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农安县法轮功学员潘刚自述惨遭迫害的经历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5年1月15日】

1、初陷囹圄

99年7.20以后,我所在的单位农安县地税局为了执行610的命令,把我非法监禁在单位,不写他们要求的诽谤大法的东西就不准我回家,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

负责洗脑迫害的主管局长彭延福一次对我说:我告诉你,中国的政治运动就是当权者整人,你看刘少奇怎么样?国家主席说打倒就打倒,说整死就整死了,文化大革命整死多少好干部?到最后找一些人垫背,你一个老百姓能怎么样?江泽民利用党、政、军大权,以共产党的名誉镇压法轮功,我是共产党员就得听他的,我不听他们也要收拾我,如果你能和大多数地税干部一样,吃、喝、嫖、赌、抽、并收受贿赂,我就不管你了,你上大街上喊是炼法轮功的也没关系了,因为法轮功不准干这些事,你这样干了,就说明你没按法轮功的要求做,这就证明你彻底背离法轮功转化了,这就是江泽民转化你们的目的。

后单位勾结公安局,把我非法关进拘留所。在拘留所里,经常遭到管教毒打辱骂和体罚,吃的是黑窝头和玉米面大渣粥,盖的是滚套被,挨冻受饿,苦不堪言,即使这样,每天还要交20多元的伙食费用,收钱不给收据。

2、恶警狂施暴打断一米木方

2001年元旦,宝塔派出所的民警崔平、柴立冬二人在早8点钟左右来到我家,说是执行公安局的命令,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更没有搜查证,进屋就开始翻,把我家所有的法轮功书及有关资料洗劫一空。当时我母亲88岁,真是老的老,小的小,他们全然不顾,把我劫持到派出所,后又强行把我关进公安局拘留所,没有任何手续就扬长而去。

2001年1月3日,公安局刑警队的赵云龙、姚国庆二人来到拘留所,把我提出到二楼一间屋里,进屋对我就是拳打脚踢,一直打到中午吃饭才罢手,下午姚国庆把我摁倒在地,用一根一米多长的四棱木棒子狠狠打我的臀部,把木方子都打折了也不罢休,又用打折的木棒子继续打,直到累的打不动为止。第二天,那个叫王队长的命令恶警赵云龙、姚国庆把我摁在地上,扒下裤子,又找来昨天打我的木棒子继续打我的臀部,把我的臀部都打成青紫色,最后那个叫王队长的拿起棒子往我的头上和后背狠狠的打一阵才愤愤离去,他当时面目表情简直比地狱的恶鬼还要凶,简直无法用语言形容。刑讯逼供这个名词我听说过,是触犯法律的,我今天饱尝了痛苦,也亲眼目睹了刑讯者的峥嵘。

在拘留所里我还饱尝了恶警管教刘中的毒打、辱骂和虐待,一次他把我弄到二楼一顿拳打脚踢后,逼我做各种姿式的体罚,最后凶相毕露:“你再不转化我枪毙你,就说你抢枪和袭警,打死白打死,我找拘留所里任何一个人都可以出假证”。结果刘中找犯人作了很多假证,于2001年2月28日把我送九台饮马河劳教所迫害。

