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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出租房”背后是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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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29日】在前不久电视台播出了关于“出租房登记管理”的通知,要对出租房屋進行统一的登记、管理,此事直接由政法委与公安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做出决定,并下发到所属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及村委会)。其中主要一条,也是此次清查的主要目地:通过清查房屋迫害流离失所的法轮功学员,把他们送進牢房。

此次清查是又一起针对无辜炼功群众的大规模迫害行动,也是江×ד统一领导下”采取的一次“强有力”的措施。各个辖区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及村委会都直接参与了这场迫害。

自从1999年江××镇压法轮功以来法轮功学员受到恐吓、威胁,拘留、教养,被强行关入洗脑班、处以高额罚金。许多不法人员在利用运动、利用法轮功学员发财,以满足他们腐败资金的不足。为免遭恶人的迫害,许多法轮功学员被迫流离失所。有的失去工作;有的失去家庭,从生活和经济来源上都非常困难。我们不难看出法轮功学员在当前所面临的艰难困境。

然而一些不法官员、公安恶警、街道的老大妈、老大姐,五年来一直都在帮着贪淫腐败的江××迫害法轮功学员,成为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他们在这场迫害中麻木的迫害这些善良民众,失去的不仅是自己的良知,还要遭到不同程度的报应,只是一些人不愿承认而已,将来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历史的审判,任何参与迫害的人都将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这场建立在谎言基础上的打压完全是错误的,是江××个人采用文革的方式发动的。如果说法轮功学员中有犯罪的,那么完全可以采取正常的司法程序進行公开审理。很显然,采取这种方式不可能对法轮功形成大面积的迫害。而且在法庭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法轮功学员很可能会胜诉,这场迫害是搞不成的。这也是江××绕开了司法程序,采用先定性后取证的方式,先在全国大造舆论,利用新闻媒体反复播放“自杀”、“杀人”、“自焚”的镜头,以挑起全民仇恨,给镇压铺平道路。如果采取正常的司法程序,这些“杀人”、“自杀”、“自焚”的案件很可能是不成立的。

这场由江××一手发动的迫害法轮功的运动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因为法轮功学员只不过是一群信仰真善忍的好人,通过炼功求得身体的健康。在五年来,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因这场迫害失去了人身自由,无法在本职岗位尽职尽责;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因这场迫害失去了平安的住所,无法在家孝敬父母;又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蒙受了不白之冤,原本幸福的家庭变得家破人亡?为了维持迫害,江××投入了大量的财力,各级不法官员为了打压信仰真善忍的好人纵容着假恶暴,使社会风气日下,社会道德沦丧。

仅这次清查房屋,雇用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每人每月300元,从8月中旬开始一直到11月末微机入网后结束。被雇人员由街道或派出所人员领着,挨家挨户登记,给民众生活带来很多不便。本次清查行动由政法委和公安局牵头,它们是本次大规模迫害行动的主要责任部门。派出所、街道、居委会及村委会负责具体的清查工作,成为本次迫害的直接执行者。此次清查行动范围极广,辽宁省整个地区都在進行。这是1999年江氏迫害法轮功以来,实施“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截断、肉体上消灭”的灭绝纲领中的又一新的举措。

中国历次运动都给中华民族带来了深重灾难,多少人冤死在运动当中。“文革时期”打打杀杀的红卫兵风风火火,就象充了电的机器人。运动结束后,这部分人立刻就受到了清查。“文化大革命”虽然平反了,可是经济倒退了,文化颓废了,人与人之间的友情没有了,人变得冷漠和尖滑。而与此同时,几乎与中国同时起步,仅一隔之遥的日本却迅速发展,很快走入发达国家的行列。在世纪之交的关键时刻,江××没有抓住这历史性机遇,励精图治,给中华民族创造一个繁荣、富强的中国,却因为一己私利疯狂的打压信仰真善忍,对国家和民族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轮功。在镇压过程中,不仅浪费了国民经济四分之一的财力,还纵容贪污腐败,败坏了人类的良知和本性,沦丧了社会道德,把中国社会带到了崩溃的边缘,它是真正在对社会、对人类犯罪。

希望那些还在追随江××,对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的不法人员立刻悬崖勒马,将功补过,为了自己和你们家人的未来请善待大法弟子,珍惜法轮大法就是珍惜你们的生命,善待大法一念,天赐幸福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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