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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佩明自述惨遭迫害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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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二零零四年七月二十三日】我是1998年秋修炼法轮大法的,修炼者按“真、善、忍”做好人,对国家、对人民最有好处的人,现在全世界有60多个国家上亿人修炼,都知道法轮大法好。可我在大陆却受到了下述的非人迫害

2001年5月11日,我参加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开的法会。被两名警察劫持,接着又上来两名警察,没有问我任何问题,上来就对我一顿毒打,十多分钟将我打倒在地,他们拖着我的双脚,拽了八十多米,把我塞進警车后备箱。

到了鸡冠分局,他们把我扔進刑讯室。在从5月11日-13日长达30多小时的刑讯折磨中。他们一直把我绑在老虎凳上,進行以下各种迫害:
1、 腮拳;
2、 拿麻:两恶警用双手抠大腿根,另两恶警用攥拳突出的中指,从两肋一直搓到腋下。令人极其痛苦,浑身虚脱;
3、 太空帽:先在头部套上塑料袋,戴上钢盔,用7、8斤的铁锤猛砸钢盔,使大脑受到强烈震动,处于昏迷状态,然后将鼻部的塑料袋抠破,進行逼供;
4、 用皮带夹一根一根的刮剔肋骨。
5、 用皮带夹铁镢挫乳头;
6、 警棍砸脚面,直至把脚砸肿;
7、 抠锁骨使臂膀麻木,极其痛苦;
8、 竹签钉指甲;
9、 火烧。反复進行折磨。

5月13日,他们又将我送入鸡西市第一看守所。在那里先是管教指使犯人将我的头部一顿重拳。他们还给我戴上40多斤的手铐脚镣。我绝食抗议对我的无理迫害。5月15日,副所长张义,让吃饭,我拒绝,就让我跪下,不跪,他就指使犯人强行往地上撞。恶警用电棍打我,扒光衣服,电我小便处,电我嘴部,直到电棍没电。还强迫我骂师父,骂大法。后又升级把脚镣换成六十多斤。让我昼夜戴了24天。张义还指使犯人往我脸上吐痰、批斗、往嘴里塞臭袜子,毒打等人身侮辱和攻击。使我全身肿胀。姓王的大夫说:“法轮功死了开个证明,说有病致死”。

2002年元月,鸡冠区法院非法判我8年。我上诉,因法轮大法是正法,大法弟子没有罪。在法庭上法警又打了我五警棍。

2002年4月10日,我在哈监集训队受尽精神和肉体的迫害。

2003年,恶警林波、董志民、张久珊就把我关進独居(独居:就是监狱特设专门迫害人的地方)。我绝食反迫害。恶警指使犯人张勇说:“你别怪我,这是政府让的,打死了政府顶着,打不死,只要整好,我们立功。”然后他们用长毛巾把我嘴勒住,用手指弹我眼珠,双拳猛击我两耳,用手捏我睾丸,抠后脊梁骨缝,用脚踢我头部。张××抠我锁骨,使我半个臂膀发麻,极其痛苦。倪杰、张晓峰踢我两侧软肋,掰手指等。残忍手段摧残我达数小时,我嗓子眼发干,要呕吐,因为嘴被毛巾勒着没有吐出来,流進胃肠里。它们怕出人命,报告独居干警,把我送回医院。事后,我找恶警林波、黄志民、张久珊反映在独居被打一事,他们不问不说,不了了之。

2004年5月我正式提出控告集训队迫害我的干警。

2004年7月1日,我被转到大庆监狱,出现肺结核吐血,皮包骨,绝食抗议继续迫害已7天。我强烈要求立即停止迫害,全部释放非法关押的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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