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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大法学员李秀敏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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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14日】2004年7月初,石家庄流离失所大法学员李秀敏失踪。据了解,她最后去找的是自己的同事和亲人。近半年来,石家庄有60多名大法学员遭到石家庄各县市610、石家庄各分局、派出所非法绑架。他们采取跟踪、蹲坑、监控等卑劣的手段对付修心向善的大法学员,着力破坏大法学员为了澄清法轮功真象用血汗钱建立的资料点,被逼流离失所的大法学员更是他们非法抓捕的目标。目前,还不知道李秀敏是被哪个部门非法绑架。

李秀敏,女,44岁,原河北科技大学成教学院职工。李秀敏修炼法轮功后身心受益,因她炼功、为法轮功说公道话,被非法关押三次,最后被石家庄桥西公安分局劳教三年,期间受到酷刑。李秀敏的丈夫因承受不了邪恶诬陷及精神压力,被迫与其离婚并带走了儿子。2003年4月5日李秀敏被放出,她只好住在父母家,靠父母的接济度日。2003年11月14日,石家庄裕华路派出所(隶属于石家庄长安公安分局)野蛮闯入其父母家,无理将李秀敏绑架走,同时非法抄家。第二天李秀敏从派出所正念走脱,自此流离失所。

1999年江××迫害法轮功学员以来,李秀敏几乎没有过几天安稳日子,她不是在牢狱中遭受残酷的身心残害,就是在流离失所中艰难度日,就在她失踪的前几天还写了下面这篇文章,揭露她在劳教所中遭受的残酷迫害。

在黑色的日子里

我叫李秀敏,四十五岁,原工作单位是河北科技大学,现被迫流离失所。1995年10月,我捧起《转法轮》开始修炼法轮功,折磨我十五年的风湿性关节炎、胃病、低血压等疾病在不知不觉中消失了,心灵得到了净化,知道了人生的真正意义,不再为一己之私而争斗,心态平和,遇事先想到为别人好。在单位和同事以诚相待,工作任劳任怨,连续四年被评为工会积极分子。在家里我敬婆婆,关心丈夫,耐心教育孩子,熟人都很羡慕我们这个温馨的家。

1999年7月20日,江××于小人的妒嫉之心,个人凌驾于宪法、国家之上,发动了这场史无前例的民族浩劫――打压法轮功。我行使一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于1999年10月去北京上访,结果被北京公安抓捕,后被石家庄公安押回,行政拘留15天后,又被单位非法监禁40多天,单位于11月份停发了我的工资。

在投诉无门,有冤无处申的情况下,我们走上了一条非暴力的和平理性的讲真象之路。2000年2月4日晚,为了告诉家乡的父老乡亲“法轮大法好”,我在河北剧场参加集体炼功被非法绑架,3月13日,被非法劳教三年,3月15日即被单位非法开除公职。

中国的劳教所的全称是劳动教养管理学校,因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劳教人员享有公民的一切权利。关押我的石家庄劳教所实质上是江××的法西斯集中营,是江××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那里的每一天都在上演着难为外人知的人间惨剧。

2000年3月13日,我被非法关押到石家庄劳教所四大队。大队长:尚长明;政委:张双琴;副大队长:付振爱,王勇;中队长:刘玉英,刘秀敏。当时的劳教所内,对法轮功学员正進行着残酷的身体摧残,每天被迫奴役劳动17-20小时。3月初,法轮功学员因拒绝奴役劳动,每天被罚站墙根(面墙而站)17-20小时。我被罚站40多天,双腿严重浮肿,脚比以前大了两号。3月底劳教所强迫我们军训,每天走正步,练跑步。2000年4月4日上午,我们二十几个同修在强迫“军训”中背经文,恶警和劳教人员疯狂的殴打我们。我被拖進三中队的办公室,恶警刘秀敏左右开弓打我的嘴巴,打累了又换上恶警刘玉英,又是一顿打嘴巴后,这两个女恶警开始给我上绳:用一根很细的尼龙绳挎在脖子上,从两个肩膀开始一圈一圈的向下勒,一直到手腕,再把两条胳膊背到后边,把两个手腕和脖子上的绳子系在一起。为了增加痛苦,再往腋下塞东西(保定大法学员董春玲被上绳时腋下被塞过砖头)。她们将我强行跪在地上,操起胶皮棒对着我的臀部就是一顿猛砸,又拿起一个板子揪住我的头发对准我的左脸就是一顿狠打,接着又打右脸。我被打得脸色黑紫,面目全非,面部肿胀得好象要崩开。刘玉英又抓住我背在后背的绑着的胳膊向上提拉,下午恶警又逼我走正步、练跑步。

