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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王立新遭非法拘留期间被迫害致死 家属上告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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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8月2日】吉林省吉林市农药厂职工王立新2000年11月27日因复印100份法轮功资料,被公安以“扰乱社会秩序”拘留,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遭到毒打,王立新绝食要求释放,遭到管教及犯人野蛮灌食和更多毒打,几天后于12月5日被迫害致死。王立新的亲属多次向法院提出诉讼,均被驳回,现已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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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立新,男,35岁,家住吉林市北山街安顺小区21号楼。在死亡的前一天,2000年12月4日,王立新的亲属在看守所会见他时,王立新的言语、精神及身体状况还属正常。

一、王立新在看守所几天内被毒打致死的经过

2000年11月27日,王立新因复印100份法轮功资料,被公安局以“扰乱社会秩序”抓走,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5号监舍。王立新绝食抗议对大法弟子不公正的待遇和对大法的诽谤,绝食2天后,被送至6号监舍,班长冯乃武(自称黑社会,因诈骗十万元入所)对王立新進行百般刁难、辱骂,不让上厕所。绝食第4天又送往8号监舍,班长杨海龙对王立新软硬兼施的迫害。冯乃武为报效其主子管教杨忠华,主动又将王立新要回6号监,并当众说杨管教已经给口了,可以揍,可以打。恶徒们惨无人道给王立新灌食,撬得满嘴流血,致使他窒息过去。

恶徒冯乃武想出一条毒计,他指使两名15、6岁的小刑事犯,连哭带喊的劝说王立新吃饭,否则就打两名小犯人。王立新识破冯的伎俩,不为所动,冯乃武恼羞成怒,命令9名晚上站班人员不许王立新睡觉。一名练了十几年拳击、因打断人鼻梁入所的刑事犯张群,积极配合冯的指使,一看王立新刚合眼,就用矿泉水瓶给灌凉水,再合眼,就用脚踹,后脚跟磕王立新的肋部、脚部,用拳击王的肋部,把王立新当作了练拳击的靶子。

在王立新绝食的第5天,管教杨忠华和张冠军叫了几名打手,把戴着手铐脚镣的王立新拉進管教室,强行灌了一斤盐水。张冠军拿着灌盐水的矿泉水瓶得意洋洋的在6号监巡视一圈,监号里的人可以清楚的看到矿泉水里残剩的浓盐。第6天晚上,王立新又被折磨得一宿没睡,忍受着盐水的侵蚀。

在绝食的第7天中午,王立新身体已经非常衰弱,神智不清,说话已经不正常,恶徒冯乃武、张群,还有一个叫小红的(黑社会火拼、枪案入所)轮番对王立新進行踢、踹。管教杨忠华和张冠军趴窗看了2分钟的热闹,打开牢门,叫冯乃武、小红等几个人将王立新带到管教室,同时传来王立新的惨叫声。过了半个多小时,暴徒们把王立新送回6号监,王立新被反绑双手,口中横勒着一条白毛巾,只能发出呜呜之声。第二天杨忠华和张冠军再次将王立新押到管教室,让犯人赖红祥、冯乃武再次毒打他,并扬言:“打!往死里打!打死我顶着!” 十多分钟后,王立新的惨叫声没有了。不法人员见他生命垂危慌忙送往医院,但为时已晚,王立新被活活打死。

在王立新绝食期间,恶徒张群在晚上不让王立新睡觉,殴打王立新时,曾经被一名巡视的老管教看见了,并给予制止,第二天又将此事写在黑板上。但杨忠华置之不理,对那名老管教还有很大敌意,致使冯乃武一班暴徒更加肆无忌惮。

二、遗体解剖鉴定

2000年12月13日,在吉林市公安局对王立新的遗体進行了解剖检验。据解剖检验结果,王立新明显消瘦,肋骨骨折和胸部淤血斑块,“左肺下叶背面大片暗紫色瘀斑”,“小肠弥漫明显变细萎陷,粘膜弥漫瘀血,升结肠粘膜大片淤血,瘀斑,回盲部较重呈暗红色,出血,长约60cm范围,肠系膜淋巴结肿大”。法医最后诊断为:1、急性脑水肿、肺水肿、脑疝;2、全身炎症反应综合症;3、小叶融合性化脓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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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王立新父亲向多级法院提出诉讼被驳回,上告无门