3、在九台劳教所惨遭折磨

到九台饮马河劳教所的当天下午,所谓“教育队”的大队长谢国新找我谈话,逼迫我放弃大法修炼,我善意的向他讲了法轮大法真象,他当时就打了我一顿耳光。

2001年4月初,我刚至二大队的当天中午,就被劳教犯林跃民一顿拳打脚踢。我因为坚持信仰不放弃修炼,在二大队遭受了惨无人道的迫害。4月中旬,我们被逼迫去鱼池挖土抬土。在恶警大队教导员李云波、大队长李成舟、分队长郭一平等以劳教减期为奖赏,指使劳教犯对我们实施迫害,他们针对每个人都采取了具体方案,以达到各个击破的目的。对我采取了车轮战术。在抬土时被逼比别人走得快,要跑起来;他们推着我,空抬时就拽着我跑,他们跑累了就替换人休息,却不准我停脚,一下午,他们轮番换4--5个人都累得大汗淋漓,累的几乎不能动了,而我却连一点汗都没出。第二天,他们见我没被累垮,便毒招齐出,把抬子装满后再用脚踩(因土湿度大),使重量超出一倍还多,抬不动就硬给上肩,硬逼着抬,抬不动就打。一天下来,我们几个人身上都不同程度的受伤,我的两只脚被劳教犯人林跃民用杠子撮的青一块紫一块,两个大拇脚趾盖都变成了黑色的了,恶人林跃民还用板子砍我的后背、腰、腿,使我走路艰难,当时的难受滋味真是一言难尽。几天后,我的两个大拇脚趾盖全部脱落,里面的淤血成了固体状,为了揭露他们迫害我的罪行,我保留了这一证据。

4、喊“法轮大法好”被踢折一根肋骨

为了反迫害,7月份一天早上开饭前,我高喊“法轮大法好!”结果被一群劳教犯人拳打脚踢后拖进办公室,大队干士赵久胜拿出电棍电我,上午上工地后,教导员李云波、大队长李成舟、分队长郭一平三人在全大队劳教眼前轮番对我拳打脚踢,当时踢折一根肋骨。我认为修炼法轮大法对国家、对社会有利无害,不应该被非法劳教,不应该承受劳教所非人的迫害。所以绝食抗议迫害,在绝食期间,被他们强行戴上手铐抻起来,还要经常受到野蛮灌浓盐水的摧残。我当时不配合他们灌,卫生所的金大夫叫劳教把我摁在床上,用针头扎脚心、手指肚、人中等部位,当时鲜血四溅,他们见我仍不配合,就叫劳教犯人抠我身体敏感部位,然后又叫劳教犯人揉搓我的两腮,把腮帮子都揉搓破了。我记得2001年11月13日,在教导员李云波的指挥下,劳教犯人尹春龙用铁器把我的门牙撬掉两颗,12月份分队长郭一平用手铐把我铐在暖气管子上用电棍电我,直到电出大便才肯罢休,这还不算,因坚持信仰还被他们随便加期,劳教期满是12月29日,直到2002年2月1日才开放票,开完后还不放。

5、又入魔窟朝阳沟劳教所

单位知道我回来了,马上通知我上班,但不给我发工资,也不让我出去打工。原刘局长、现局长张义文、人事科长姜日红等要求我天天到单位,不给安排工作,不给开支。单位叫来宝塔派出所几个警察把我绑架到县610办公室的洗脑班,并声言不写“五书”就送劳动教养。姜日红亲自到洗脑班去送钱,并安排单位干部监督我。在洗脑班里,我绝食抗议非法绑架,第三天晚上看我的人不在屋,我弄开门锁从三楼楼顶扯电话线下来,闯出洗脑班回到县城。得知我出来后,地税局、派出所不断到我家及亲属家搜查,经常半夜敲门及恐吓。为了抵制他们对我继续迫害,我决定到主管局(市局)去控告他们,市局党办马上给农安县地税局打电话,我见他们不怀好意,马上走出了市地税局,从此走上了流离失所的生涯。

2003年1月我再次被抓,县610办公室及公安局又把我非法强行送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迫害。送去的当天就被5大队的郁副大队长命令劳教给洗冷水澡,然后弄进监室一顿毒打,我第三天早晨绝食,一恶警群管教毒打我,管理科的恶警高志录弯腰驼背,却最凶。当时打我的人太多,我只好闭上眼睛,最后我坐在地上,他们发泄后,又找来一帮劳教,把我摁在地上,用铁器撬开我的牙,给我灌浓盐水,在5大队里,经常挨管理科高志录毒打,常常是旧伤未去,又添新伤。