紧接着劳教所又用毒打逼迫我们劳动。大法学员赵雪萍被恶警刘玉英、王司机(赵县人)毒打三、四十警棍后罚站,晕倒在车间,造成下肢麻木,渐渐失去知觉,身体软弱无力,体重由一百四、五十斤消瘦到七、八十斤。2001年3月初赵雪萍转到三大队时只能扶墙挪动。

为了抗议对我们的非法迫害,2000年4月底,我们脱掉劳教服全体绝食,要求无条件释放。绝食期间,几乎每个学员都被多次强行插管灌食。七、八个人共用一根管子,中间不消毒、不清洗,用的是塑料或者胶皮管子,从鼻子插入通过口腔、食道插到胃里,然后把灌的东西从管子倒進去,管子越粗痛苦越大,插管时的疼痛、恶心和窒息,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大法学员李玉英被插管时的痛苦表情令人心酸,绝食25天后,她双手哆嗦,视力下降,2001年回家时,双目基本失明。60多岁的大法学员刘凤鸣老人被灌食时浑身颤抖,几次灌進去的东西都又流了出来,老人被折磨的晕死过去,经紧急抢救才慢慢苏醒过来。我被灌食后致胃出血。

2000年6月8日晨,我炼静功,被劳教人员赵连香把我的腿摁在床上碰撞,造成右腿膝关节损伤,韧带拉伤,软组织挫伤,瘸腿一年多。至今膝关节活动还时常受阻,负重时行走困难。

赵敏华因为炼功被上铐七天,劳教所的血腥暴力环境严重的摧残着她的心灵,2001年1月4日她被迫害的精神失常,劳教所不但不给医治反而说她是装的,怂恿劳教学员打她不给她吃饱饭,在精神上继续摧残她,逼她写四书,造成她病情急剧恶化,最后连生活都不能自理。

我们完全丧失了人身自由,并被置于暴力环境之中。

2001年1月23日,江××一手导演了灭绝人性的天安门“自焚”案,栽赃陷害法轮功,蒙骗无辜的百姓,在人们心中散播对法轮功的仇恨,为他们继续镇压法轮功制造依据,寻找借口,所谓的“转化”成了江××企图在精神上或肉体上消灭法轮功的主要武器。

所谓的“转化”是江××、610办公室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目标。实际上就是他们利用各种手段强制法轮功学员写下放弃修炼法轮功的书面材料,甚至是侮辱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东西。610办公室和所谓的“反×教”办公室直接参与研究制定迫害方法,内容十分详细而具体。劳教所里更是有一系列系统的洗脑方法来对付每一个人,不同的人还有不同的针对手段,明知道那些签了字的法轮功学员是违心的写这些东西,也要不遗余力的逼着做,因为610办公室给劳教所制定了明确的所谓的“转化指标”,并以此来衡量劳教所的业绩,和警察的工资奖金及升迁全面挂钩。

2001年1月4日,石家庄劳教所的吴玉良、王秉方在610办公室的指使下,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迫害达到了疯狂的程度。

