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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北京天安门派出所和调遣处遭受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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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9月26日】2001年11月6日,我与同修三人在天安门广场打“法轮大法好”的横幅,向世人讲真象,被几个便衣警察抓住,然后连推带打被拽上警车,在车内继续打,不让我们说话。

警车把我们拉到天安门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不让我们吃饭,上厕所,还邪恶的说:你们炼功人有功,不需要吃饭。我们拒绝说姓名,地址,并讲真象。晚上把我们送到了西城看守所,那里的恶警对我们连呼带吼,把我们所带的物品,现金搜光,指使犯人在大厅里逼我们脱得一丝不挂,以此来侮辱我们。不到10分钟,進到监号里,又当着众人的面强迫我们又脱得一丝不挂。当时我高烧,还让我拖地,洗全监号的碗,包做卫生。我绝食时,看到一位同修因不配合灌食,气管被插得流血,并戴脚镣,生活无法自理,我还经常听到戴脚镣走路的大法学员的脚镣的撞击声,还经常听到大法学员呼喊“法轮大法好”的喊声。

45天后,我戴着手铐被押到北京调遣处,恶警让我们双手抱膝蹲一天,并强制学习监规,不学,则遭犯人拳打脚踢,强迫我们写放弃信仰的保证书,不写就面壁罚站,遭打,不让睡觉。我看到恶警国丽娜指使吸毒犯逼大法学员写保证书的情形:一人按住头,一人按住左手,一人捉住右手,把笔强行插入大法学员的手中,握着大法学员的手强制写。写的时候,恶警国丽娜用身体挡住玻璃门,害怕别人看见她的丑行。冬天早晨5点让我们穿着秋内衣和劳教服在雪地里操练3 个小时,冻得身体发抖,上厕所规定只有一分钟的时间,有的刚蹲下还没有解完就让起来。我有一次正在大便,还没完吸毒的小哨就把我拽起来了,我抢着用报纸擦了一下屁股,没有擦干净,又不让我洗手就让我去包一次性的卫生筷,筷子标签上写着“已消毒”,有的犯人用筷子捞痒,用筷子捞脚气之后,照常包入标明“已消毒”的套子内,这些筷子每天流入北京的市场。一次,我看到筷子上标着“北京会议中心”的字样,每天的劳动量是包8000至10000双筷子,劳动18个小时左右。每餐打饭要弯腰低头喊报告,说“我是劳教人员×××”,如果不做,则让吸毒犯拳打脚踢,面壁罚站,写检讨,不让吃饭,晚上睡觉锁门,马桶放在房间里,大小便及呕吐物的气味,薰得人难以承受,把我们和吸毒的,卖淫的,盗窃的关在一起。我在调遣处被关了45天。

在秘密押送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时,给我们戴上手铐,关進警车,不让我们看窗外,警察带着枪弹,手铐,电棍,制造一种恐怖的气氛。我们被送到北京新安女子劳教所,我被分到四大队,大队长是李继荣,后来转到新建的北京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内我受尽了折磨和侮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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