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凌源市宋杖子派出所对我的劫持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月31日】2005年1月24日晚7点20分左右,宋杖子派出所所长吴君及两名警察来到我单位(县轧钢厂)来绑架我,我与他们讲道理,质问他们:“这是我的工作时间,我正在工作,你们得让我好好工作吧?再说,我也没做什么坏事,你们有什么权力到我单位来绑架我?”名叫吴君的所长说:“还谈什么工作?我们就是不让你干好工作,跟我们走。”他们三个人要拽我走。我不配合他们,他们就强行把我按住,三个人连拖带拽把我抬上警车,把我绑架到宋杖子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我跟他们讲:“你们这样对我,对你们没有好处。”其中姓陈的警察(司机)说:“你不用讲那些,我们归老江头管,就得给老江头干,你们法轮功是对的,又怎么样?你不是不配合吗?告诉你,有老江头做后台,把你腿打断了,你告到老江那去,他都不管,我们怕啥,把炼法轮功的整死了,又咋的了,不用你脦瑟,越脦瑟越使劲整你。”我告诉他们要好好想想,迫害大法弟子对他们不好,他们不听用手铐把我反背双手铐住,又用另一个手铐铐到暖气管上,非常难受。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电话,他们互相说:“他们家找人了,明天再解决。”姓陈的警察说:“找人?越找人越使劲整。”

我想,我没做坏事,我修炼法轮大法是在做好人,我不应该呆在这里,就在师父的慈悲呵护下,在两个警察熟睡后闯出了派出所。

在这里,我告诫那些还在做恶的警察,你们要清醒了,修炼法轮大法的都是好人,不要迫害这些好人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必然的天理啊!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