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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宁津历史纪录:大法洪传民受益 恶党迫害人蒙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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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0月13日】一九九二年,李洪志大师创立的法轮功在中国大陆开始洪传。山东宁津县一九九六年开始出现了修炼法轮功的群众,比起其它地区,宁津县的学员得法算是比较晚的。但法轮大法是正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为标准的。凡有缘修炼法轮功者,心性会提高很快,祛病健身效果也非常明显,因此,修炼法轮功的人日益增多,至1999年修炼法轮功的学员已达上千人,人们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对宁津县精神文明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大法直指人心,教诲我们必须按照宇宙特性“真善忍”去修炼。李老师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揭开了宇宙之谜,指出了做人的真正目地:返本归真。大法的法理很快被中国的亿万群众所接受,并很快出现了学炼法轮功的热潮。人民群众的素质在提高,道德在回升。宁津县学员中,原来吸烟的人戒烟了,酗酒的,戒酒了。家庭关系、邻里关系搞好了。有一个女学员,得法前婆媳关系搞的不好,得法后,她找出自己存在的问题,注意去克服,主动做好家里的活,尊敬婆婆。婆婆有了病,耐心服侍,为婆婆端屎端尿,使婆媳关系越来越好,受到邻里的好评。

还有一位学员买菜,对方多找给他5元钱,他发现后,马上把多找给的钱退还给了对方,这位菜贩感动的说:“哎呀,你真好,现在象你这样的人,哪里还有啊,谢谢你!”这位学员说:“我是修炼法轮功的,我们法轮功学员都是这样的,都是按照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做的,人类道德回升后,人人都会这样做的。”

学员李殿忠在柴胡店花厂上班,修炼大法以前,从厂里往家拿东西,职工都拿。炼功后,他不但不拿了,还把以前拿的东西,合成钱退回了厂里。这就是炼功人和常人不一样的地方,炼功人处处事事按照真善忍的要求去做,为别人着想,不伤害他人的利益。由于学炼法轮功以后,人们的道德水准普遍提高,好人好事大量涌现。

在祛病健身方面效果也非常明显。如学员李洪芹(教师),因患妇科病在家长期修养,已3年不能上班,几乎全国各大医院都去看过,医药费花了几万元,也没把病治好。一九九六年有幸接触了法轮功,从此修炼起法轮大法,修炼一年后,奇迹出现了:原来的病全好了,也能上班了。大法给了她一个健康的身体,每年还给国家节省了上万元的药费,这在宁津县教育界影响很大,因此,很多人也学起了法轮大法。

土产职工王××患乳腺癌,得法后,严格按照大法“真、善、忍”要求自己,坚持学法炼功,思想得到了升华,身体得到了净化,至今身体健康。99年7.20后有位政府部门的人(他的家属有此病),问她的病如何治好的,有什么秘方。她说:“按照法轮大法真善忍的要求去做,学法炼功做好人,使自己的道德回升。”

学员王宝成患皮肤病,炼功前,花了很多钱,病也没治好,得法后,坚持学法炼功,一天晚上觉得全身发热,第二天发现自己的病全好了。

学员齐国水,以前炼过很多功,九六年发现法轮功讲的才是真理,因此修炼起法轮功,并召集学员一起学法炼功。他为大家出去买书,多少钱买的就多少钱卖给大家,路费自己出。他自从炼了法轮功以后,红光满面、精神焕发,好象变了一个人似的。因此他的家人也炼起了法轮功。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法轮功自1992年洪传至1999年,在中国大陆有上亿人修炼法轮功,宁津县也有上千人,真修弟子们自觉的同化宇宙特性真、善、忍,做一个更好的人,遇事首先找自己的不足,以善心对待不公的人和事。干部们学了法轮功,就能自觉的克己奉公,不贪污腐化、不争权夺利、兢兢业业的当好人民公仆;工人们学了法轮功,就能早来晚走、兢兢业业的干活,领导分配什么活,从来不挑,利益上也不去争了;做生意的学了法轮功,就能以德为本,不坑蒙拐骗、不以假充真,不唯利是图、不捞不义之财,真正做的公平交易;任何一个人学了法轮功都能自觉的做一个好人,做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大法弟子就是这样一群善良、和平的好人。