2001年4月上旬的一天中午,分队长刘峻岭说开会,把我们骗到办公室,把门反锁死,利用劳教犯人对我们强行搜身,同时囚室的被褥等被翻得一片狼藉,劳教所恶警抢走了我们的纸和笔,及所有有文字的东西。为了抗议他们这种侵犯人权的行为,我和王大领、易正燕、刘春兰、于淑红進行绝食。恶警在一天内给我们插管灌食三次,借口王大领插管困难,插在她胃里的管子不再拔出来,还把她的两只手铐在了身后。第三天中午灌食时,饭厅里站了黑压压的一片警察,恶警陈建国狠狠的踹了我一脚,耿行军和另一个恶警把我举过头顶,狠狠的摔在桌子上,几个人按住我的头和四肢强行灌食。恶警还把插在王大领胃里的管子拽出来重插。易正燕的口腔、食道肿胀得插不進管子,恶警就吼叫着打她的脸。我们五人被灌食后,劳教所所部的副政委李爱国命在场的警察拳打脚踢、围攻殴打我们,恶警周益林、耿行军、陈建国等用胶皮棒毒打、威逼我们穿劳教服,写保证书。被毒打后,易正燕十几天爬不起床,王大领头晕、胸闷两个多月。袁玉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说她因炼法轮功抱着孩子跳進了白马河,她为了澄清事实真象被关進了劳教所)、赵志强、齐静伟等7、8人在我们五人被群殴之前也遭到了同样的毒打、威逼。在饭厅门前,恶警张双琴就扇起了单淑华的耳光,李爱国高喊:“進去,進去。”到饭厅后,单淑华、李贵芹和李凤琴被上绳,恶警用胶皮棒毒打王爱梅的手指。一时间,劳教所更加阴森恐怖,一百多名法轮功学员在几天之内被打、电、勒、铐,无一幸免。劳教所在血腥的暴力中,拉开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的黑幕。

我们被强制看诬蔑法轮功及法轮功创始人的录像、文章、书和报纸,被强制军训,背劳教所的所规所纪,七、八个恶警手持警棍、电棒昼夜游荡,恐吓、谩骂不绝于耳。陈秀坤不写诬蔑法轮功的“作业”,刘玉英把她拽到办公室打胶皮棍,过电,上铐;李保月被刘玉英电嘴巴,打胶皮棍;冯超被关在储藏室隔离,十几天不让她睡觉,并被打得晕死过去。每天都有人被折磨。

2001年5月3日上午,恶人刘秀敏和张晶在教室里强迫我们背“三不许”(不许我们学法、炼功、传经文),他们念了几遍也没人跟着念,刘秀敏恼羞成怒,拉起我身边的一位学员去办公室施暴。我不能再看着我的同修被迫害,于是我站起来高呼:“法轮大法好!”听到喊声,刘秀敏返了回来,叫来了防暴队,疯狂而至的恶警把我堵到储藏室里,一顿乱棍把我打倒在地,尚长明又狠狠的扇了我一耳光,他们把我的上半身摁趴在桌子上,又是一顿乱棍,我失去了知觉。一个遥远的声音在呼唤我,声音越来越近,我苏醒了过来,一脸的汗水在往下淌,内衣全部粘在了身上,双手举过头顶,我被吊铐在暖气管子上,不知道有多长时间了。橱子的那边,刘秀敏和王司机连喊带叫,正在用胶皮棒毒打和我一起高喊“法轮大法好”的王永梅,用电棍电她。我又失去了知觉,不知过了多久,我才醒了过来。另一位和我一起喊“法轮大法好”的李贵芹在办公室里同样遭到了刘玉英的胶皮棒毒打、上铐,造成呕吐和虚脱。刘秀敏看到我被打得鼻青脸肿,下半身像穿了棉裤似的,她掉泪了,扭过脸快步离开了储藏室。尚长明、张双琴又分别要挟我写检查,我拒绝了。我被铐在暖气管子上两天两夜。5月6日,邪恶之徒進一步迫害我,把我关進“攻坚组”。

