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99年7月,江××团伙开始镇压法轮功,控制电视报纸诬蔑法轮功。我不相信这些宣传。因为我是一个在大法中受益的人,而作为一个法轮功学员,本着对别人好,对别人慈悲的态度,就应该把事实真象告诉别人,于是99年10月底,我决定去北京信访局上访,同去的还有三位同修,我们一起去了信访办,可是不法人员不容分说,就把我们关进了当地派出所,在那里大家被罚蹲了十多个小时。我不肯蹲,因为我们是来反映情况的,不该被当坏人受罚,于是两名警察就用警棍打我双腿,足足打了半个小时,我的双腿全打紫了。
当天晚上不法警察们就送我们去了西城看守所,刚进去,那里面的人就扒光了我们的衣服,里里外外都搜了个遍,不准炼功,在那里呆了八天,由罗家集派出所把我们接回,直接送入了江西省南昌市第一看守所。于2000年元月3日我被非法判劳教一年,劫持到江西省女子戒毒所,现在是女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里,我们每天被迫工作十多个小时,利用空闲时间学法炼功,背师父的经文。后来陆续很多大法弟子被非法送到这里,狱警为了不让我们炼功,就撕了我们的大法书和所有经文。于是我们当天就罢工,要求有个炼功环境,他们就气急败坏的把牢房窗户打开,那天正好下雪,让我们受冻。
为了抵制非法迫害,我们一起绝食,在这期间我们仍然坚持炼功,丘大队长跑进来掐我的嘴,我的嘴被掐出了血,又用扫把扫我的脸,还把我们十多个人拖到院子里受罚,还把我和四位同修关进了禁闭室,在那不到5平方的禁闭室里,我们五个人双手吊铐在墙壁上,吊了三天三夜,有的同修的脚都吊肿了,吊完后把我们放下,但仍铐着双手,在里面我们呆了半个月才解除禁闭。之后,那里的干部提出了许多无理的要求,我们不服从他们的要求。因为我们没有干坏事,我们都是在做好人,上访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没有错。之后,我们三十多人继续绝食了二十多天,他们叫人检查我们的身体状况,我们中有六个人被送入了医院,我被测量心跳过慢也进了医院,在医院呆了四、五天我被保外就医回家了。
2000年10月底,我继续去北京上访,可是到了北京还没等我进信访局,就被两名警察抓起来了,几天后,由南昌罗家集派出所把我非法押回关入南昌市郊区看守所,非法拘留了半个月,还勒索罚了贰仟三佰元人民币。
2001年1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十二点半钟,罗家集派出所两名警察突然来我家,一个叫陶鸣,一个叫文建华,要我回所里做笔录,我不肯去,其中一个说你的好几位同修都在所里,你去和他们见见面,没什么事。我说我没做坏事,你们没有权力带我走,我们修真善忍做好人,却无辜遭迫害,你们侵犯了我们人权,我坚持不去,纠缠到了两点半,他们就走了。
第二天早上,这两个人又来了,而且硬要把我拖上车,但我死活不去,他们就守在我家里,到了下午,就来了一群警察,有七、八个人强行把我抬上了车,戴上了手铐。当天晚上就非法把我还有其他几位同修一起送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而且以“扰乱社会秩序罪”要我签字,我不签,并向他们讲真象,告诉他们善恶有报的道理,最后他们说:我们也没办法是上面的指示。
2001年3月底,我被非法判劳教三年,4月1日被劫持到南昌市劳动教养所,这里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有60多个。在所里由指导员邱阳,王队长,吴队长和杜队长等人负责,她们不准我们炼功,天天逼着我们看诽谤大法的录像片,而且派人一日多次向我们灌输谎言,强行洗脑,接着又不断的搞邪恶的揭批会。2001年7月我出来后,又遭到省八一麻纺厂工会主席徐主席、戴风忠,纺织局吴科长和麻纺派出所的王文平,钱益民,黄燕等人多次骚扰,逼我放弃修炼,要我在上面签字,我不肯违心,他们就威胁我。
后来我的下岗生活费也被他们拿走了(生活费是每月134元在存折上),要我每月到麻纺厂派出所去领,也就是每月要到派出所报到一次。在2001年12月份,麻纺厂派出所王文平,钱益民等到我家不容分说就把我抓进了麻纺派出所,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抓我,我没犯法,我只是炼功做个好人,钱益民却对我叫嚷着“炼法轮功就犯法”。然后把我关进了南昌市劳动教养所,在那里非法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来麻纺派出所黄燕专门监视我的生活,一直到现在。
上面的事实真象,全是本人所经历,最后回忆整理,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善良人民能够从我身上看到这场残酷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事实。
=====
相关信息:610办吴干部、 0791一一6827206(办)、地址:南昌市豫樟路85号
邱阳指导员 手机:13077973529
王队长 手机:13065155435
吴队长 手机:13007238855
杜队长 手机:13065175735
罗家派出所:手机:0791一一8370480(办)
文建华 手机:13970969316
省八一麻纺厂:工会主席,徐主席
07915241226 手机:13006211531
八一麻纺厂派出所:王文平、钱益民
0791一5200844(办)
戴风忠 手机:13970052109
黄燕 手机:13667098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