这么好的功法,江罗一伙编造谎言、栽赃陷害,于1999年7月20日发动了对法轮功的无理镇压,开动了整个国家机器,对法轮功進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的“群体灭绝”的邪恶恐怖政策。几年来,宁津县的大法弟子受到了严重的迫害:有三名被迫害致死,有十七名被非法判刑、劳教,被非法罚款四、五十万元。

99年7.20后,宁津县和全国一样,善良的法轮功学员出于对政府的信任,去北京反映真实情况。可是信访局变成了公安局,把上访的学员都抓了起来,在家的学员也无故被抓。宁津县学员被抓约100多人,罚款达3-5万元。其中一部份人被关在新兴旅馆东西房,一间不到10平米的两个房间,挤了六、七十个人,那时正值天气炎热,温度高达37-38度,可想而知,他们那几天是如何过的!令人无法想通的是:炼功做好人,因相信政府而依法上访说真话,错在哪里?为什么要被关押?为什么要这样对待这些好人?中国宪法第41条规定:中国公民有上访申辩的权利。可是江××一伙,不允许这些善良的人讲理,谁上访讲真话,就要被抓,轻者罚款,重者判刑。

2000年春,因为杨云和荆金华去北京上访,宁津县又有12-15人被抓。侯廷仁事先知道了此事,也被县公安局抓去关了好几天,被罚款1万元,其他被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也各被罚款5万元。在场的人还说:“快把钱交上回家”。可是不给收据,连个白条都不给,点点钱就揣进了自己口袋里。这次勒索性罚款达7-8万元。

同年8月份,不法人员又非法抓捕大法弟子30多人,说办学习班,让人人都写保证书,找保人,并交600百元人民币,过了10月份又开始大搜查,凡是搜出法轮功书籍、资料的就被罚款,否则劳教。因此,又有8-10人被非法抓捕罚款。勒索性罚款达2万元左右。

2001年12月份,他们又非法抓捕大法弟子20多人,每人勒索性罚款3千-5千元,总数达6-8万元。他们说打就打,说罚就罚,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无视公民的任何权力,随意的对一个好公民進行任意的处罚(包括拘留、罚款、抄家、判刑等)。

我们是一群善良的人,没有任何政治诉求,只不过追求强身健体和精神境界的升华,只求有个合法的修炼环境。我们不但没得到支持,反而遭到了极不公正的对待,甚至遭到了疯狂和残暴的镇压。

宁津县610办张如臻、张过森,公安局副局长周付勇与政保科郭峰、高守山、张杰、刘燕超一伙,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不断升级,给宁津县的大法弟子及其家庭带来了巨大的苦难。

大法弟子李殿忠,97年得法后,精進实修,改掉了过去的陋习,只做好事,不做坏事。可他因炼法轮功被劳教三年,于2003年在劳教所被迫害致死,年仅40岁。其家属带着两个孩子艰难度日。

大法学员齐国水得法后,因自己受了益,便积极召集学员学法炼功。99年7.20后,因其是退休党员,深知共产邪灵整人的厉害,而不敢召集大伙炼功,因公安常去他家骚扰。后来自己也不敢学不敢炼了。一年后,旧病复发去世。他儿子说:“俺父亲炼法轮功时,一点病也没有,只因江泽民镇压法轮功,才有此结果呀!”

法轮功学员李怀庆,是一位60多岁的退休教师,为人忠厚老实。98年得法,2001年被抓,在狱中天天不能睡觉,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60多岁的人从没犯过法,就因炼功做好人而被非法抓捕。因此患上了心脏病,于2003年含冤去世。

学员刘金龙在派出所恶警问他还炼不炼,他坚持自己的信仰,只说了一个“炼”字,就被公安打倒在地。王宝成炼功后一身牛皮癣全好了。2000被劫持在洗脑班,因坚持说“炼”,而被非法劳教三年,致使家属带着两个孩子,还有多病的父亲艰难度日。

