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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儿子!我要儿子!──刘成军的父亲给各级执法机关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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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6月15日】我是刘成军的父亲,刘成军因不放弃炼法轮功被迫害致死,我感到天大的冤枉,我想把事实经过和真象告知你们,望你们能伸张正义,给一个合理、公正的处理。

刘成军是吉林省农安县滨河粮库职工,长春市粮食职工中专学校财会班毕业,1996年开始炼法轮功,炼后他的身心都有很大变化,酒不喝了,烟不抽了,很多不好的习惯没有了,而且身体健康了,心也越来越善良,境界越来越高尚,大事小事时时处处都为别人着想,可以说法轮功让他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好人。

后来镇压开始了,他被抓到长春市奋進劳教所判一年劳教,因他不放弃修炼,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2002年3月24日午夜一、二点钟,刘成军在前郭县深井子乡七棵树村柳长发姨父家再次被抓,警车二十多辆,吉林省公安厅的、长春市公安局的、松原市公安局的、前郭县公安局的警察五、六十人,夜间十一、二点钟,警察把他姨家的一个五、六百捆的大玉米杆垛用火点着了,火势很大,邻居家的大树给烧了一、二十棵,柴草垛着没了,没看到人,又把另一个树枝垛点着了。我儿子被烧得遍体鳞伤,成了一个火人,可这些警察二话没说,上来就打,用碗口粗的木棍往死里打,同时又朝腿上打了二枪,戴上手铐然后把刘成军扔到警车的后备箱里。我儿子被打成这样,惨不忍睹,他却一声没吭。他们这些炼法轮功的人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警察欺负这样的好人,算什么能耐呀?请问这些行凶的恶者是人民警察吗?把人害到这种地步,可他们却造谣说刘成军要点火自焚,简直就是土匪、强盗!我想他们不会忘记当时围观的群众就有几百人,他们的罪行逃不过每一个人的眼睛,他们不顾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这是什么行为?

从松原到长春途中出了车祸,撞车了,开枪打刘成军的李姓警察肋骨撞折七根,可他们却造谣说我儿子袭警了,把车整翻了。真是太歹毒了,就因为他们嘴大,就可以任意栽赃陷害?无中生有?造谣中伤?人民警察就可以拿人民的名誉、生命当儿戏吗?我是四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这是我们共产党的宗旨吗?

刘成军被押到长春后,人就失踪了,家里人哪里也找不到。后来接见时告诉我,他被上刑坐了五十二天“老虎凳”,又用手铐铐在“死人床”上,两只手没合到一起过,而且他的腿也不能正常行走了,全是拖着往前走,真是残忍至极呀!杀人的、放火的、黑社会的、以至于血债累累的罪犯,他们没有这样对待吧,哪还有一点人性?谁没有家人,谁没有父母兄弟,亲人朋友,怎么可以这样狠毒,还有没有做人最起码的良心?怎么可以这样丧尽天良啊!

刘成军是2002年3月末被抓走的,一直到九月十八日通知我们审判。我参加了旁听,参加旁听的三百多人都认为审判失败了。他们被抓的十五个人不停的喊“法轮大法好” 、“法轮大法就是好!”开始是两个警察看一个,后来增加到三个警察看一个,一只胳膊一个警察,另一个警察掐脖子,不允许喊。突然有个警察晕过去了,这样就由十分钟更换一批警察,改为三、五分钟更换一批,法庭上忙乱成一片。刘成军没有请辩护律师,法庭让他自己辩护,可他一说话,后面的警察就掐他的脖子,只听到他高喊:“你们也不让我说话呀,我一说话,他就掐我脖子。”就这样他们再也没让刘成军为自己辩护。

我儿子插播电视真象被判十九年,被押在吉林省吉林监狱。我去接见时他告诉我两条腿都是伤,一条腿是枪伤,另一条腿是撞伤。两条好好的腿就这样伤残了。2003年10月14日我们家人去接见时还很好,可20日(只隔一周时间)人就不行了,吉林市监狱来电话告诉说人已被送到吉林市中心医院。我们去人一看,人已经奄奄一息,生命垂危,说是抢救治疗,可治疗费用却迟迟供不上,医院也只能每天给点普通药应付。医院下了病危通知,在这种人命关天的时候,我们去办保外就医,可监狱不给办,又怕家人探视,给转到了长春市劳改医院。我们家人去了四、五次都不让接见,从此他被与外界断绝了一切联系,拖了一个来月,监狱在长春市劳改医院也下了病危通知后才出面给办保外就医,可到刘成军户口所在地农安县德彪派出所却拒绝接收,到农安县公安局和县610办公室更是不答应接收。我们家人心急如焚,可他们根本不把人的死活当成一回事,天理何在?!

