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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仇恨” 是自我焚烧的烈焰,是滋生罪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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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3日】刚上小学,便学“仇恨”。恨谁?恨“日本鬼子”,再往后是恨地主、资本家、孔子、美帝、苏修、刘少奇、邓小平等等。虽然学了“仇恨”,因身体里没有这个怪物,所以也不会表达,只是知道老师在表达“仇恨”时的那副模样是真难看。

学完了“仇恨”学“报仇”,名曰:报仇雪恨。这一下不得了,“报仇”一般的做法就是行凶,所以我们那个年代的孩子们,打打杀杀的现象很多,经常能听到因打架斗殴而死的坏消息。

小学生登记表中有一栏是家庭成份,因我不知道我家的成份,而大家都说“贫农”好,于是我就填了“贫农”。回家跟妈妈一说,妈妈说:“你不要对成份有偏见,妈妈的成份就是地主。”“啊?您不是学生吗?”“那是本人成份。”天哪,从小寄人篱下、受苦受难的妈妈,竟然是“地主”,天大的玩笑。

从此我明白了,我所学的“仇恨”,是毫无道理的。妈妈一再告诫我们要与人为善,活在世上给别人带来的应该是快乐,所以我不会“仇恨”,在别人眼里,我总是快乐的。

有人说:“没有恨就没有爱。”我不认同这话。是,在人间有相生相克的理,但不是绝对的。比如人间有母爱,但没有母恨。伟大的爱能超越世间的一切,能熔化一切。大法弟子对世人的爱,已超越于伟大的母爱,正因为如此,大法弟子才能在史无前例的残酷迫害下,一如既往的帮助因受谎言欺骗而仇视法轮功的人们。

“仇恨” 是自我焚烧的烈焰,是滋生罪恶的土壤。江泽民胁迫全国人民仇视法轮功,完全没有道理,因为中国大陆电视、广播中报道的法轮功如何如何,那都是江氏集团干的,仅举一例:天安门自焚是公安和国安联合干的,刘春玲是被军警打死的而非烧死,把录像放慢镜头就一目了然了。

法轮功会使人远离仇恨,远离罪恶。请把“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记在心里,使自己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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