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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招远市农民自述所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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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5日】我今年44岁,高中文化,农民,家住山东省招远市。

我于1997年喜得大法,通过修炼大法,修心养性,以宇宙“真、善、忍”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我在村里与邻里和睦相处,尊老爱幼,上交国家的款项从不拖欠,义务工也积极完成。我曾患有心肾不交,常常引起头晕恶心,一犯病感觉到要口吐鲜血,立刻丧命,还患有溢脂性皮炎等。修炼大法后,我全身的疾病都在不知不觉中好了。

这么一部利国利民的好功法,却被邪恶之首江××疯狂的迫害和镇压。

1999年7月20日,江××出于小人嫉妒,践踏宪法和法律,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残酷打压法轮功。我为了说句真话“法轮大法是正法”,和妻子于2000年2月15日去北京上访,在天安门广场遭到警察疯狂的打骂,硬把我们拖上了警车,拉到了招远驻京办事处(专抓法轮功学员的办事处)。办事处的恶警对我们非法搜身,我们身上的钱被全部搜光,被他们掠为己有。恶警不断的打骂我们,将我的双手铐住,非法关押了两天半。2月18日晚上半夜里,我们被拉回张星派出所,恶警逼我站在过道里,将所有的窗户全部打开,西北风寒冷刺骨,就这样干冻着我。我和功友们一起炼功,所长王其德带着打手付文会、王志义等四、五个歹徒对我拳打脚踢。王其德命恶人看管着我干活,每天必须拖地、擦门窗、擦厕所里的尿碱污垢,还得洗车、打扫卫生区、推煤等,每天强迫我跑步喊号子,我不喊,恶人付文会就把我带到小号,对我拳脚相加,我被打得脸都肿起来了,遭受着非人的折磨。就这样,我和妻子被非法关押了48天。在这期间,家里多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母亲和正在读中学的孩子无人照顾,还要承受着和亲人的离别之苦。后来邪恶之徒逼着家人交上了700元钱才放了我们。

我要控告江××及其帮凶的罪行,揭露它们的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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