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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文登市“人民公安”李英林等实为“人民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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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24日】宪法赋予每个公民上访、言论、信仰的自由。1999年12月下旬,为证实大法,山东省文登市的刘玉风、林均兰、杜克松、周承卿等大法弟子進京为法轮功上访。在住旅馆期间,由于当时的群众不明真象,受江氏政治流氓集团宣传的毒害,把大法弟子举报了。这些大法弟子都被抓進了文登驻京办事处。

当时文登驻京办事处的李英林就是江氏政治流氓集团镇压法轮功的打手。当把这些大法弟子抓進驻京办后,第一件事就是搜身抢钱。当时刘玉风和林均兰夫妇就被搜去4000元,其他人也都被搜光。这就是江氏集团及追随者光天化日之下,公开抢劫钱财的强盗行为。搜完身后,李英林大发淫威,对大法弟子大打出手。数九寒冬,它们强迫刘玉风以冷水浇头,同时凶狠的拳脚相加,将刘玉风的眼球打出来才住手。

此后不久,大法弟子杜克松、孙寿海等人走上了天安门。李英林认为发横财的时机来了。仅在孙寿海身上就搜去近700元,然后就开始行恶。把大法弟子杜克松老人打的鼻青脸肿,手打痛了就是钥匙抽脸。打完杜克松就打孙寿海,把孙寿海的耳朵都打出血了。

以上的例子举不胜举。凡是经过他手的大法弟子几乎无一人幸免。李英林疯狂的搜刮抢夺钱财,他不仅从大法弟子身上入手,同时在车票等方面谎报数字。当时他押送大法弟子的车票只花了800元,李英林却谎报为1700元。

善恶必报,像李英林这样的恶警,是社会公害,知法犯法,肆意践踏法律。因此,我们要求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国际追查组织、中国新政府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中国最高检察院等,对李英林之流绳之以法,彻底追究他侵犯人权、触犯法律,对大法弟子施用酷刑、勒索、抢劫等罪行,还法律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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