罔闻,只顾疯狂的把生殖器掏出来对刘进行强暴。过程中姓何的警察还不断狠命的抽打刘季芝的脸与狠掐脖子。

警察何雪健在强暴了与其母亲一般年龄的刘季芝后,兽性未尽,又强暴了42岁的韩玉芝。整个过程警察王增军一直在场,却没有任何制止施暴的举动。

之后,两位受害人被强迫拖地、干杂物,直到她们的家属分别被勒索3000元后,才得以回家。3000元相当于当地一个农民整整一年的收入。然而,灾难远远没有结束。

事件曝光后,为了掩盖事实,河北涿州市东城坊镇恶党政法委书记宋小彬、综治办柴玉乔、西疃村恶党支书杨顺,成立了三人组,跟踪、恐吓受害人家属,监控住宅,并对西疃村所有的法轮功学员进行监控,不准出远门。东城坊镇还开了一次全镇书记、村长扩大会议。会上传达了河北省公安厅悬赏10万元寻捕两名受害人,企图推翻此案,还要对受害人再罚款4千元,然后送劳教。


刘季芝被毒打并奸污,臀部、腿部多处外伤

* * 重大女生被警察当众强奸案—— 报案者被抓,受害人失踪,施暴警察逍遥

魏星艳、女、28岁,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三年级硕士研究生。2003年5月11日魏星艳因讲法轮功真相被非法抓捕。 5月13日晚上,警察把她抓到沙坪坝区白鹤林看守所的一个房间,叫来了两个女犯人强行扒光了她的衣服。魏星艳高喊:“我是大法弟子,你们无权这样对我!”这时窜进来一个身着警服的警察把魏星艳按在地上,当着两个女犯人的面强奸了她。魏星艳正告恶警:“我记住了你的警号,你逃不了罪责。”

从那以后,魏星艳绝食抗议迫害,被强制灌食并插伤了她的气管和食管,造成她不能讲话。5月22日奄奄一息的魏星艳被送进重庆市西南医院,由许多便衣(610警察)日夜看守,盘查、跟踪、抓捕去探视的人。

强暴案曝光后,沙区公安分局不但不查处犯罪警察,反而追查、抓捕报案人。重庆610、公安伙同重庆大学,一方面极力掩盖事实真相,一方面疯狂抓捕重庆法轮功学员,数十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与此同时,重庆大学被正式通知统一口径:“对外一律不承认有魏星艳这个学生,不承认有高压直流输电及仿真技术专业(或高压输变电专业)”,封锁魏星艳在重庆大学的所有档案资料,并在重庆大学网站上删改魏星艳所在的“高压直流输电与仿真技术”专业有关的资料;凡谈论魏星艳事件的人都成了610警察抓捕的对象;与魏星艳同宿舍的女生和同住一层楼有半层楼(一层楼的半边)的女生突然全部不知去向,据悉,都被610秘密控制在其它地方;所有知情警察包括当众强暴魏星艳的警察全部被调离原岗位,以避风头。

魏星艳本人至今下落不明……

* 中共黑窝北京城里的罪恶

北京是邪恶中共的中央所在地,是中共的黑窝,那里的一切是邪恶中共政策和制度的最直接反映。

在北京拘留所劳教所调遣处,警察把法轮功学员关在单独的房间里进行殴打,酷刑折磨,时常听到惨叫声。警察霍秀云唆使劳教人员,将学员的嘴堵住、整个头埋在被子里,拳打脚踢学员的下身,用苍蝇拍猛抽她的阴部,造成阴部大面积破损、肿胀、小便艰难;大法弟子李红(女,30多岁,湖北人)也曾被恶警指使的张速、严玉清、张翠芬施以这样的酷刑;未婚女学员也同样遭受性侮辱。

北京法轮功学员刘升平在北京市劳教人员调遣处,因不写放弃修炼的“保证”被警察扒光衣服摁在地上用四五根电棍电,电流大到她被踩在地上还身不由己地往起蹦。她到劳教所时前胸后背都是一个个电棍留下的焦痕。

