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农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于洪全犯罪事实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6月17日】吉林省农安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于洪全2001年12月末接替了原科长刘尚宽位置后,罪恶行为和刘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把迫害善良无辜、出卖良心做为达到个人捞取政治资本的手段。于洪全罪行多端,下面仅列举几例。

于洪全上任几年来非法绑架几十名大法弟子劳教,迫害致死一人。震惊中外的电视插播先行者大法弟子刘成军在吉林二监被迫害奄奄一息之际,只要农安县公安局一个同意,保外就医就可以挽救其生命,但于洪全与其同伙却落井下石,拒绝接收,使年仅32岁的青春年华,惨烈的失去生命。

2004年3月7日,于洪全带领手下窜到建设银行宿舍法轮功学员郑国富家,仅以他人举报为名,非法抄家,抢走个人财产,价值万元电脑一台,又将其送往长春市朝阳沟劳教所劳教一年半。

同日下午,于洪全又窜到郑国富之弟郑国民家,非法抄走很多个人财产、两部手机,刻录机一台,抢走现金三千多元和工资存款折(数字不详)布匹若干米,并且非法绑架了郑国民和妻子罗方,不顾他们家有年幼孩子无人照顾,强行将罗方绑架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

在劳教所以肝炎携带者拒收的情况下,于洪全不甘心,把迫害善良无辜当成是个人的欲望,不择手段下毒手,又把罗方劫持到长春友谊医院,硬弄出一个无病证明,再次把罗方劫持到长春市黑嘴子劳教所劳教。一个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害得妻离子散。

大法弟子郑国民现仍被关押在农安县看守所,于洪全等人预谋对其非法劳教。

于洪全一伙在绑架郑国民夫妻的同时,还非法绑架了大法弟子邹红梅,由于邹红梅身体十分不好,在勒索约一万元现金的情况下,才将邹红梅放回。以绑架大法弟子做为勒索巨款手段在农安县已成了不成文的规矩。在2003年5月,于洪全曾非法绑架泵站大法弟子关某和陶某,勒索陶某家人八千元才放了人。当送关某劳教时,因关的血压高被拒收。于洪全送关回家时,把关放在家门外,上楼向其家人索要一万元,家里人为了避免亲人受苦,强凑八千元,于洪全才放人回家。

于洪全勒索大法弟子钱财事例很多,仅暴露几例。这种执法犯法的强盗行为无人过问,逍遥法外,法律何在?而无辜善良的大法弟子却无端受害,滴滴血汗钱被剐空,家人拆散,甚至失去生命。

修炼“真、善、忍”何罪之有?天理良心一杆秤,望广大善良民众觉醒,看清江××集团的罪恶本质,看清追随江氏集团一伙的于洪全等人邪恶本质。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为大法和大法弟子说句公道话,呵护善良,找回人间正义!

正义必战胜邪恶!国际反对迫害法轮功的呼声遍及全球,江××已在多国被以群体灭绝罪起诉。正告于洪全一伙邪恶之徒,善恶有报是天理,你们的罪恶行为是十分可怕可悲的,不但违害自己,也将殃及亲人及子孙。不要使罪恶行为再延续了,悬崖勒马吧!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