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要白不要”是一种变异的观念,它紧接的下句是“要了也白要”。作为一个修炼人,我们都知道“有得必有失”。得了别人的东西,就要拿德去交换,就失德了就造业了。
第二,我们今天讲真象救众生,这些钱我们靠从正当收入中来,是干净的,不需要这种肮脏的钱(包括传销等手段骗来的钱)。不能用这些肮脏的钱来玷污大法,玷污修炼,也玷污了我们讲真象救众生这件神圣的事。
第三,收了“政府”的钱就要配合它们的工作,实质上也就参与迫害大法,加重了对同修的迫害。
因为:1、收了“政府”的钱,它就要你配合说已经转化了,不炼了,甚至是污蔑大法,污蔑师父的话,实际上就是这点钱你就是出卖了自己,出卖了大法,出卖了师父。师父要求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使。
2、“政府”拿来让学员配合转化的这钱是肮脏的,因为这钱的一部分是邪恶之徒通过对同修罚款来的,或者抄同修的家抢来的,或者是在办洗脑班时敲诈勒索来的。大家想想,它们通过这些土匪流氓手段弄来钱能干净吗?
3、加重了对同修的迫害,因为这钱是恶人们从同修那搜刮来的,当你收下这钱时,恶人一看拿点小钱就能摆布你,那它们就会对那些“不服从,不配合”它们的大法弟子那儿弄更多钱来操控你或更多与你一样有怕心等执著的人,那你不等于从经济上参与迫害同修了吗?
因此,我们建议:1、把这钱退回去;2、如果在“配合”它们工作时说了不该说的话,做了不该做的事,那就应当想办法赶快挽回损失;3、不要用常人的油滑来掩盖自己的怕心,以求得所谓的平安。
以上是我们的一些想法,仅供与同修们交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