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迫害我的人面对面讲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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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1月26日】师父说“讲真象是万能的钥匙”(《在2003年亚特兰大法会上的讲法》)。我除了对一般的世人讲真象,还特别重视对参与迫害我的人面对面讲真象。

从2005年8月25日起,我所居住的街道每天派三个人监视我。我走到哪里她们就跟到哪里。我一有机会就给她们讲真象,给她们真象资料看,给她们讲师父的慈悲苦度和人类这千载难逢的万古机缘。结果她们非常感动,对我讲清真象的举动非常配合。不过有时我讲真象使她们非常害怕,怕遭到邪党的报复,我干脆就甩掉她们,自己单独去讲真象。因为我自行车骑得好,甩掉她们不难。

在邪恶的迫害中,610和派出所曾多次以抄家为名对我進行抢劫。比如市中区610的三个人就在抄家时抢走了我的电脑、MP3和若干大法资料;西青龙派出所扣留了我的小灵通手机;干休所居委会的某人偷偷扣了我的自行车;历下区610的人伙同千佛山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抢走了我的小灵通、三个MP3和许多大法资料……。

面对恶人们的疯狂经济迫害,我一次一次的找他们讲真象,索要我的个人财物。当然到现在为止我什么也没有要回来。但是我无数次的向他们讲了真象。我告诉他们法轮大法是正法真理,向他们揭露流氓恶党迫害的邪恶、违法和不得人心,告诉了他们善恶有报的真理,不断的启发他们的佛性,呼唤他们弃恶从善。

在索要我的财物时经常会受到恶人的迫害,这时我更要抓紧时间讲真象。2005年11月14日,我又到千佛山派出所要东西。我给了派出所所长一张法轮功资料。结果他就拿着那份材料去打电话叫来三个人,一个男警穿着警服,另一男一女穿便衣。他们来了就给我录像。我就对着录像机讲真象。我说:“大法弟子没偷没抢,从来不做什么犯法的事。我们只是做好人,作比好人还要好的人。但是我们受到了这么严厉的迫害,被关、被抄家、被罚。为什么?这是那个大魔头控制的邪党在迫害好人,是你们在执法犯法。目前你们的这些做法都是违背宪法的。这还是邪党制定的宪法你们都不遵守。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把真象告诉你们,把救度你们的法轮大法告诉你们,使你们不至于在罪恶中毁灭。我告诉你们,天灭中共这是千真万确的,你们不要为这个邪党当陪葬品;我告诉你们赶快退党、退团和退队。”那个许所长又凶神恶煞的来推我,我就对他说:“别这样,你会遭报的。”好笑的是他一会竟腰疼得直不起来了,只好弓着身子躲起来。

这时那三个人又把我揪到楼上,拿出一张专用纸要给我记录口供。我说:“我没有犯罪,你们无权问我。”对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我都以“无可奉告”来回答,一句话也不多说。他们气疯了,七嘴八舌的诽谤师父和大法,我对他们的话根本就不屑一顾。

快到中午的时候,我站起来说,法轮大法的公告已经发布了,10月19日以后,谁再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就要负法律责任了。我该回家做饭了。说完我就向楼下走去。我发着正念,并请师父加持,出了门,跨上车子就回家了。恶人想拦我,但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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