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辽宁省黑山县恶警绑架刘秀飞 肆意践踏法律人权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九日】辽宁省黑山县黑山镇法轮功学员刘秀飞于2004年7月16日上午8点多钟在其住宅楼附近被身着便衣的警察秘密绑架。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正在开展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专项活动,黑山县公安局的不法警察却还在干着严重侵犯人权的罪恶勾当。这次绑架是非法的,是对国法的肆意践踏,是对善良无辜的迫害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团开始对法轮功進行镇压,刘秀飞曾多次向那些无故骚扰她的、不明真象的警察,讲述她在大法中身心受益的真实情况,很多人也都知道了法轮功好,炼法轮功的人没有违法。可是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不法警察,不顾道义、良知与客观事实,还在干着迫害无辜、伤天害理的事。特别是,当他们看到他们的恶行被曝光后,便失去理智,伺机报复。

他们曾在2004年6月中旬对刘秀飞進行盘查、恐吓。这次家属发现刘秀飞失踪了,到处找。刘秀飞的一位朋友给公安局打电话,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肖忠影说不知道,当这个朋友质问他时,肖忠影竟破口大骂。直到7月19日晚马三家劳动教养院来电话要求家里送行李备品,家人才知道他们将刘秀飞送進了马三家劳教所。后来经核实,县公安局的不法警察在7月16日把刘秀飞劫持到县公安局,当天就把她送到了马三家劳教所。堂堂国家的执法人员,竟然抓人、送人(劳教)不通知家属,没任何手续,对外隐瞒实情。干着偷鸡摸狗,见不得人的勾当。法制与人权已被他们肆意践踏。

刘秀飞修炼前曾患心脏病、肝炎、胆囊炎、贫血、乳腺增生、神经衰弱、浅表性胃炎、浅表性十二指肠炎、胆汁反流性胃炎、结肠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妇科疾病、牙周炎、肺病、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左大腿神经,造成左大腿肌肉萎缩,整天躺在炕上,生活不能自理。饱受着病痛的折磨,苦不堪言。曾在沈阳、锦州、阜新等大小医院医治,医药费花了无数,病却不见好转,家中一贫如洗,而且负债累累。就在她精神完全崩溃了,对未来已绝望了的时候,有人向她介绍了法轮功。炼功后不久她的身体就发生了奇迹般的变化,以前肌肉萎缩使她酸痛难忍的左大腿疼痛渐渐消失了,也能安然入睡了。不到一个月,所有疾病不治自愈。(修炼法轮大法的有许多奇迹出现,不管您相信与否,这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自1999年7.20以来,居委会、派出所、黑山镇、公安局,经常到她家骚扰,尤其是所谓的“敏感日”(4.25;5.1; 7.20;10.1;新年;春节等)他们都要来她家,不管是白天、黑夜進屋就乱翻一阵,就算只翻到一本大法的书,他们就将人抓走,而且没有出示过任何证件。

2000年7月份,她因给同修借师父讲法录像带,公安局便勒索她 1000元钱后才放她回家。

2001年9月4日晚上10点多钟,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肖忠影,城西派出所的刘伟,还有3、4个不知姓名的人一起闯進她家,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并翻出《转法轮》和炼功带。将她送到黑山看守所。非法关押24天,向家人勒索1500元钱后将她放回。

2003年5月31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冯文芳、毕诗君等人又到她家抓她,当时她不在家,他们把她丈夫骗回家,给他们开门,然后又到处乱翻一阵,什么也没翻着就走了。刘秀飞被迫过了几个月流离失所的生活。后来刘秀飞的父亲生病,她不得不回家照顾老人。

他们知道刘秀飞回家后,于2003年12月4日,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毕诗君和一位姓张的警察来到她家,将她绑架并关押到黑山县看守所。在警车上,毕诗君对刘秀飞大打出手,打得刘秀飞脸上青紫,并变了形,眼睛肿得只能睁开一条缝,胳膊肿得老粗。12月24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向她家人勒索钱财后将她放出。回家后很长时间她的胳膊还抬不起来。

黑山县公安局及一些派出所的一些不法之徒,不讲法律与道德,对不肯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進行迫害,并大量勒索钱财。据不完全统计,自1999年7月20日至2004年2月末,黑山地区被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有1人(互联网已报道,《天地苍生》180期亦转载)。 被判刑的有1人,被劳教的至少有50人,被拘留的有130人次以上,以罚(没收)款、缴“保证金”等各种名义被勒索的钱财总计高达50多万元。

