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教养院贪官酷吏受到天理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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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2日】2003年4月16日,教养院发生劳教人员张斌被打死一事引起国际互联网关注,以下部分相关责任人员(迫害法轮功的刽子手)难辞其咎:

原葫芦岛市司法局副局长兼教养院院长王春元,副院长姚闯(主抓迫害法轮功)自2000年以来,纵容下属残酷迫害法轮功学员,从而导致在院两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约2003年下半年,因张斌一案,王春元、姚闯被双双免职回家。

王胜利,原教养院管理科科长,带领管理科干警无数次残酷电击、毒打法轮功学员,致使很多法轮功学员遍体鳞伤,甚至被迫害致死。张斌一事之后,王被免去原管理科科长职务,下到大队当教导员,而且身体恶化,患了严重肝炎,住院动了手术。

张福胜,原教养院管理科干事,迫害法轮功学员极其狠毒,人称“教养院第一大狠人”,后来踏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又爬升为管理科副科长。2003年张福胜因贪污受贿,被开除警籍,免去公职。

郭爱民,教养院管理科干事,多次用电棍参与电击法轮功学员。据传郭与其未满10岁的儿子均得了大病,遭开刀手术的痛苦。

吴树山,教养院副政委,99年迫害后曾参与纵容属下迫害法轮功学员。约2000年末,吴患脑血栓卧病在床,从此以后再也没有来上班。

“善恶有报是天理,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正是应了这句老话,中国大陆大量因迫害法轮功遭报的事例表明,仇视迫害法轮功学员终究会有恶报及身;相反,停止迫害,并支持善待法轮功学员一定会有福报和一个美好的未来;对于那些不肯罢手仍在参与虐待法轮功学员的人,已经断送了自己的未来,最终成为江泽民的陪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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