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48岁,家住黑龙江省汤原县。十多年前我与丈夫离了婚,领着两个孩子艰难的度日。生活的坎坷,使我积劳成疾,浑身是病却没有钱医治。法轮大法让我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通过修炼,我的心性提高了,身体健康了。我感谢大法和师父。可是这么好的功法被中共恶党取缔,不让炼了,后来我还两次被非法拘留与劳教,使我受到了很大的伤害。
2001年1月14日晚上6点多钟,当地派出所所长李玉奎一行6名警察非法闯入我家,说有人举报我炼法轮功,让我必须得跟他们去汤原县公安局一趟。还说局长要亲自跟我说话。这样我就被强行推上了警车。
到了公安局还没等说什么,政保科的邓健儒就踢我两脚,周铁钢打我两个嘴巴子,先给我来了个所谓的“下马威” 。但我没有怕,坦然的告诉他们大法好,我们是受迫害的。他们不听,逼迫我说出谁是炼法轮功的。我说:“不知道。”
警察们就开始百般折磨我,严刑拷打我。他们多次用电棍电击我的头部,全身,使我头脑昏胀,血压高达220,打得我鼻青脸肿。刑警队副队长林凤秋,使尽全身力气打我,累得他胳膊疼。他扬言让恶警出20元钱雇佣两个使用大板锹的力工来打我。他们说:“局长交代了,你要不供出谁炼法轮功,就让你血溅刑警队。”
我没有屈服,警察们生气的说:“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一个农村妇女,我就不信撬不开你的嘴!”我被铐在暖气管上5天5夜,受尽了折磨,腿肿了,脚也肿了,鞋子都穿不上,脚下血泡和血口子很多,走路艰难。
警察们看我被折磨成这样还是不开口,怕担责任,刑警队队长付恩林上报局长说:“打死她谁负责任?”后来他们下手软了。恶警见我不配合就把我关进了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过了一个农历新年,正月初七他们就气急败坏的把我送进了佳木斯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
那年我的大儿子才15岁,也受到了牵连迫害。我被非法关押在看守所期间,他也被抓到了刑警队迫害,不让与我见面。孩子说了一句“法轮大法好”,就被付恩林打了三十多个耳光子,打得鼻青脸肿,还说:“你就是太小了,不然就送你去劳教。”多邪恶呀,连个孩子都这样虐待。
2002年5月10日,汤原县公安局、610组织为了抓人凑数,特意到农村去抓人。这样,在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再次把我抓走,第二次非法送进了看守所,非法劳教我两年。
在我二次被劳教期间,我的两个上了初中的孩子受到了极大的伤害:两个孩子都品学兼优,但因为我修炼法轮功,受迫害被迫中断了学业,失去了上高中、上大学的机会。两个孩子与我相依为命,我被抓后他俩流离失所,吃尽了苦头,幼小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创伤,真是苦不堪言。
我小儿子在职业高中就读,孩子品学兼优学习成绩班级前十名之内。一天,有个学生问他法轮功是怎么回事?天安门自焚是怎么回事?我儿子实话实说:“法轮功能使人祛病健身,按照“真善忍”的标准做一个好人,天安门自焚是假的,真正炼法轮功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遭到另一个不明真相的学生的打骂和恐吓,说要告诉学校将我儿子开除学籍,告公安局抓捕等等。因为儿子亲身经历了我多次被恶警非法抓捕与抄家等迫害,听到这个学生的恐吓后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刺激,导致了他精神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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