参与迫害者背景简介:

肖忠影: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此人阴险狡诈,绰号“笑面虎”,从99年7.20以来,一直追随江氏集团从事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每次抓捕学员时总是冲在前面,殴打学员专找不认识的打。并借机敲诈勒索学员大量钱财,对那些不交钱(捞不到油水的),不放弃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送到劳教所继续迫害。肖忠影因作恶多端,2001年9月,其妻被骗去6万多元人民币,以后又得了重病,曾两次动手术。可他仍不醒悟,继续行恶参与迫害。此恶警的恶行已在国际互联网上曝光,并已被“法网恢恢网站”记录在案,上了“恶人榜”,编号为:19874

毕诗君: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干警,一直充当邪恶的流氓打手。迫害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他曾用棒子将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法轮功小学员)的肩膀、大腿等处打成青紫色,肿了很长时间;并将其送入看守所关押;他曾对一位女学员,满口污言秽语,并抓住头发、用拳头往脸上、太阳穴、胸口上使劲打。然后又把她一脚踹倒在地上,再从地上把她拎起来再打,打得她鼻青脸肿、脑袋发胀、天旋地转、胸口发闷、喘不上气来,很长时间睁不开眼睛。他曾将一位法轮功女学员骨盆打裂缝。将一男学员门牙打掉一角。2003年5月19日,毕诗君用棒子毒打一法轮功女学员,把棒子打折了三节,致使她很长时间辨不清方向。

2003年3月15日,将一位50多岁的女学员当街殴打,打得头发蓬乱,满脸是血,并打电话叫来警车,把她绑架到公安局并送進看守所非法关押。由于她不肯放弃修炼,4个月后被送到马三家劳教所继续迫害。
善恶有报是天理,2002年10月,毕诗君被其前妻连扎四刀,其中一刀伤及肺部,险些丧命。但该人仍执迷不悟,继续行恶。此人的恶行曾在国际互联网上被曝光,并已被“法网恢恢网站”记录在案,登上了“恶人榜”,编号为:19875

国 法 难 容

但凡有一丁点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法律是只针对人的行为和行为所带来的后果的。思想的问题根本不是法律所管辖的范围。从这一点上讲,这场对法轮功的镇压从一开始就是非法的。然而黑山县公安局的一些不法之徒,违背良知与道德,践踏人权与法律,利用手中权力迫害法轮功学员。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犯罪构成的规定,且其行为属于故意犯罪。

1.非法剥夺公民信仰罪。违反《宪法》第36条关于公民有信仰自由权的规定,侵犯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权,按《刑法》第251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2.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对法轮功学员无故抓捕、关押、并且進行精神折磨和肉体摧残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97、399条的规定,构成了滥用职权罪和徇私枉法罪。
3.迫害法轮大法修炼者的不法之徒侵犯了炼功群众的人身自由,剥夺了人们申诉、控告的权利。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5条、第36条、第37条、第38条、第39条、第41条等规定,触犯了我国《刑法》第254条、238条、245条、247条、234条、274、243 条等相关规定,构成了报复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敲诈勒索罪,诬告陷害罪。

同时他们也违反了《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二条中(四)(五)(六)(七)的规定。按律应受到行政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

迫害善良、执法违法者,等待他们的是正义的审判与清算。我们不记恨任何人,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迫害善良者,国法天理难容!我们绝不会放弃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乌云蔽日终有时,江泽民及其帮凶因迫害法轮功纷纷在海外被起诉。参与迫害法轮功的责任人名单和涉嫌罪行,已经由联合国人权秘密监察机构备案。正义的审判已经开始,无论元凶还是打手命运都是一样的,只是这一天什么时候到来的问题。有理智的地方官员也都不再继续迫害大法弟子,暗中保护大法学员,给自己留条后路。在此也正告那些参与迫害好人的行恶者,赶快清醒、悬崖勒马,立即停止作恶。将功补过或许还有未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黑山县全体大法弟子 2004年7月

参与迫害的有关人员:
许贵州: 黑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住宅电话: 0416 5591288
冯文方: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 办公电话:0416 5512076 手机号码:139 04062579
肖忠影: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 办公电话:0416 5522800 住宅电话:0416 5565833
毕诗君: 黑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干警 住宅电话: 0416 5565561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