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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庄偃红在“法制培训中心”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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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7月10日】北京工业大学教师庄偃红,女,46岁,北京大学哲学系本科毕业,后又在中国人民大学攻读伦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北京工业大学人文社科学院任教。1994年3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因99年7.20以后坚持修炼,向政府和各界人士说明法轮大法真象,被先后五次非法拘禁,遭受了种种折磨。

庄偃红因天生只有一个肾脏,故体弱多病,特别是她的偏头痛,一疼起来非吃那种含有吗啡的止痛药不可。到北工大任教之后,由于她体弱多病,几乎每个学期她都不能按时完成教学工作量,更别提其它的科研项目了。1994年修炼大法,庄偃红的身体发生脱胎换骨的变化,满面红光,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小,她不仅已经能如数完成教学工作量,还接了许多科研项目。

在大法遭受迫害后,庄偃红坚持修炼,向各界人士说明法轮功真象。2001年在北京市公安局要把她强制送到洗脑班的情况下,庄偃红在迫不得已,给所在单位领导写了一封信,然后出走了。

2001年12月27日,在外流离失所的庄偃红,被昌平公安分局非法抓捕,关押在昌平拘留所,遭到多次殴打。庄偃红以绝食表示抗争,又多次遭到野蛮灌食:被拘留所不法人员打倒,在地上拖拉,多人按住四肢和腹部,击打头部和脸部,强行将鼻饲的管子插入体内,导致咽喉部位多处戳破,吐出血粘液不止。

2002年1月,庄偃红被转至北京市公安局的“法制培训中心”强制洗脑,昼夜遭到多人不停的轮番围攻、辱骂、斥责、恫吓、讥讽等精神折磨,并被体罚,20多天不许睡觉,每天只准在清晨睡上1-2个小时。

自2002年初起,庄偃红被长期单独关押在“法制培训中心”一间狭小的禁闭室里,达半年之久,经受严酷的审讯和关禁闭,精神和肉体上遭受到完全非人的待遇,几乎到了生死崩溃的边缘。直至2002年7月9日才获释,之后又取保候审一年,受到非法监控。

禁闭室仅有约2米长,1.5米宽,前后都是密封的大铁门。关在其中的人不被给于一个人存活的起码条件:炎热的盛夏,室外气温高达摄氏40度以上,室内闷热的令人窒息,心跳、呼吸都很困难。当要求门外站岗的武警开一点小窗口通风时,回答是:奉上级旨意不允许,只能这样熬着,实在不行了就叫大夫来给打针,吃药。几周后,警方怕出事,才每天开一会儿朝向楼道内的门上的天窗,也只给开一条大缝。

庄偃红被剥夺了任何人权、人身自由,人的尊严和人格遭到完全践踏,连拘留所和监狱中的犯人都不如。洗漱、上厕所均在禁闭室内,每一个举动的变化都要向站岗的武警喊“报告”,获准后方可做。其余时间只许在铺板上“端坐”,稍不服从就会遭到辱骂、训斥、刁难。与外界处于完全封闭隔绝的状态,不许与室外任何人员说话,不准写信或捎口信给家人,其家人半年之中得不到任何有关音讯,生死不明,身心受到严重的刺激和损害。另外,数月内不准洗澡、剪指甲,两个月喝不到一口热水。无论冬夏,不提供任何洗用的温水、热水。

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禁闭室建在荒凉的郊外,根本无人考虑修缮,到处都是各类奇形怪状的大小恶虫,成群结队,从下水道和水池里钻進钻出,在软包装的墙壁里蛀洞、作窝,在床铺的缝隙和晾挂的衣服中藏匿,在洗漱用具、食物和被褥上乱窜,令人毛骨悚然。

在再三要求下,警察才给了一小块药皂用来防虫。而涂抹于墙缝、地面的药皂和后来喷洒的杀虫剂,在酷暑的蒸发下和不通风的囚室里,使人中毒,头晕目眩,恶心想呕吐,心跳急促,气短胸闷,浑身瘫软,肢体发麻,站立不住等症状。

半年多的关押使得庄偃红身体状况变得十分衰弱,出来后的二、三个月内,肾功能和肠胃功能极度低下,腰疼、头晕、恶心、心慌、无力、走路象脚踩棉花一样,每天只能极少量的進水、進食。体检结果血压、血糖均不正常。而且,反应迟钝,记忆力减退,思维呆滞,时有中断,语言表达不畅,足见精神和心理受到了严重的刺激和摧残。

经数月学法炼功,庄偃红才渐渐恢复到基本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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