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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凌生前被辽宁女子监狱迫害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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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五年一月四日】2004年11月17日,原锦州市古塔区劳动局局长、法轮功学员李凌被辽宁女子监狱三监区三小队迫害致死。

李凌曾于1999年10月进京上访,被非法判刑2年,2002年5月因她将真相资料直接送到政法委而再次被抓。关押初期李凌曾被迫“转化”,于2004年3月清醒过来,喊口号,揭露真相并绝食。后被强迫送去医院灌食,一个多月后从医院回来一直在监舍,昼夜有专人监护。在这期间她受尽了折磨。监护她的人张春娥(抚顺新宾人,抢劫罪,刑期五年),打她,扇她嘴巴。她坚决抵制迫害,不配合恶人,她们就越发折磨她。李凌曾多次要求出工,但她们不让。上厕所让她必须在指定的坑方便,她不从,在地中间方便,她们就把她的衬衣扒下来,擦她便在地上的大小便。

11月17日凌晨大约3点多钟,因为她喊口号,她们把她的双手反背在身后,并堵住她的嘴,4时左右李凌死亡。当时在场的人有监护她的张春娥、朱启荣(朱启荣是鞍山铁西区人,刑期八年,绑架勒索案,这次减完刑一月份能回家),还有一个人是三小队的号子(就是在监舍晾衣服,打扫卫生的人叫号子),她叫王金荣,现住址在北京,五年刑期,罪名容留。

对李凌的死,监区内现在封锁消息,说李凌在法外医院抢救。刚出事那几天,她们作出一副李凌还活着,还在医院抢救的假象。其实知情的人都知道(据她们讲)李凌于11月17日凌晨4点的时候就已经被害死了,而送她去医院是在5点钟以后,是三监区六小队的一个叫孙永梅的犯人把李凌背出去的,背出去的时候有人看见李凌的头耷拉着,丢丢当当,根本就不是个活人了。李凌被害死前几天还好好的,买过擦脸的小毛巾和动物饼干,她决不是病死或自杀。

监狱现在很害怕,指使行动组的人暗中监视狱中的法轮功学员。

三监区三小队队长:徐曼(此人隐蔽狡猾)。
三监区三小队 :郭乃娟(最邪恶,是她一手指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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