王立新于2000年11月27日被羁押,于2000年12月5日在短短的八、九天内就死在看守所,王立新的死系非正常死亡。2001年6月王立新的父亲王书安依法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起诉,诉讼要求被告(吉林市公安局)赔偿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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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指出(1)小叶性融合性化脓肺炎不能导致正常人立即死亡。2000年12月4日原告亲属在会见王立新时,王立新言语、精神、身体状态正常,而第二天就突然死亡,实属不正常。(2)尸检,王立新多根肋骨间有淤血斑块,并在不同处有二处肋骨骨折。此结果,只有他人外力侵害才能形成,王立新在羁押时双手被铐,谁给他造成了这种损害?这种损害是造成王立新死亡的直接原因(全身炎症反应综合症)。(3)《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31条规定,“对患病的人犯要及时治疗”,被告未能对王立新及时治疗,导致王立新因病、因伤死亡。

2001年6月16日,吉林市公安局作出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


2001年7月王书安就儿子王立新在吉林市公安局看守所死亡案件,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赔偿请求,继续要求吉林市公安局赔偿2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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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王书安向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赔偿诉讼,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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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王立新的父亲王书安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上诉,继续控告吉林市公安局迫害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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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王书安向吉林市人民政府提出了申诉,请求有关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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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因种种理由上诉被驳回。在此期间,王立新的亲属花掉了所有的积蓄,共计50000多元,现几乎倾家荡产上诉。

2003年10月30日,鉴于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和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受理起诉,王立新的父亲王书安于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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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凶手依然逍遥法外,目击者被劳教

主要凶手张冠军,原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副所长,现任吉林市看守所内看中队长;杨忠华,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宅电:0432-4679115;犯人班长冯乃武,自称黑社会,因诈骗十万元被关入第三看守所,现已逍遥在家。

看守所为封锁消息,把目击王立新被毒打致死的大法弟子送往劳教所劳教。

五、 吉林市至少有25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

据不完全统计,吉林市至少有25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其中王立新、付春生、李传萍直接死于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的迫害;王秀兰被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被非法劳教三年,死于警察折磨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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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吉林市水工机械厂工人,付春生被警察活活打死

付春生,男,52岁,原吉林市水工机械厂工人,住吉林市钢厂住宅楼。2001年12月28日,派出所警察闯入他家,将其绑架。之后,付春生被送到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第三看守所仅仅三天,2002年元月1日半夜,付春生被警察活活打死。随后看守所假意送往医院抢救,并让医院填写死于心脏病(心肌梗死)的诊断结论。亲属们目睹了遗体光着两脚,两手是弯曲状,脑部肿大,耳部、脸青紫,处处是淤血,鼻、嘴内充血,并有流下来的黄色物质;肚子、胸、后背、腿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伤痕累累。面对亲属质问,看守所所长说:“这是经过法医鉴定的,属于正常死亡。”

李传萍,女,50岁,家住吉林市龙潭区水电住宅。2001年7、8月份被关押在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绝食抵制邪恶迫害,身体出现咳血、吐血的现象,吉林市第三看守所怕她死在看守所,于2001年9月把她送回,于2003年8月13日含冤而死。


李再亟于2000年7月7日被吉林市劳教所迫害致死,浑身到处是伤

李再亟,男,48岁,家住吉林市青岛街城乡10号楼,吉林市传染病医院水暖工。2000年7月7日被吉林市劳教所迫害致死,浑身到处是伤。

王子光,男,54岁,吉林市二十六中学教导主任,因学法轮功做好人,在家中被抓,关在当地乡政府一段时间后,送到市劳教所不到一年,于2000年秋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后送回家中4-5天后死去。


吉林市委总工会干部、大学生,于立新被公安医院迫害致死

于立新,女,36岁,生前是吉林省吉林市委总工会干部,大学生。于立新去北京上访,被吉林市公安局抓回之后被开除了工职,被非法判了五年的徒刑。于立新在狱中饱受残酷刑罚,被折磨得死去活来。2002年3月8日,于立新又开始了绝食绝水抗议迫害,公安医院给她注射破坏中枢神经的药,4月5日她处于昏迷状态,在绝食绝水66天后,于2002年5月4日含冤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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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区号:0432

虐杀王立新的恶警近况及电话:
张冠军:原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副所长,现任吉林市看守所内看中队长,宅电:0432-2763192,小灵通:0432-7807297
杨忠华: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管教,宅电:0432-4679115,手机:13844624756

提供迫害大法弟子控告机关及电话: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地址:景阳大路23号 邮编:130000 总机:7668118 总值班室:7615769
办公室秘书科:7615764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地址: 景阳大路21号 邮编:130000 总机: 7684275 办公室: 768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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