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2003年4月下旬,恶党实施了“春雷行动”,平安台劳教所各大队积极响应恶党号召对法轮功学员进行了残酷的迫害。三大队大队长邓得生,教导员徐万军(后任六大队大队长,后被撤职),中队长连进财,管教韩喜明(现任六大队十六中队指导员)甘当邪恶的打手,挑选了六名身强力壮的吸毒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杨立创、杨笑川、董学洲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特别是董学洲被连进财、韩喜明指使恶人白严虎、孙为民、郭建新等人打了三天三夜,惨叫声不断。尤其是第三天下午,董学洲被折磨的惨叫声传到北区宿舍楼边的果园地里,许多挖树坑的人,不自觉的停下了手中的铁锹。只听见大队长邓得生在边上生气的打电话说:“韩队长,怎么回事,声音都传到地里来了,影响不好,不行就把他的嘴堵上嘛!”六大队恶警李文辉经常说:哪个法轮功学员不听话,我办法多的是,我在你床铺下塞上几篇经文,就可以让你延期半年,一绳子捆下去吊十分钟,就让你生不如死。
以下图片为根据当事人描述而重组的当时迫害的情景。
1.“挂”:身体向前弯曲成90°,两手臂向上直立手内侧贴墙,脑后部顶墙,两腿绷直。10分钟左右,浑身发抖,两腿手臂酸痛。
2.“宽”:此刑极狠毒,据吸毒者讲,无人能坚持10分钟。施刑时将两手臂外转180°,手臂内侧朝外,然后向后背一夹,两手用绳子或铐子绑在一起反吊起来,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受此刑往往痛不欲生,几分钟下来,手臂不能转动,数月后才能恢复,严重的有可能残废。
3.“对顶”:让两名法轮功学员分开一定的距离,然后身体向前弯曲,两人前额之间顶住一根筷子或铁钉,筷子或铁钉不能掉下来,如果掉下来,他们就围上来拳打脚踢。顶几分钟后,大法弟子前额鲜血直流,头部十分疼痛。
4.“敲骨拐”:施刑时用木棒狠敲法轮功学员的脚踝骨,致使法轮功学员脚踝部青肿,疼痛难当,通常几天后,才能慢慢行走。
5.“砍脖筋”:用手掌猛砍法轮功学员脖子左侧,被砍后往往脖子转动困难,饭食下咽困难,两三天后才能好转。
6.“砸腰子”:①使法轮功学员呈挂姿,施刑者用肘尖部猛击腰眼处,用刑后法轮功学员往往站立困难,甚至小便还会尿血。
②两人在两侧扭住法轮功学员的胳膊,使法轮功学员成蹲姿或跪姿,然后其中一人用膝部猛顶法轮功学员腰部,用刑后法轮功学员往往站立困难,甚至小便还会尿血。
7.“关公背大刀”:此刑是用于劳动任务没完成的学员,将其两手臂一上一下拉至背后,用手铐铐上,用树棒抽打臀部,然后铐子不取。收工时必须跟上快速行进的队伍,如跟不上就喝令跟上或用脚踢。
8.“吊铐”:就是通常吊人的姿势。用铐子将双手铐住,然后吊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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