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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台湾女高中生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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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1月21日】我是台湾的一名高中教师,在任课的班级碰上一位女学生,成绩优秀但颇自以为是,常常一意孤行。该班的导师对于她的我行我素似乎也莫可奈何。她在我的课堂上常常私下看其它科目的书籍或做别的事,我明说暗指似乎无法改变她的自我、叛逆的想法。有时配合教材内容提到“法轮功”真象或分享按“真善忍”修炼的体会时,这位酷酷的女孩还给我“不屑一顾”的脸色看。

我一向以道德高尚与否作为“好学生”的评判标准,若是没修炼法轮功前,我这嫉恶如仇的个性,肯定跟这孩子当场激辩或唇枪舌战起来,在这样争斗及理直气壮的心态下,师生关系往往是“雪上加霜”。但是我的师父李洪志老师教导我们:要无私无我、先他后我。因此,我上课的心情与对孩子的关怀并不受影响,我也不会对这位孩子“另眼相看”。私底下、作业本上,常常不忘给她温暖的鼓励与关怀,而这些付出的背后没有一点为我利我的目地,有的是包容、是鼓励、是慈悲、是真心为对方好。

一年过去,今年他们升上忙碌的高三,就在今年的教师节,我讶异这位女孩的转变,她在给我的卡片中写道:亲爱的老师,炼法轮功的就是不一样,像我这么奇怪个性的孩子,我妈都已经想把我塞回肚子了,老师一次还得应付我们班这么多奇怪的人,真的真的超辛苦的,我只是想说“法轮功万岁!教师节快乐!”

上星期,学校举办一年一度的校庆运动会,校内教师法轮功社团发起“大手牵小手”,拯救大陆受迫害法轮功儿童的征签活动,这位女孩热心的签名,还主动送来几杯水给我们喝。当得知邮寄每个签名的明信片需要一百多台币的邮资,她表示自己可以帮忙。隔天,她真的拿了一包邮票及一封信给我,内容是这样写的:“嘿!亲爱的老师,看您运动会努力的向那些受中共迫害的儿童争取他们应有的受教权,一定比我们辛苦,身为您的学生,除了帮忙签个名外,真的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刚好听到可以提供那些明信片的邮资。呵!我的邮票可是比我的财产还要多呢!我这里总共有900元左右的邮票,一想到可以帮忙把80多封同学的善念传达出去,我就很高兴,老师,如果邮资不够的话,欢迎随时和我说!祝老师永远有活力喔!敬爱您的……”

如今,她上课的专注程度与常常虚心发问的求知精神,和以往迥然不同,这位女孩的转变,让我内心充满感动与感谢!感动她让我对人性光辉善良本性的肯定!感谢师父的法在修炼路上的指导,师父说过:“真正的提高是放弃,而不是得到。”当我愿意放下先入为主的观念及执著时,其实我获得更多;我内心善的、慈悲的容量更大。

我1997年得法,我想说:能够于乱世中修炼、净化、升华人心是件幸福的事,我会更加好好的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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