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打官司形式讲真象、救度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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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25日】正法到了今天,明白真象的人越来越多,但仍然还有很多不明真象的众生需要我们去救度,其中就包括在公安局、检察院、劳教所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全国检察机关将在全国严肃查办公务人员利用职权侵犯人权的五类案件。其中第2条非法拘禁、非法搜查的案件,第3条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第5条虐待被监管人案件,这三条侵犯人权的行径,每位法轮功学员都在被迫害中经历过。

不法人员把很多大法弟子迫害致死、致伤,现在仍然有大批的大法弟子在承受着这非人的折磨。我们大法弟子当事人或者家属应该堂堂正正的去检察院告他们。告他们的过程,就是讲清真象、救度办案人员的过程,同时也是清除邪恶,给办案人员一个摆放自己位置、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

师父在多次讲法中讲到,一直有不太精進的,没有走出来讲真象的大法弟子。我悟到,没有走出来的是不是也包含这样一层理,就是我们有的同修被迫害的很严重,要么残废了、要么丧失劳动能力等,这部分同修不敢走出来去检察院告他们。有的女同修被恶警非礼的、强暴的,被常人的观念障碍着,不好意思说出来,不能去告他们。有的被迫害的同修产生了强烈的怕心,也不敢走出来去告他们,这部分同修是不是属于没有走出来的。

有的同修被抓,家里找人给恶人送钱财后放出来,回来后又被抓,再送钱,有的被勒索了上万元。这样的同修有的不能走出来去告他们,主要是由于常人的情拦着他、绊着他,说我去告他们,不是把帮着办事的人也告了吗?这些都是旧势力的安排,他们非法抓捕你,叫你找人来说情,从中敲诈你的钱财,叫你因为常人的情不能去告他们。其实他们是一伙的,是由旧势力精心安排好的,当你真正能走出来去把真象告诉有关部门,让办事的人说出真象,让别人了解并明白真象的同时,也是在给说出真象的办事人一个摆放自己位置、选择美好未来的机会。不要被常人的情带动,该说的不说,该做的不做。放下常人的情,从情中走出来,因为有太多的众生等着你去救度。

其实,去诉讼他们,我们并不看重事情的结果,我们要的是整个诉讼他们的过程,因为在这一过程中,有太多的人能了解真象,得到救度。

去诉讼他们之前,一定会认为很难,想象着会这样,会那样,那都是阻碍,干扰你的旧势力安排的假象。把人心放下,正念很强的情况下,完全不是想象的那样,他们热情接待你,听你讲清迫害的经过,事情的真象,能达到讲清真象、救度这些人的目地。这些办案人员平时都是很难接近的,或者说接触不上的人,而利用打官司、告状的理由去跟他们讲真象,他们听的仔细,明白了真象,证实了大法,同时,也能惩治那些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给世人改过的机会。

还有家人作为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的家庭,以及曾经被毒打、用过刑的同修也应把自己身心受到的伤害去检察院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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