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的各位职工:你们好!
6月14日,贵单位四川省一支行(成都市东城根街)的职工杨静在上班时被一人说有事叫出去后失踪。随后,杨静户口所在地――西安路街道办的向中东等人通知杨静家人给杨静送衣服,但不许杨静家人见她。现得到证实,杨静现被关在新津洗脑班(所谓法制学习班)强行洗脑。据说,当时一支行储蓄科的庞科长接待了西安路街道办的人,了解意图后,表示在单位抓人影响不好,在单位门口也不好。于是才出现了文章开头那一幕――杨静被骗到一胡同后被西安路街道办的人绑架!
由此可见,庞科长也知道他们做的都是些见不得人的丑事。但不知他有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本身不只是影响不好,还严重触犯了中国的相关法律:《宪法》第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依据法律,庞科长以及西安路街道办的那些办事人员都必须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目前已知的,有1000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数十万人被劳教判刑,受尽酷刑折磨,数千法轮功学员被送入精神病院,并被强行注入破坏中枢神经的药物,更有无法计量的法轮功学员被反复抄家、拘留关押,被象杨静一样强行劫持到洗脑班,还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致残……仅成都,透过层层封锁报道出来的就有至少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他们在被强制洗脑中,因不放弃修炼,有的被活活打死,有的被野蛮灌食致死,有的被注射药物致死……
任意剥夺人身自由、非法关押、类似于文革时期的“灰牢”的“秘密监狱”在这近五年对法轮功学员的空前镇压中被广泛采用。
新津县洗脑班就是原新津县花桥镇收容所,坐落在新津县花桥镇一个偏僻处。由于严密的封锁和隔离,里面具体发生着什么,外面的人无从了解。我们唯一能知道的是,家住成都光荣小区金荣巷五号四幢三单元一号32岁活泼漂亮的祝霞,在被非法劳教期满后,被其户口所在地――成都光荣小区610主任何元富劫持到新津洗脑班。在海内外广大正义之士的援助和呼吁下,祝霞于今年四月回到家中时已被逼疯。有人说,她在洗脑班里曾被连续数天不让睡觉。然而现在,神志不清的祝霞习惯性的一个举动是:将手使劲按住头,惊恐的大叫:“你们要强奸我吗?……”谁能想象,在那个暗无天日的地方到底发生了什么?!这就是口口声声“代表政府”的何元富等人代表政府为民办的实事吗?!这就是人权入宪后中国老百姓的人权吗?!
在这近五年中,有多少法轮功学员被这样劫持到洗脑班……今年4月,刚被非法劳教出来不久的沈钧儒的孙子沈小都被黄瓦街派出所8、9名警察从家中强行绑架到洗脑班;5月,原新津教育学院的詹敏被绑架到洗脑班;6月,杨静被绑架前后,成都至少十多人被绑架……这一切,仅仅是因为他们不愿放弃对“真善忍”的信仰!
2001年,杨静曾被非法关押于成都市看守所四个多月,杨静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被戴上手铐脚镣数日,并遭到野蛮的迫害性灌食。这种迫害性灌食不同于正常的人道主义医护援救,它是当权者打着人道主义的幌子,对绝食抗议者進行肉体上的残酷折磨以期达到迫使受刑者屈服于邪恶势力的淫威为目地的。
明慧网从各种渠道揭露出来的事实统计,在大陆有几十,甚至上百的法轮功学员因非医护人员(包括在押囚犯)野蛮灌食而导致死亡,更多被野蛮灌食者则导致了各种相关的后遗病症。在灌食过程中许多人还遭到被灌以高浓盐水、辣椒水、高度白酒、洗涤用品甚至粪便屎尿等進行凌辱、摧残和迫害。甚至有恶警指使犯人以折磨被灌食的法轮功学员为乐,如灌浓盐水后用打气筒向学员胃中打足空气,然后用脚踩学员的肚子以致浓盐水从胃中反喷出来,呛激人眼鼻、气管为乐;还有对灌食后失禁要拉肚子的学员强制不让上厕所,并将人倒挂在牢房铁门上以取乐的种种恶行。
杨静的再次被绑架令其母亲非常痛苦和恐慌。我们无法想象杨静的家人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我们希望正义之士都来抵制这场对好人的迫害。杨静是在上班的时候被绑架的,那其单位领导也必须为此负责!我们要求王行长、杨行长以及庞科长给杨静的家人和广大的群众一个说法、一个解释,并且将责任人绳之以法!
另外,我们将会将此事提请“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备案,必要时将会向有关法庭提起诉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相关责任单位及个人:
西安路街道办 87770334
范领才 81296651
宋光 向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