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想起当年师父不辞劳苦,不论严寒酷暑,走遍长城内外、大江南北,把这无比珍贵的宇宙大法送到了我们的家门口;如今历经六年的血雨腥风,在宇宙正法洪势越来越向表面突破的最后阶段,希望每一个弟子都能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缘,珍惜师父的慈悲苦度,不断精進兑现史前的誓约。
那是我在沈阳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得知师父要在济南办学习班,我便克服了重重困难,于94年1月的寒假如愿参加了师父在济南办的第一期学习班。当时参加班的学员不是很多,好多还是外地来的。第一天是一个报告会。记得师父简单的介绍了法轮功的一些情况,之后让大家把手伸出来,师父给每一个在场的人手心里下一个法轮,让大家感受一下法轮的旋转。当师父问大家是否有感觉到时,学员都异口同声的回答说:“有”。说心里话,我的感觉不特别明显,似有非有的,但是师父精深的讲法却深深的吸引了我。我练气功这么多年来一直在苦苦追寻而不得解的疑问都得到了解答,我暗自庆幸自己终于能够坚定的来参加了这么好的功法学习班。
在随后的八天班里,身体上的变化是巨大的。只在短短的头两三天之内,真如师父所讲的身体完全净化下来了,感觉到一种没有病的滋味,浑身上下轻轻松松的。我每天都骑自行车去参加学习班,就象师父在讲法中讲的“骑自行车好象有人推你一样”,每次一進礼堂就感觉到一种无比祥和而强大的场,暖融融全身通透,美妙而祥和,师父在讲法中说的,“我这就是一个大熔炉”、“炼丹炉,炼出的都是真金”。真正使我内心深处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还是师父非常深入细致讲的气功修炼的法理。虽然我当时悟性不够,还把大法只作为一种气功功法来学,但是我知道,自己的世界观已发生了根本的改变。
我已经深切的明白了,从小学到大学学习的所谓“唯物主义”都是错的,以前很反对甚至讽刺嘲笑的所谓“封建迷信”的种种却是对的。开始几天虽然身体非常舒服,可心里却很难受,深知自己这二十多年都活得稀里糊涂的,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把不好的当成好的追求,把好的当成不好的排斥。可同时又有一种由衷的兴奋,自己终于能够学到如此好的功法并由师父亲自来给净化身体,下法轮,真是三生有幸啊!
记得当时天气挺冷,大家都穿着棉衣、羽绒服,可师父只穿了一件普通的咖啡色人造革的夹克,而每次在台上讲法时师父都穿着西服。当时《中国法轮功》这本书还很少,后来有一位北京的学员背来了好大的一包,一会儿就被学员买光了。中间几天每天都有一大堆学员拿着书请师父签名,当时我也凑去请师父签,师父都不厌其烦的给大家签了。学习班结束时,各地学员纷纷跟师父合影,我也荣幸的跟师父单独照了一张照片。只可惜这张无比珍贵的照片,在4年前被恶人抄家时遗失了,一直令我痛心不已,也成为我永远的遗憾。
记得办班时,有一天我在主办单位门口看到一位老大爷边哭边给师父跪下磕头说:“李老师呀,我是从北京来的,我可找到您了,是您救了我,我什么什么都好了。”师父赶紧两手把他搀起来说:“快起来,快起来,可别这样,你只要好好学好好修就行了……”
学习班结束后再过两天就是大年三十了,而正月初二师父又要在东营胜利油田办学习班。国人最重视的过新年,我们的师父也只能休息两三天,就又要开始了传法度人的辛劳了。
94年4月30日,师父在家乡长春办了第七期学习班。因为参加的学员比较多,吉林大学鸣放宫的礼堂都装不下了。没办法找到更大的场地,师父只好一天讲两堂课,上午一次晚上一次。大部份外地学员听上午课。
上午上课时我一般都提前到会场。大约是在第四堂课,我跟几个弟子正在鸣放宫外面交流,有几个人推着一位坐在轮椅上的老人过来,一会儿师父也来了。师父看到了这个老人。过一小会儿,师父就叫老人的家属把老人搀起来。两个家属搀着老人走了几步,师父就叫他们松开手,让老人自己走。家属松开手后,老人象有点站立不稳似的。周围的学员都鼓励他说,“师父让你走,你一定能走!”老人家终于鼓起了勇气,迈开了腿,他真的就象婴儿学步那样踉踉跄跄的走了起来,围观的学员都给他鼓掌,家属激动的直流眼泪赶紧向师父道谢。
师父在各地办班时来自方方面面的干扰也是很大的,“其实呢,当年我们长春的许多老学员都知道,开始传法传功时,这件事情做得很不容易,经历了风风雨雨的困难时期,后来才把这个法弘扬开来,能够叫更多的人认识,所以当初做起来是很不容易的。”(《在长春辅导员法会上讲法》)当时全国各地各种假气功、伪气功到处办班敛财,师父在各地办班传法收费都是很低的,八天班才40元,如果是老学员只收半价。就因为收费低,那些假气功师就跑到中国气功科研会要求师父提高学费。师父考虑到很多弟子经济比较困难,始终坚持没有提高收费。在长春这次法会第一堂课时,因为我来晚了一天,所以没赶上。据当时弟子讲,白天讲课时就发生了突然停电的事情,后来师父就在礼堂外给大家讲法,当时天还下一点小雨。
如今弟子们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历经种种磨难走到了今天,回想起来的确不容易,希望我们大法弟子们都能够珍惜,万不可懈怠,师父讲“这一瞬间,值千金,值万金。走好这一段路,那就是最了不起的。”(《芝加哥市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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