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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宋彦群被迫害染肺结核 家人要求吉林女子监狱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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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5年1月4日】大法弟子宋彦群,33岁,外语教师,舒兰市人,因修炼法轮功被非法判刑12年。宋彦群在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患上严重的肺结核,现已行走吃力,全身瘦得仅剩一把骨头。长春女监拒不向其家属透露病情,也不许其家属探视,而只在监狱医院对宋彦群進行草率治疗。在此期间,不许宋彦群睡觉至深夜11点,以所谓做“转化”工作,施加精神压力。

以下是宋彦群的亲人写给吉林省长春黑嘴子女子监狱监狱长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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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女子监狱监狱长:

正值全国开展关于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益犯罪案件调查的专项活动热潮,全国人大常委会李飞提出对全国的公、检、法队伍作违宪调查。作为执法机关,监狱医院收治肺结核传染病人是严重的侵权违宪行为!

我是宋彦群的家属,我的家人宋彦群现身患严重的肺结核,已发展到两个肺子上都是病灶,并已形成抗药,身体极度虚弱,在监狱医院已持续违法治疗四个月之久,直接危及生命!

自始至终,监狱医院一直在隐瞒病情,不向我们家属透露任何详情,不许我们家属探视,严密封锁消息,阻止依法治疗。于是我们开始采取了行动,监狱医院这时给我父亲打来了电话说:“已在恢复阶段。”作为家属我们知道,这样的话根本没有参考价值。监狱和监狱医院内部条件实际什么情况,我们完全清楚。我们家属9月份去看她时,她就已行走困难,十分吃力。人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而且医院说了每月的经费只有八块钱,监狱医院对肺结核的治疗根本就是门外汉,她恢复在哪了?为什么现在发展到两个肺子上都是,并已形成抗药?

治疗肺结核的药物毒副作用特别大,治这个器官,坏那个。国家针对肺结核的治疗措施有专门的结核法。今年9月份国家卫生部长吴仪发表电视讲话,肺结核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医院归口治疗,任何医院无权收治。而长春女监违反国家法律,不听劝阻,任意违法治疗。不但病情没有好转,反而更加严重。我们家属要求见人,姓王的管教和周小丽不让,说她不转化,用这种办法给她施加压力,肺结核怕气、怕累、怕吓,精神刺激和营养不良,为防止发生病变,必须得在专职医务人员的随时观察下進行监护治疗,而长春女监在这种情况下,还在给她施加精神压力!人都这样了,这不要逼死她吗?

监狱医院拒绝按国家法律依法治疗,我的家人原先身体好好的,肺结核是在监狱里得的。那么监狱这样不负责任做下去的后果,不是故意伤害致残,就是故意伤害致死。监狱医院是执法机关,明知道这样做下去的后果,不但不停止,反而放纵恶性后果的发生。我的家人现在由于强制的违法治疗已经延误了病情,发展到了两个肺子上都是病灶,并已形成抗药,而且还在继续恶化,那么作为家属,我们势必一告到底!我家人的病情,身体出现的一切后果乃至死亡,由监狱直接责任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传染性疾病和孕妇不允许收监,更不得留所治疗,肺结核在国际上被列为首要传染病之一,重点防范。今年8月6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对全国公安系统发表重要讲话:针对全国监管场所的安全问题重点强调了六个内容:第一点提到的就是严防传染病,在监管场所不允许有传染病。再一点强调在监管场所不允许有非正常死亡现象,将肺结核患者留在监狱医院收监治疗这本身就是严重违法!而我们家属去监狱,墙上贴着:传染病不允许接见,监狱医院的医务大夫说:“我们监狱肺结核一样收,现在床位已满了。”监狱的医务人员竟敢这样信口雌黄,目无法纪!执法人员公然违反国家法纪堂而皇之?今年春季全国监管场所传达的文件精神,第一条就是肺结核不允许收监。

不管监狱是否在欺骗、戏弄、借口搪塞我们家属,但的确当时和我的家人一同住院的肺结核患者还有好几个。

在这期间我们也咨询了专门治疗肺结核的教授,人家说肺结核病菌传染潜伏扩散传播速度极快,空气呼吸中就容易引起被传染上,而且极易发生病变,如果一次性治疗不能彻底治好,敷衍了事,形成抗药,以后就不好治了,遇到点精神刺激,冷、发烧、过累等一下就完,马上就犯,并且直接危及生命,再发作人就等于废了。而我的家人现在却在监狱医院已违法治疗了四个月。造成两个肺子上都是,并已形成抗药。监狱医院院长还在阻止,不让我家人得到合法治疗,还在对我们撒谎。人有生命健康权,在这种情况下,监狱还在隐瞒传染病情,还在对她施加精神压力!这完全和治疗肺结核最基本的医疗常识相违背,并还在继续放纵恶性后果的发生。如此这样继续下去,等待我孩子的就是死路一条!

