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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安门自焚”和“傅怡彬杀亲”栽赃案更多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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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7日】

“自焚”真象见证:好端端的人被包扎

2001年所谓“天安门自焚”事件发生后,有几个不炼法轮功的群众在积水潭医院陪亲人看病。他们从一间病房外经过时,正好看到一群人在里面,有很多警察,正在七手八脚给几个人包扎。他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给好人缠上纱布?就停下来想看看是怎么回事。被一个警察发现,冲出来推搡他们,冲他们吼叫:“你们是干什么的?”这时其他警察也冲出来抓他们。把他们拘留了,审讯后确认他们确实不是法轮功修炼者,又有好心人帮助才被放回家。

后来他们才知道第一个出来的人是西城分局的一个处长。他们所看到的好端端被包扎的人就是中央电视台上演的“天安门自焚”被“烧成重伤的法轮功自焚者”。

知情者透露傅怡彬的精神病史

我是法轮功学员,傅怡彬的妻子生前与我的一个亲戚家的姐姐是挚友。傅怡彬许多年前就被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隔一阵就发疯,因此,他的妻子十分痛苦,经常向我的姐姐倾诉。8年前(1996年以前),傅怡彬就曾只穿一个三角裤头往外跑,还曾经把他的母亲打伤。他妻子的同事们也都知道他是个疯子。

中央电视台上造谣说,傅怡彬是因为炼法轮功才杀人的,可是中央电视台上说他是1998年炼的法轮功。但在这之前他就是一个疯子。法轮功创始人李洪志先生在传法传功过程中曾多次表示过“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不按大法要求做的不是大法弟子”。所以,中央电视台和西城分局是在为了自己立功受奖嫁祸法轮功。

实际情况是,傅怡彬在杀人前几天已经又出现了精神不正常的状态,经常发愣,晚上不睡觉,每天清晨,他的妻子都看到他双眼通红,样子十分吓人。

事发之前,他们全家曾去过我的姐姐家,他的妻子告诉过她这些事。后来他们要到他父母家去,他的孩子执意不去,结果只有他们夫妻去了。到了父母家,他的妻子打电话还想让他们的孩子也来,正打着,傅怡彬已经开始对父母下手了。幸亏当时孩子不在场,否则也要出事。

傅怡彬被送进西城分局后经三十多位精神病学专家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所以没有判死刑,只有精神病人才会有这种杀人不负法律责任的特权。之后他被送進监狱系统的医院进行治疗,警察说:“两年后,如果他表现平静了,家属就可以把他接回家。”现在两年的时间早就过去了,医院和警察通知接人,但他的亲戚一直不肯接他回家,他们怕他回来再杀人,说:“就在监狱医院住着挺好,有人管还有公费医疗。”所以现在傅怡彬已经在医院里住了快三年了。

事发之后,我的姐姐被警察威胁说:“不许说他是精神病。”

虽然我知道这件事,非常想赶紧告诉明慧网,可是没法联系上。后来我被非法劳教,所以现在才把事情真象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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