八里堂李建国因发真象资料在北京被抓,被非法判刑5年,家中还有几个月大的孩子。

李万村吕宪芝老太太2000年也因坚持炼功被抓入狱,60多岁在狱中受苦2个多月。

2001年4-5月份,杨云、曹宁玉、王秀英被抓、勒索性罚款2万多元。

2002年1月份610协同国安又進行了大抓捕,这一次更加疯狂,他们把一些坚定的大法弟子送往德州洗脑班继续迫害,每人被罚款3000元,这次送往德州的有:柴红芬、杨云、董建军、王福利、曹少云、柴军致、宋颜平,还有一个王石村的老太太。这些人都是学法做好人的,叫他们往哪里转啊。在转化班上,你说不炼了,就放你回来,如果说炼,就永远不让回来,强迫让学员放弃自己的信仰。

学员张志娟跟政保科的人讲:“我以前身患多种疾病,就因炼了法轮功,我的病才全好了,你说法轮功哪里不好?”610张如臻与政保科郭峰一伙说:“我知道你们是好人,但上级有令不许炼,就不能炼。我们是共产党的一杆枪,让打谁就打谁,你是有理也没理,没罪也有罪,轻者罚款,重者判刑”。这叫什么逻辑?我国刑法哪有这样的条款?这是谁在违法?

2002年4-5月份,610协同国安科再次绑架了30多名大法弟子,说办所谓的学习班,每人交400元钱。当时学员李怀庆因患心脏病住院,张如臻、郭峰一伙便将其女儿(不炼功,已怀孕8-9个月)绑架到洗脑班,并交了400元钱。

2003年8月份,陈万侯村陈书德,因被恶人举报,遭国安科绑架,并被非法勒索性罚款3000-5000元。

2003年12月份,610协同国安科郭峰一伙,又非法抓捕大法弟子王洪海,致使王洪海有家不能回,流离在外。

2004年3月份,王洪海、张继成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无故被抓,并被非法劳教一年。张秀芹(王洪海之妻)、张艳华因写信与国安说理,也因此被抓捕。王洪海夫妻二人被抓,其孩子无人照料。而国安科郭峰、姚立国却说:“没有证据,我们照样劳教她们。”这不和土匪一样了吗?

同年7-8月份不法人员因怀疑在建行工作的王福利传递经文资料,借口绑架王福利,他因不放弃修炼,那些邪恶的人说,交上5万元才可以放人。其父母因疼爱孩子,借钱、托人、送礼,按他们的要求交上了钱,但他们并不放人,又要勒索1万2千元,把王福利强行送往济南洗脑班,强迫王福利违心的说了不炼功,才放回家。

2004年11月份,国安科找借口要非法抓捕刘春来,刘春来没有配合他们,被迫离家出走。因此,刘春来的妻子张艳华找县信访办反映情况:为什么一次又一次的骗我们,抓我们,我们犯了什么法?一次次的罚我们,且连个字条也没有……公安局周付勇、郭峰等人恼羞成怒,他们利用手中的权力,歪曲事实,栽赃陷害,非法抓捕了张艳华,并非法判刑3年。家人受不了这样的打击,借钱、托人送礼达4-5万元左右,腊月23日交上钱才放人回家。

几年来,被610、国安科非法抓捕劳教、判刑的有:李成刚(小店姜庄)、东野生芝,李宪铜、李宪胜、王宝成、李殿忠、王国恩、王海堂;罚款在家所谓服役的有:曹少云、郑庆华、荆金华、王洪海、张继成、王福利、张艳华等。但是无论不法人员采用任何邪恶的手段進行迫害,都无法改变大法弟子对师父和大法的正信、对真善忍真理的坚持。几年来,我们用和平的方式,用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向人们讲清真象,告诉着人们法轮功是什么?这有错吗?希望每一个善良的人都来了解一下法轮功,了解一下迫害真象。

在这里也奉劝不明真象的人们,不要再相信那些谎言的欺骗,分清是非,明辨善恶,真心相信法轮大法好,善待大法弟子,你一定会得到福报的,会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同时也正告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人,不要再充当江氏流氓集团的帮凶和打手,不要再继续对好人行恶。悬崖勒马吧,善恶必报是天理!因为聪明的人都知道给自己和家人留一条后路,希望你们都会给自己和家人选择一个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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