长春女监隐瞒传染病情,违背国家法律在监狱医院收治肺结核传染病人,而监狱医院对肺结核治疗措施和方案背道而驰。家属阻止,而长春女监以权压人,徇私枉法!强行持续违法治疗四个月之久,造成我家人病势越来越严重,发展到两个肺子上都是病灶,危及生命。监狱和监狱医院必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依法作出赔偿。

我的家人病情发展到今天这个程度,危及生命,这一恶性结果的促成,长春监狱的监狱长和监狱医院院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院长还在阻止不让我家人得到合法治疗,姓姜的管教和周小丽还在隐瞒,还在阻止我们家属见孩子,这件事情持续到今天之所以导致这么严重的恶果,直接原因就是你们一手促成的。是你们的隐瞒,无视国法,徇私枉法,草菅人命,玩忽职守,一意孤行一手造成,你们必须为你们所做的一切负责,必须责令严惩并追究刑事责任,以除后患,以正民心。

医务管教周小丽,在那里住过院的人和周围人都评价她最黑,尽用这个办法利用职务之便公饱私囊,不讲职业道德,靠溜须拍马维持生计,原本合理的正当程序,她没得到“实惠”便以权压人,从中作梗,为难百姓。执法队伍中竟有这样的残渣败物,败坏执法形象,作为执法机关对这样造成极坏影响的工作人员应当重新审视,及时進行查处予以警醒,挽回影响。

身为监狱长和监狱医院院长没有把监狱发生传染病事件(大夫说:“床位已满,多人因此而住院)及时向上级作出汇报,及时果断的采取相应措施,而是隐瞒并私自违法自行处理,导致势态严重恶变,自身不能做到以身作则,秉公执法,带头隐瞒传染病情,带头违法,更为下属违法乱纪提供滋生环境和存活空间。扒去各自的“工作服”,摘去各自的“头衔”,也是普通老百姓,你的孩子被人折磨得奄奄一息的时候,你会是什么反应?把你们所做的事逐级上告,层层反映,大家都知道你在草菅人命的时候,就是你回家的时候,监狱长和监狱医院院长必须对此事作出交待。

人命关天,但由监狱医院的无视国法,任意妄为,致使我家人的病情势态严重,危及生命!通过监狱对我孩子病情发展所持的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我们也看清了这个执法机关根本就是无视人的生命。是绝对不可信的。那么决不允许你们再把我家人的生命当实验品随便乱治!不允许再在监狱医院继续治疗!必须立即释放我孩子!

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作违宪调查,作为家属,我们严正呼吁必须立即停止在监狱医院继续收治肺结核传染病人这一严重侵权违宪状况,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同时对监狱这一执法机关的草菅人命,传染病防治失职行为予以高度重视和关注,并及时着手调查处理,抢救生命。坚决杜绝这一严重违宪侵权现象在执法队伍的再度出现。我们现已将长春女监在监狱医院收治肺结核传染病患者这一严重侵权违宪行为上报中央及省市各级相关负责单位和个人。要求必须立即释放我孩子,马上得到合法治疗,并立即着手调查所有与此事件有关的直接责任人。

国家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为抢回我家人的生命安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诸多法律,监狱医院在监狱里收治肺结核传染病人已严重违法,现今由于强行违法治疗造成我家人病情延误,发展到两个肺子上都是病灶,并已形成抗药,直接危及生命。监狱方面已构成了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在明知这样做下去的后果而故意放纵恶性结果的发生,我的家人如果治不好,造成残疾,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抢救价值,那么作为执法机关的监狱已构成故意伤害致残、故意伤害致死。作为家属我们决不会坐以待毙,势必将长春女监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

我们要求监狱长立即释放我的家人,抢救生命,马上得到合法医治,严厉惩处并依法追究肇事者、直接责任人:监狱长、监狱医院院长、周小丽、姜管教等人的全部法律责任。我已将此事件的整个过程作追踪调查,每次接见,谁不让见,什么情况全部形成材料,罪责落实到了每个所涉及的具体人,谁隐瞒病情,谁不让合法治疗,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层层上告!必须依法赔偿造成我孩子人身伤害的全部损失!作为家属我们时刻密切关注我家人的一切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危。

家属:宋彦毓
200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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