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德惠大法弟子马春丽、朱国友被非法判刑六年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1月5日】吉林省德惠市大法弟子马春丽、朱国友在被非法监禁11个月后,于2005年10月31日被吉林省德惠市法院非法判处六年徒刑。这是德惠市法院继8月16日后,第二次对两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

大法弟子马春丽自2004年12月14日被恶警绑架至今,已绝食310多天,几次出现生命危险,现枯瘦如柴,生命危在旦夕。但德惠市公安局在连省公安医院都拒绝收治马春丽的情况下,仍置人命于不顾,把马春丽用被子抬上法庭。

马春丽曾因身患乳腺癌多方医治无效,幸得大法修炼而绝处逢生。99年7.20迫害发生后,她因坚持信仰,坚持向世人讲法轮功真象,被迫害得夫妻难聚,骨肉分离。她的丈夫孙迁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12年,6岁的儿子孙明远要靠别人照顾。

2004年12月14日,马春丽被德惠市国保支队葛旭全、张庆春等不法警察拦路绑架,遭酷刑逼供──塑料袋套头、坐老虎凳、背铐殴打等。马春丽绝食抵制迫害。德惠市看守所使用惨无人道的手段摧残她:上抻床、背铐子、下鼻饲迫害性灌食,无所不用其极。马春丽被恶警打上20多斤脚镣后拉上抻床,一连几个昼夜,被折磨得筋脱骨散,生不如死;她被背铐了半个多月,被恶警用扳子撬嘴灌高浓度盐水,被长期下鼻饲管不拔等残忍手段残害。

在法庭上,虚弱的马春丽拼尽所有的力气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无罪”等。整个法庭被这来自正义的呼声所震慑。大法弟子在生死关头,仍然呼唤着世人泯灭的良知。

大法弟子朱国友无论在单位、在社会、在家庭都是人人夸奖的好人。他学炼大法以后,处处用“真、善、忍”要求自己人。迫害发生后,朱国友与妻子被恶人四处抓捕,被迫流离失所,无法抚养孩子、赡养老人。

2004年12月14日,朱国友被德惠市警察非法抓捕,当场被打得口吐鲜血,恶警用自来水冲洗血迹,毁灭罪证,继续迫害。朱国友在被关押进德惠市看守所310多天后,被非法判刑。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