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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尔本学员向中领馆宣读“法轮大法学会公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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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0月22日】澳大利亚墨尔本法轮功学员于当地时间2005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点,在中国驻墨尔本领事馆外,向领馆内的中国官员以及来访的中外人士,分别以中、英文宣读了10月9日法轮大法学会发布的公告。

在中领馆前宣读“法轮大法学会公告”

公告中说:“从即日起,各省市的主要官员及中共头目如再有参与或继续迫害法轮功者,从事新的犯罪行为,一旦其离开中国大陆,将受到世界各地法轮功学员原告的刑事起诉和民事控告,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寻求经济赔偿。”

公告同时也给那些想悔过的中共官员指出了一条出路:“逆天意而行的中共统治摇摇欲坠,迫害难以为继。对邪恶的最终审判越来越近。然而,大法的传出就是为了救度世人,包括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即使曾经做过错事的人,也还有机会弃恶从善。以前犯过罪的,如想改过,可以在安全的情况下将保证书和悔过书转交到明慧网或各地法轮大法学会存档。决心改过的,可暂不追查,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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