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山东潍坊寿光市恶人对3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8月15日】2004年7.20前后,山东潍坊青州市不法官员,对李一明、王强、葛树昌3名大法弟子非法判刑。

大法弟子李义明于2003年11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12年;

大法弟子王强于2003年12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8年。

大法弟子葛树昌于2003年12月被非法抓捕,2004年7月被非法判刑7年零6个月。

寿光市法院有关人员电话:

王春花 院长 办5228336,宅5228312,手机13606366859
李建文 副院长 办5228555,宅5221130,手机13706462555
王鹏飞 副院长 办5251607,宅5232988,手机13705366456
杨云风 副院长 办5222617,宅5233793,手机13953600011
王美江 刑庭庭长 办5228406,宅5233577,手机13863612676

具体情况待查,望寿光市大法弟子同发正念,彻底解体邪恶,营救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同时,请了解情况的同修及正义人士提供有关信息,曝光恶人恶行。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