劳教所四大队为了迫害法轮功学员,2001年4月成立了4、5个“攻坚组”,由所部副政委李爱国、尚长明、张双琴直接操纵、指使,组员男的有耿行军、周益林、裴××、马为德、老魏和所部大夫陈贤拓,女的有乔晓霞、刘峻岭、崔艳芳、王焦凤、史艳玲、马丽、郝××、会跳舞的小王、中年王××。“攻坚组”恶警包夹法轮功学员24小时不离左右,全封闭洗脑,“攻坚组”就是狱中狱。转化一个法轮功学员,恶警可得到1000元奖金,如果有一个被转化的又清醒了,恶警就得交回500元。我被强迫看被转化的人写的诬蔑法轮功的东西,他们以减刑、恢复公职为诱饵想迫使我放弃信仰,还用谎言和强盗逻辑混淆视听,企图使我相信坚持修炼就是反党、反政府,刘峻岭还拿来《转法轮》断章取义的迷惑我,他们就这样不停的使用各种花招,期间对我挖苦、嘲笑和恐吓。

2001年5月24日我被转到劳教所五大队。五大队位于石家庄市北城街的一、三、五大队院内,是2000年11月建成的专门迫害法轮功的女队。当时的大队长叫秦风春,警察有卢红果、刘姿英、齐红红、马国民、李宾,还有一中队长姓崔。秦风春经常口出污言秽语,侮辱法轮功学员及法轮功创始人。恶警们在五大队的三楼上造了一间小黑屋,用黑草纸把门窗、墙壁都糊住,屋里贴满诽谤大法及师父的黑标语,只亮一个彩色的小灯泡,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就长期被单独铐在这个小黑屋里。進屋送过饭的人说:真象地狱啊,吓死人了。2001年6月份,作恶多端的秦风春、吴玉良、王秉方同时被逮捕。

大法学员何海芬四十五、六岁左右,刚被抓到五大队时一切正常,几个月后,女儿接她回家,看到母亲全身瘫痪,话也不会说,连糊糊都喝不了,痛苦失声,责问卢红果,卢无耻的说:“谁让她不转化。”

劳教所经常使用的酷刑:吊铐。通常是把人的两只胳膊分别铐在两张铁床上铺的铁栏杆上,两张床的距离越大人就越痛苦。我曾被吊铐过三天三夜,胳膊酸软,疼痛无力,腿脚肿胀,行走困难,心里的血好象流干了,身心极度疲惫。邯郸钢铁公司的吴巧云被吊铐二十一昼夜,原本很小的脚肿胀得好像要崩开。这种摧残对坚定的法轮功学员却是家常便饭。

石家庄劳教所的五个大队的恶警们互相攀比,看谁的手段黑,谁的转化率高。因此他们更加疯狂的迫害大法学员。一大队的小姑娘刘涛,才二十多岁,不堪忍受六次上绳、残酷迫害后被强制转化的痛苦,被迫从四楼跳下,造成四处粉碎性骨折,生命垂危也不让她保外就医,甚至劳教到期仍不放人,直接转到河北省会洗脑班继续迫害,简直人性全无。

二大队情况:大法学员陶洪升、王宏斌都曾被关押在这里,他们先后被迫害致死。薛霞被恶警强制转化后精神失常,下肢瘫痪,人瘦的皮包骨。李爱生坚持修炼,被邪恶的王秉方和恶警一次电击十几电棍,坐小板凳四十多天,十五昼夜不让睡觉。我听说一般的人,五昼夜不让睡觉,生命就到了极限,叫其干什么就会干什么。我也曾多次被恶警剥夺睡眠,最长的一次是连续十二昼夜不让睡觉,思维混乱,大脑出现幻觉,随时都可能跌倒,并伴有严重的头疼、头胀、头闷、头发木,长达半年之久。这种文革时期的“熬鹰”,每个坚定的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这样的折磨。

三大队是当时劳教所的“典型”。王博被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强制转化后,恶警仍没有放过她,在这里又遭到了進一步的精神摧残,直到有一天心灵扭曲的王博伙同610把自己的父亲王新中骗到省会洗脑班强制转化。

我被邪恶关到五大队后,遭到秦风春等不时的围攻和恐吓,念诬蔑法轮功的东西强迫我听,五昼夜不让我睡觉,造成我严重的头疼,在我身心疲惫的情况下,趁机又用亲情来折磨我。后来,我的丈夫无法再继续承受这江氏集团造成的多方面的压力和苦难,被迫离开了我。