北京朝阳分局第二看守所的警察对未成年少女都不放过。好几个警察一起长时间用最污秽、下流无耻的话侮辱年轻女学员,揪头发、扇耳光、用脚踹、拧、掐、撅、扭敏感部位等;逼迫女学员光脚蹲在水泥地上,有的女学员来例假都不许穿内裤;学员稍有不从,就会立刻遭到管教和刑事犯的毒打,被强行扒光衣服,绑在用木板钉的十字架上,一动也动不了,大小便都不允许下来。这些被绑的女学员有的来了例假,血直往下流,男恶警竟然若无其事的在她们身边走来走去;警察还残忍的把女学员按在木板上,再在小腹部上边放一块木板,四个人站到木板上猛踩,直踩的血、尿都流出来,内脏也被踩坏;一个未婚女学员被踩昏醒来后还是不说地址,他们就把她的衣服扒光,四名恶警也脱光衣服要轮奸她,女学员被逼无奈说出了姓名和地址。

在北京石景山看守所,有一位被非法关押的女学员,三十岁左右,长得非常漂亮,被用酷刑折磨后,男恶警们还扒光她的衣服把她四肢分别绑上,然后给她拍裸体照,再拿照片给她看,侮辱她,骂她,威胁她把照片拿到社会上给大家看。

一名北京法轮功女学员在张贴法轮功传单时被一名公安拦下当众毒打,该公安并对路人吼叫:“她是法轮功学员,是反动份子,就算我打死她也不算啥。”毒打过后,该公安把这名女法轮功学员拖到桥下,撕破她的裤子,强暴了她,之后坐在她身上,用尽全力将警棍插入她的阴道中。

2004 年4月6日上午,现定居日本的法轮功学员金子容子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大会关于妇女人权的专题上发言,讲述了她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的经历。她说:“警察逼迫我放弃我的信仰。他们把我的两只手两只脚都铐在床上,手铐勒得特别紧,手腕都卡出了血,不光鼻子里插着胃管,他们还强行给我插上尿管,不让我下来上厕所。当时正赶上我来例假,他们怕我把被子弄脏了,给我垫上塑料布,光着下身……6月份的北京气温有35、36度,身下被汗水、分泌的东西潮乎乎地烘着,上面灌完食他们不把食管拔下来,也不系好,灌进胃里的东西反流出来,流到脖子上、肩膀上,到处都是粘乎乎的脏东西,他们一直捆了我近二十天。后来他们把我放下来,我在床上已经起不来了,后背全都烂了,也不会走路了。”

2005年3月8号国际妇女节,两位来自德国和法国的法轮功学员,熊伟和陈颖,在斯特拉斯堡欧洲议会媒体中心揭露了中共劳教所对女性尊严与权益的剥夺。被营救到德国的熊伟讲述了她在北京女子劳教所的经历。她说即便是来例假的时候也不许上厕所,不许用卫生巾。她抗议暴力时警察就用手铐铐她并恐吓说:“我把你手指一根一根掰断,用开水把你烫熟了,看你还炼”。并提到一位19岁的女大学生,被警察指使的八个吸毒犯毒打,将女孩的衣服全都扒光,把袜子和裤衩塞到嘴里,用很硬的鞋踢她的下身。二十多天后见到女孩时已精神不太正常。

陈颖说,她在劳教所时被强迫脱光衣服蹲下,洗冷水澡。警察指使5、6个吸毒卖淫的犯人打她,却因抗议被铐在窗户上,强制注射不知名的药物。当药物进入身体时,陈颖感到心脏和血管撕裂般的疼痛,左半边身体出现抽搐,记忆力也在丧失。