3月18日下午我被转到一大队,也是马上就被洗冷水澡,然后恶警教唆劳教犯人张铁军、万有光、韩志远三人把我头摁在上床的梯口子里,用事先预备好的铁管子打我的臀部、大腿及腿肚子,被打的部位当时就起了一道道青紫的伤痕,然后强迫我每天坐在水泥地上。一次劳教犯人韩志远对我说:“这样对待你们都是大队干部的意思,就是要在身体上摧残你,在语言上刺激你,在精神上折磨你,在行动上规范你,在饮食上节制你,在经济上封锁你,叫你活着难受,想死留口气。”

6、遭抻刑9天关小号33天

在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里每天挨打挨骂是常事,我还曾被强迫在水泥地上坐四十多天,每天不准吃饱饭,家里捎来的钱被他们强霸去。在这种非人的虐待下,真是度日如年,7月19日出工时,我趁人不备往出跑,结果被发现抓回。管理科恶警科长张凤鸣和高志录对我进行毒打,把我的脸都打变型了,然后关进小号。

7月22日,劳教所开大会宣布加期,他们强迫劳教犯人批判大法,批判的人上台刚说话,我立即高喊:“法轮大法好!”发言的人立即住嘴,当时我被两个管教捂住嘴带出会场,弄到五大队办公室。散会后,恶警所长王延伟亲自动手并指挥一帮恶警用电棍和拳脚摧残我,然后把我双手背铐,再将镐把插入,手铐深深铐进肉里,五大队何管教和一大队的王管教把我抬起放下,再抬起再放下,不断重复,累得两恶警大汗淋漓,直到抬不动为止。这时所长王延伟还亲手扒下我的衣裤,又往我身上浇水后再用电棍电我,最后恶警把我关进小号,用手铐铐上双手抻起来,我一分、一秒的承受着,一共抻了九天,直到第十天上午,他们见我一双腕已化脓溃烂才停止用刑。在这期间每顿只给半个窝头,不准我拿行李,没有铺盖,晚上十点后躺在硬板上,这还不算,晚上还要开窗冻我,放蚊子咬我,我共被关小号33天。

7、非人折磨至肌肉萎缩体重仅80斤

朝阳沟劳教所受到种种迫害,致使我四肢麻木,身体奇痒。8月末我又被分到二大队,在二大队也经常被劳教毒打,劳教王志超、战鹏、汤继东、孙红卫等人多次打我,记得9月末的一天中午被劳教战鹏一脚踢在胸口,当时窒息,缓过后去找管教报告挨打之事,结果管教不由分说,刘晓宇和苏广文对我一顿拳打脚踢后,又找来三角带,扒下我的衣服,用三角带狠命的抽打我全身,至今伤口的印记还清晰可见。当时副大队长朱坤在场就象没看见一样,我当时被它们打的晕头转向,神志不清,他们见此情景,用痰盂的脏水浇我的头和身,然后拖进水房泼冷水,我从此以后全身起泡出脓,逐渐溃烂,即使这样每天还要钻进床下擦地,贪黑劳动,这样一天,又一天。到了十二月份,右脚肿得很粗,溃烂不能穿袜子,脚穿47号棉胶鞋,全身肌肉严重萎缩,体重大约有80斤,每天真是坐如针毡,时间一分、一秒过真是度日如年,全身流脓淌血,简直生不如死,即使这样,他们仍不放过,还要每天劳动,挨打骂,最后被朱管教一顿毒打后我开始绝食,大队长杨光就命令劳教给我灌浓盐水,我不配合他们当时就被他们给门牙撬掉一颗。

虽然这样,到期仍不释放,又被他们非法加期三个月,加期到期还不释放,劳教所通知610办公室,被他们直接劫持到洗脑班,在洗脑班里经常不让睡觉,有时到下半夜,有时彻夜不眠,直到6月7日才得到人身自由。

回来后,农安县地税局局长张义文,副局长姜日红仍不准我上班,上班的唯一条件就是按照610办公室的口头命令写所谓的“五书”。由于我不屈从他们的要求,他们就不准我上班,不给开支,到现在为止,已经4年没给开支了,而且一切福利待遇也全部被剥夺了,就连2000年年末奖金和2002年上班期间工资也不给,经济损失导致家庭生活的困难,现在只能靠儿子和妻子打工养家糊口。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