2001年5月29日,我被押回四大队。他们把我直接送進了刚刚关押过张云的小屋。警棍、电棒就在桌子上摆着,脸盆里泡着上绳时用的尼龙绳,桌子上有一张稿纸,上面写着三条,第三条的大概意思是在强制的高压迫害中看还有多少人不转化。到那里首先看到的就是恶警周益林、裴××,无意中我听到了张云被逼迫的事:2001年4月20日上午,在鹿泉市监狱工作的大法学员张云被从岗位上直接绑架到劳教所四大队,当天中午被带到饭厅,恶警耿行军、周益林、裴××一下午四次对她施暴,逼她写保证。他们酷刑折磨张云的手段有:上绳、胶皮棍打臀部、电棍电手、胳膊内侧、腿等,完后恶警裴××又抡起胶皮棍猛打她已经肿起的臀部,张云疼得浑身颤抖,不由自主的惨叫。5月13日,恶警耿行军把张云带到饭厅,说:“你不写保证,就抄一份吧。”张云拒绝后,耿行军开始扇她的脸,用电棍电她,并说:“我念一句,你写一句,不写就上一次刑。”张云在极度的痛苦中,违心的抄了一份四书,流着眼泪说:“这不算数,是你们逼的。”耿行军得意的说:“上边谁管是真是假,我们要的是转化率。”(后来张云严正声明,继续修炼法轮功,又被关押到唐山开平劳教所、河北省会洗脑班遭到更残酷的迫害。)

恶警张双琴要挟我说:“不转化要送到北京新安劳教所和高阳劳教所,已经给你报了名。”这两个地方都是因迫害法轮功而臭名昭著,邯郸的刘海芹就是在高阳劳教所被迫害成植物人的。

母亲几次来到劳教所想看看我,每一次都是因为她不放弃修炼、拒绝诬蔑我们的师父而被拒之门外,三年多我没有见过母亲一面。6月13日,张双琴再一次要挟我,说十八日要送我去高阳劳教所,要出一万元转化费。我百思不得其解,我做好人也有错吗?不让信仰真、善、忍,都去崇尚假、恶、斗,我们的后代将变成一群什么样的人?我为自己的委屈和无助感到恐惧,懦弱和胆怯使我的心理崩溃,我昧着良心屈服了。

他们逼我做了我最鄙视的小人,使我深陷在痛悔、自责和失望中。我不敢想我所敬爱的李老师,我曾立誓追随“真、善、忍”,并以此实现我生命的价值。可是我明知不对,却做了违背良心与师尊教诲的事,我怎么对得起师父呢?我不敢想如何去面对任何一个我认识的人,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是一个懦夫,是一个没有信义、没有是非的软骨头。焦虑、无助和沮丧、抑郁将我淹没,我几乎失去了生的愿望。

我不想在屈辱中沉沦,我不想在麻木中继续堕落或苟且偷生。2001年8月17日,我抱着宁肯一死的决心,写下了严正声明:在高压迫害中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继续修炼法轮功。

我又遭到了更加残酷的摧残,夜里被铐上一只脚、一只手,既翻不了身,也坐不起来,而且整夜不让上厕所,长达半年之久。虽然听到警察的喊叫我的心就会颤抖,但我不能屈辱的活着,我每天都是抱着宁肯一死的决心,才度过了以后的二十多个月。

