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办”的一点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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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29日】在我所接触的同修中,大部分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严肃查办国家公务人员五类犯罪行为的活动表示怀疑,有的认为这只不过是一种形式上的东西,××党最擅长于搞形式上的东西,不会有实质性的结果;有的同修则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开展的这项活动虽没有明文指出来,但事实上却将法轮功问题排除在外,网上也发表过一篇这方面的文章。同修们在国家恐怖主义的腥风血雨中走过了艰难的五年,再也不相信××党了。由于受这种认识的影响,大陆许多受到严重迫害的同修目前还没有采取行动。

自从这场迫害开始之后,明慧网上每天都有大量迫害真象被揭露出来,五年来,大陆大法弟子揭露邪恶讲清真象的工作一天也没有停止过,我们的工作并没有白做。现在,越来越多的世人从江泽民的欺世谎言中觉醒,甚至不少政府官员、知识界人士、社会名流也都开始重新认识法轮功。由于大法弟子坚持不懈的努力,人们对江泽民残暴的本性认识得越来越清楚了,他们开始觉悟到:大法弟子并没有犯罪,大法弟子所做的一切都是在宪法与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大法弟子也是炎黄子孙、同胞手足,最起码也是中国的公民,为什么不能同其他中国公民一样享受公民的权利?五年来,我们所遭受的非人的迫害,所涉及到的犯罪分子完全属于这次中检院重点查办的对象,所以,我们应该堂堂正正的通过法律手段公开起诉他们。至于检察院及有关部门是否对我们的起诉進行立案调查这是他们的事,这也是给他们一个摆放位置的机会。如果他们置之不理,或者因此而加重迫害,那我们就毫不客气的利用这一点進一步向世人讲清真象。

据我所知,我们地区有一位同修被迫害致残,在中检院的通知在出台之前她就已经对各级政府、人大、检察院递交了起诉书,起初他们或置之不理、或推三阻四,但是中检院开展活动的通知出台后,虽然没有传出立案调查的消息,但至少已经对这位功友一家四口日常的基本生活费用作出了安排。

这件工作必须大法弟子共同来做,只要我们能像讲清真象中那样齐心协力,一步一个脚印坚持的做下去,一定会有可喜的结果,一定会救度更多的众生。

以上是个人的一点认识,如有不妥之处,请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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