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践踏法律、疯狂迫害
江氏集团利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宋俊林曾多次下令在全县范围内大肆抓捕法轮功学员,把他们非法判刑、劳教、送洗脑班、长期关押、酷刑折磨、抄家绑架、开除公职,致使法轮功学员邹桂荣、唐铁荣被迫害致死;孙长丽致残、蒋职桧被折磨精神失常;王忠胜、商勇、石大伟等人被开除公职。非法判刑十三人、非法劳教三百多人次、非法拘留四百多人次、多人被迫流离失所。
2、勒索钱财、中饱私囊
宋俊林不但下令对全县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劳教、送洗脑班,长期关押,还向法轮功家属敲诈勒索钱财,索取贿赂。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法轮功学员被不法人员勒索钱财近二百万之多。一次邹桂荣和一个法轮功学员到政法委索要其家属被勒索的钱财,宋俊林听后惊恐不安,慌忙对和邹桂荣同去同修说:“你的四千元钱,让你丈夫负责要,你不用管。”
同修说:“你是冲我炼法轮功勒索的,而且我们的钱是通过劳动换来的,我就是要追回。”宋俊林无言以对,准备溜走,忙对邹桂荣说:“你的钱,你去找新宾镇派出所去要吧。”
她俩随即去了派出所,找到所长孟凡玉说明来意,孟显得特别生气,大声说:“老宋这是推委,要钱是他下的令,先后下了两个批条,我们才去找你姐要的钱。”
同修问:“钱在那里?”并说“我们炼法轮功没有违法,是无辜被迫害的,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请你们以后不要这样干了”。
所长找出一张条子给她们看,说:“老宋告诉钱都交县财政局了。”分明是在说谎,其实钱在哪里,宋俊林心里最清楚。这只是众多的法轮功学员被勒索的其中一例而已!
3、 迫害家庭、制造分离
法轮功学员遵循“真、善、忍”的原则去做人,遇事向内找,去看自己的不足,家庭充满着幸福与美满。然而,以宋俊林为首的不法之徒,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非法判刑、劳教、拘留、导致多少家庭受到严重的伤害,妻离子散,亲人离别。
身为党校高级教师的王忠胜,被非法开除工职,后又被非法劳教,现只能靠每天走街串巷磨菜刀、剪子来维持和老伴生计;商勇、郎蓉华夫妇被非法开除工职,商勇被非法判刑八年,郎蓉华流离失所、下落不明。
正当邹桂荣在马三家遭受迫害时,她的丈夫被恐吓,在各方面的强大压力下,丈夫与她离了婚。他们只是“真、善、忍”信仰者中的普普通通一员,只因信仰“真、善、忍”做一个有益于国家、有益于社会的好人,就要失去工作;失去家庭;失去自由;甚至失去生命!
善良的民众!人间正义正遭受着践踏;人们的良知正遭受着扭曲和泯灭,一桩桩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就发生在您的身边,触目惊心!真诚的希望您能伸出正义之手早日结束这场对“真、善、忍”信仰者惨绝人寰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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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新宾地区部份恶人录:
宋俊林:男,新宾县政法委书记。主管621办公室。是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一年来他作恶多端,坏事干尽,把30多名大法弟子送进了教养院,100多名大法弟子关进了拘留所,并强迫大法弟子交纳保证金和罚金。仅保证金一项金额就高达40余万元。有许多大法弟子的田地,房屋也被作了抵押,有的被逼得倾家荡产,至今流落他乡。
宋俊林办公室电话 0413-5080010 住宅电话 0413-5086001
手机号码 13941345007 ,邮编:113200
李国生:男,新宾县公安局副局长。于宋俊林狼狈为奸,使众多无辜的大法弟子遭到迫害。
于占江:男,新宾县公安局政保科长。长期监视,跟踪,抓捕,打骂,迫害大法弟子。
王中发:男,新宾镇公安派出所所长。长期监视,抓捕,打骂,迫害大法弟子。他道德品质低下,心术不正。
马政:男,新宾县看守所管教。整天酒气熏天,丑态百出,经常污言秽语,败坏公安形像。对大法弟子十分凶恶,曾经一晚上就将6名大法弟子铐在铁栏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
特此记录在案,以备日后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