我的故事就讲到这,你已经知道了江××的邪恶,但你也许还会说:“江××是国家领导人啊。”言外之意它有权迫害法轮功,你错了。《宪法》第八十条、八十一条关于国家主席的权限规定中,并没有赋予国家主席为任何组织、个人及功法定罪的权力。《宪法》第五条明文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大家知道,任何行政、法规、规章违反《宪法》或与《宪法》相抵触的都是无效的,全国人大是中国最高权力机关,依照《宪法》行使立法权,其他任何人的言论、意愿都不属于符合法律认定。这场对法轮功的迫害和针对法轮功所制定的所谓“法律”是江××用个人的言论、意愿凌驾于宪法之上所造成的,所以都是违宪的、违法的。对法轮功的诽谤宣传和镇压之中对法轮功学员所实行的抓捕、关押、审判、酷刑折磨、人身侮辱、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洗脑、抄家、开除、扣发和没收钱财、任意盘问等等,至少违犯以下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宪法》、《刑法》、《行政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法官法》、《检察官法》、《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游行示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教育法》、《民法》、《劳动法》、《国籍法》、《著作权法》等,同时也至少违犯了以下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等。

江××一意孤行、违宪残害善良,那些执行它的违法的“法律法令”的追随者们也是触犯真正的法律的,等时机一到,他们必将罪责难逃。

相关责任单位:

石家庄市电话区号:0311

石家庄裕华路派出所,地址:青园街,电话:6046975。

石家庄长安公安分局,局长副局长办公室:7026911-3451、7026911-3452、6060819、6676224、6676214、6676026、6049296、6056886,纪检书记:6682114、6048603,办公室主任:6048603、6048603、6684784、6058114、6048603,督察室主任:6041138,法制科科长:6677323,政保大队长(主谋迫害法轮功,现畏罪更名为“国保大队”):6677321。

石家庄市桥西公安分局,总机:70399777026911转3475,总值班室:7025830,局长副局长办公室:7026381、7039977转7770、7018318、7039977转7771、7026884、7039977转7772、7021795、7039977转7773、7025613、7039977转7775、7026817、7039977转7776、7024846、7039977转7777、7026792、7039977转7778、7012274、7039977转7779,办公室:7022299、7039977转7706、7026910、7039977转7768,政工科:7026919、7039977转7715,督察室:7039977转7718,法制科:7039977-7705,政保大队(主谋迫害法轮功,现畏罪更名为“国保大队”):7039977转7702。

友谊大街派出所:7026911转3528,指导员:3990863,所长:3031330。

友谊大街办事处,总机:3034097、3010641、3031142,办公室:3996028,郭凤芹(办)3990645(宅)6039098、手机:13803336955,刘玉生(办)3990645、手机:13503205619
靳美全(办)总机转8006、(宅)5801296,杜俊敏总机转8003,李文朝总机转8005,盖锋总机转8007(宅)7017674,朱惠茹总机转8008(宅)3613086,张改兰总机转8009(宅)3623729。

石家庄市公安局,局长副局长办公室:7026911-3828、7026911-3001、7026911-3352、7026911-3731、7026911-3006、7026911-3859、7026911-3735、7026911-3895、7026911-3820、7026911-3893、7026911-3890。

石家庄市裕华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军(该局主谋迫害法轮功者):(办)0311-5873948(新),(宅)0311-3659948,BP:0311-96777-2678。
裕华公安分局局长李新乐:(办)0311-6129181,(宅)0311-7058268;
康云良:(办)0311-6129182,(宅)0311-6068866;
卢金川:(办)0311-6123910,(宅)0311-3630016;
张建芬:(办)0311-6122612,(宅)0311-3605528;
郭志丹:(办)0311-6123911,(宅)0311-5816788;
徐余庆:(办)0311-6122680,(宅)0311-7888777;
齐正国:(办)0311-6123903,(宅)0311-3613390;
裕华公安分局值班室:0311-6122691、6122692;办公室:0311-6122506;督查室:0311-6118642;政工科:0311-6123919;政保大队(主谋迫害法轮功,现畏罪更名为“国保大队”):0311-6028649、6127814,政保大队长张建生:0311-6122691;治安大队:0311-6018746、6124264;法制科:0311-6123915;消防科:0311-6123906。

裕华区政法委
何春法:(办)5898454(宅)3622476;
王汝军:(办)5898548(宅)3022255;
焦红光:(办)5898548(宅)3058026手机:13081019590;
王惠:(办)5898548(宅)3608498;
办公室:5898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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