* 执行灭绝迫害 女警察变态 犯人罪上加罪

在迫害法轮功运动中,中共把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与警察的奖金、业绩和升迁挂钩。按照“610办公室”制定的政策,逼迫一个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一个警察可以得到几千元奖金,甚至更多,还有提干等好处,几年来直接导致全国各地的监狱、劳教所、洗脑班等,对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进行丧心病狂的迫害和惨无人道的折磨。

对女性法轮功学员进行性摧残的不仅仅是男警察,女警察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也心理变态,沦丧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也肆无忌惮的糟蹋女人,并且,还以减刑等诱饵指使刑事犯、吸毒犯、妓女等折磨凌辱女法轮功学员。

河南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里,吸毒犯在警察队长的指使下,用尽各种下流手段残害法轮功学员。一位47岁的法轮功学员,被吸毒犯扒光衣服,上绳,往阴道里塞脏抹布,塞满后用脚跺,用牙刷往阴道里捅。还有一位法轮功学员因为不骂老师,不批“真善忍”被悬吊在铁窗上,扒光衣服;吸毒犯轮流折磨,两只手分别抓住她的乳房用力往下拉,使乳房严重受伤,鲜血顺着乳头往下滴。在被上绳前不让大小便,用女人用过的卫生巾抹上粪便再用透明胶布粘在学员嘴上。

大连戒毒所里,一位文静的姑娘常学霞因为不放弃信仰,被管教万雅林指使的几个刑事犯人扒光衣服,掐乳头,揪阴毛,嘴里不断地骂下流话,看她还不转化,就拿来刷水槽的刷子,往她阴道里捅,下面放一盆水,捅一会看看有没有血滴在盆里,看没出血又换成大的鞋刷子疯狂捅她的阴道;另一位叫王丽君的女大法弟子被用系上扣的绳子在她的阴部来回使劲拉,用拖把折断后带刺的一头往阴道里捅,导致大出血,整个小腹和阴部都肿起来,象放了一个球一样,裤子提不上,尿排不出,腿也瘸了;还有一个未婚女孩也被用了这种酷刑。

江苏省方强劳教所女警察蒋冬梅以减期为条件,唆使牢头谢丽芳(28岁,妓女、洗头房老板)、盛春兰,伙同一些按摩女(也是妓女),把全组法轮功学员逐个骗、拖进禁闭室,剥去衣服,按倒在地,上身骑一人、下身骑一人进行恶毒、变态的人身凌辱:掐乳头、针扎乳头;方凳砸小腹部、踢下身;膝盖顶阴部、拔阴毛、往阴道里塞纸。法轮功学员杜秀菊(42岁,未婚,连云港技校教师)被迫害后一个多月下身流血不止。被迫害最严重的是黄红萍(35岁,河海大学化学系89届毕业生),她被谢丽芳等犯人恶毒的乱踩乱踹她的头、脸,乱抓她的头发往墙上撞,用尽了上述所有的恶劣手段,大小便全都在裤子上。这些犯人还边打边骂:“打死你就象打死一条狗,劳教所不会追查我们责任的。”黄红萍的腹部、大腿两侧,下身全部青紫、皮下出血,惨不忍睹,躺在床上一个多月不能正常行走,后走动需两人架扶。江苏常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琴,女,45岁,就是在这种邪恶的迫害下,于2002年正月30日含冤去世。

方强劳教所的警察常常用上级指示为自己行恶壮胆说:“上面有指示,其他劳教人员死了要负刑事责任,而法轮功的人被害死我们是不负刑事责任的。”可见,中共邪恶与迫害政策是这一切罪恶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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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法轮功六年多的灭绝性迫害中,中共以国家和政府的名义,利用国家机器滥杀无辜、奸淫妇女,这一切导致了社会道德沦丧、人权和法律变的一文不值,妇女权利、尊严和民众的生命安全再无保障,给中华民族带来无尽的灾难。所有参与迫害者,无论在迫害中扮演的是什么角色,都无法逃脱罪责,必将受到昭昭天理和人间法律的严惩。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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