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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电信公司退休职工韩国龙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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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24日】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及盘龙区人民检察院:

因为我儿子被昆明市五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2004年4月23日早到家里抓人抄家,我向昆明市五华公安分局、昆明市公安局、省公安厅写了公开信,说明我做父亲的情况,说明儿子韩震昆、儿媳郭娟被抓被抄家的情况。2004年6月3日单位派干部到我家,据单位派来的干部讲,由此昆明市盘龙区公安分局找到昆明市电信公司各有关单位,要退休办、公安科局领导、全局几千干部职工为退休人员韩国龙承担责任。我非常痛心,市电信公司是我生活工作领工资的地方,全局干部职工都是我的亲人。我们一家努力按“真、善、忍”的标准做好人,反而无辜遭受恶人的迫害;我向执法机构反映真象情况,执法机构非但不依法办事,反而将对好人的迫害扩散到我所在的单位职工身上。我查了宪法和有关法律,找不到根据。我也请各位领导都查一查哪部宪法有此规定。我只知道谁的责任谁承担,谁犯罪判谁的罪,谁欠帐谁还钱,谁杀人谁偿命。

我从1955年当兵,在西康平息叛乱,雪山草地四年整(长征才一年)流血流汗千辛万苦。有的时候是一秒钟一秒钟的熬啊(在雪地里站岗放哨),到1959年我们营在多城烈士陵园有七十多个墓碑,我们乡去了四人当兵,只一半幸运的活到转业到昆明钢铁公司。

一天早上我还未起床,就听到广播里动员为抢救两名受伤职工献血,我迅速赶去献血。因当时生活极苦每天不能吃饱饭,留下了长期血亏、贫血,带病工作直到1992年身体支持不了提前退休。太幸运的是我1996年得了法轮大法,修了“真善忍”,我的身心得到迅速升华。从此,我这些年中为单位节约了大量医药费。我在得法前医药费比生活费还高,今天谁见我都说:你年轻多了。我说,我如果不炼法轮功,早就不在世了。大法给了我新的生命,我不能离开法轮大法。

我的亲人们,你们都是专家,你们都是懂法律的,都是国家宝贵的人才。我提醒每个人应该清醒的认识一下:是我七十岁的韩国龙牵连了大家吗?我修炼法轮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个好人没有错、更没有罪。是侵犯了我的人权的人,现在也侵犯了两千多干部职工的人权。两千多干部职工天天忙于工作,忙于各项指标的完成。这样的株连太可笑了,太没有理智了!

以上是我的申诉,请你们为我讨一个公道!

昆明市电信公司退休职工 韩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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