在吉林市中心医院时,我们见到刘成军,他吃力的告诉我们,在监狱里他每天都被毒打,摧残迫害每天都在進行,直到最后他被折磨得骨瘦如柴,心脏、肾脏都重度衰竭,咽喉部重度感染,到2003年12月26日我那健康、活泼、年仅三十三岁的儿子被他们活活迫害死了。我儿子因为信仰真、善、忍,没有犯死罪,为什么给迫害死了?我要儿子呀!我儿子身高1.80米,体重一百五、六十斤,身材魁梧,精力充沛,乐观向上,篮球健将,就这样活活给迫害死了,两条健康的腿被打成残疾,无法正常行走,又造成严重的小肠缓气。学法轮功的人把你们怎么了?对他们这样下毒手?善恶必报!行恶者一定遭恶报!在劫难逃!这是天意。

2003年12月25号夜间十点多钟,我和老伴被吉林市监狱的人接走,说是孩子病得不轻,现在长春市医大一院,结果却在中日联谊医院,家里几个孩子知道消息后赶到医大一院找了一宿也没找到,为什么要说谎呢?有什么怕见光的呢?不知道做了多少无耻、卑鄙、亏心的事,才这样胆怯、心虚。看到儿子的惨死,我和老伴当时就不行了,老伴哭昏了过去,我嗓子当时起了一个鸡蛋黄大小的血泡,呼吸困难,差点堵死过去。回家后我和老伴打了二十多天点滴,才有点好转,可我们痛失儿子的心灵重创,是怎么也抚不平的,我们每天心都在流血啊!

他们真是太残忍了,我们没和儿子说上一句话,为什么不让孩子和父母说句话,这里有鬼吧?是不是做了太多的亏心的事怕暴露啊?你们没有家庭吗?没有父母儿女吗?真是天理难容啊!

我一定要讨个公正的说法,不然我无法度过余生啊!我怎么也想不明白,一个学做好人、一心向善的人,为什么要遭到如此恶毒的虐杀,请问,这样一个泱泱大国,法律和公理何在?人间正义何在?我想象不到他们用了什么恶毒的手段害死了我儿子,因为我儿子临死时鼻孔、耳朵、大腿等处都在流血,这究竟是为什么?谁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刘成军只因为坚持信仰,警察为什么可以把人打死?无论如何我接受不了这事实,刘成军没做过任何坏事,只是想修心向善,重德做好人,警察怎么可以这样草菅人命?真是达到登峰造极,丧心病狂了!所以我根据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四十一条及相关法律条文,提出控告,要求惩办参与迫害刘成军的所有凶手,并赔偿精神上及经济上造成的一切损失。

善恶有报是天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自古以来谁也逃不脱的。我希望执法机关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为民做主,我们相信天理是公正的,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迫害好人的坏人和凶手决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对于我儿子的冤死,我们要一告到底!问题不解决,我们决不罢休,因为我们知道苍天有眼,坏人和凶手必将被绳之以法,必将遭到应有的报应和惩罚!我想顺应天意民心、伸张正义是各级领导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还我儿子!我要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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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军,男,33岁,吉林长春大法弟子 ,吉林省农安县人。2002年3月5日,刘成军因与同修在长春、松原两地通过有线电视插播大法真象被恶警绑架并被非法判刑19年,关押于吉林监狱,其间受尽酷刑折磨,2003年12月26日凌晨4时30分在长春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含冤去世,死不瞑目。恶人为掩盖罪行,不顾家属反对,于当日上午10点40分将其遗体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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