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北省武昌区法轮功学员遭受的迫害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6月13日】1997年,我有幸得到法轮功,修炼两三个月后,我的变化很大。一方面是身体好了,以前的多种疾病(胃痛、关节炎、腰痛、肺炎等)都消失了。最大的变化是道德得到了升华,以前的许多坏脾气和不良习惯(打架、骂人、发脾气、说话带渣子、抽烟、喝酒等)都改掉了,做生意时公平交易,教育子女时心平气和,在矛盾中先找自己的不足,有错误时主动改正,各方面都严格地按照炼功人的标准要求自己。家庭和睦,邻里关系融洽。在身心受益的同时,我深深地感到师父慈悲,佛恩浩荡,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挽救了我,改变了我。

1999年7月20日,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不准法轮功学员在公园炼功、在一起学法。1999年11月中旬,管段民警黄继战和居委会委员杨某闯入我家,强行抢走师父的讲法录音带和几本书。还经常叫我到居委会学习污蔑法轮功的报纸和材料。我当时和他们讲理:“炼法轮功是要在社会上做好人,按照李老师讲的按‘真善忍’做人没有错,为什么不准炼,而且炼功能祛病健身,我疾病缠身,炼功后都好了。”他们不听忠言,反而说我顽固,把我的名字报到紫阳街派出所,作为重点对象。

2000年3月1号早上七点多钟,我在紫阳湖公园散步时被新调来的管段民警张矛货抓到派出所。他问我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还炼法轮功!”他要把我送進青菱武昌看守所拘留。当时我问他说:“你在紫阳湖转,我也在紫阳湖转,我转要拘留,你转为什么不拘留,我在紫阳湖散步犯什么法。”张矛货说:“我转是执行公务,你转是因为你炼法轮功,就是在紫阳湖公园串联。”之后,他们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就把我送到青菱派出所拘留了15天。在15天的拘留期间,我受到殴打,辱骂,被强迫劳动。3月16号上午9点放我回家,放我时看守所民警问我:“你回家还炼不炼法轮功?”我说:“炼。”他说:“你还要来的。”我说:“我炼法轮功没错,做好人又没犯法,我不怕。”

2000年3月23日上午10点多钟,张矛货和紫阳街派出所副所长蓝兵找到我家来,当时我正在摘菜。张矛货说:“蓝所长和我今天来,要你到派出所去一下,谈一谈,了解一下情况就回来。”我放下手中摘的菜,就跟他们一起坐派出所的车子到了紫阳街派出所。到派出所后,张矛货问我:“你还在炼法轮功没有?”我说:“还在炼。” 他说:“你还炼?!”我说:“炼!”他说:“看来你是不接受上一次的教训了,这一次可不会轻饶你!”就这样,他们把我骗来关在派出所关押罪犯的小房里,锁上门,不管了。下午五点多钟我爱人来送被子、衣服和日用品。当晚七点多钟把我、吴克雁、徐姐三人送到臭名昭著的红霞洗脑班。在学习班,恶警和“帮教们”使尽了法子折磨我们三十几个法轮功学员。如:在太阳底下站军姿30分钟至1个小时,跑步1至2小时,强迫听污蔑法轮功的录音带,看录像片,强迫我们去听会上的所谓的名流(什么哲学的、社会学的、佛学的、心理学的、医学的、研究马列主义的所谓专家、学者、教授)做的污蔑报告,接受他们的所谓“转化”。我与严志刚、彭亮当时在一个房间,4个帮教日夜监督,不准我们说话,不准走出房间半步,上厕所都得打报告,如同监号坐牢。

武昌610和恶警都有“一帮一”转化对象。针对我的“一帮一”是从青菱看守所调到红霞洗脑班的恶警熊所长。每天早上6点起床,随后30分钟洗漱及上厕所,6点30分开始军训跑步。8点开饭,吃的是他们吃剩下的残菜剩饭。8点30开始强迫我们看录像和听报告。每天都有法轮功学员因为晚上炼功而被打、被铐。4月23日,恶警们要每个学员抄写污蔑法轮功的报纸和材料,大家都不抄不写、不动笔,静静地坐着。那些帮教人员和恶警开始恶言恶语地骂我们,还把一个女学员拉出去暴打。大家齐声喊:“不准打人!打人是犯法的!”他们才罢手。武昌区610负责的和恶警熊所长恶狠狠地说:“不抄不写就不准睡觉!”从当天起不准睡,我们静静地坐着,不许动,不许说话。直到凌晨1点钟他们要睡觉了,他们才让我们学员睡觉。就这样,白天加大军训强度,晚上不准睡觉,以此消磨我们的意志。直到4月29日我被放回家时,洗脑班里还在继续着这种邪恶迫害。我回家是因为4月20日左右军训时小腿骨折,脚肿得很大不能行走,不能下床。他们把我送到指定的武昌7医院诊断,确诊是小腿骨折后,洗脑班恶警怕担责任,才要我家属把我接回。回家后我学法炼功,半月就能下床行走,一个月后能走能跑,能出去做小生意负担家庭生活,大法的神奇又一次在我身上体现出来。

2000年10月2日晚6点45分,我和紫阳湖炼功点的同修坐火车到北京去证实大法。当时就是一念:要证实法轮大法好。我们很顺利地到达北京。10月5日,在天安门广场,我们高举“法轮大法好”的横幅,数十人一起高呼着“法轮大法好”,很是壮观。喊了十多分钟后,恶警在众多围观的人面前一个一个地把我们抓上警车,送至各派出所。10月9日,我被从北京押回,下午4点多钟送至武昌青菱看守所,关押至2002年1月28日。长达1年4个月之久。

在青菱看守所一年多的关押期间,我受尽了人间的折磨,精神上受到了很大摧残。我在7号监室,正是恶警熊所长负责的监号。在熊所长的暗示和授意下,牢霸可以任意打我、骂我、侮辱我,让我靠墙蹲着不准动、不准说话、不准大小便,晚上半夜才允许我大小便,少给饭菜,熊所长找我谈话,要我放弃修炼。我不放弃信仰,他就授意牢头打我。每次谈话后,我回监号就挨打,牢霸变着法子残酷折磨我。如“放礼炮”,就是让我贴墙站好,牢头双手抱着我的头,使劲用力地撞墙,撞得要象放礼炮一样响,这就叫“放礼炮”。人当时就要痛昏,还不准叫,不准喊,我后脑勺被撞肿或撞出血泡。如“五雷轰顶”,就是人贴墙站好,牢头用拳头照顶门心用力打5下,每下都要发出轰得声音。还有“定心脚”就是人贴墙站好面对牢头,牢头用脚照胸部用力踢7下,再面贴墙,照背部用力踢8下,这就叫前7后8定心脚。在这残酷地折磨下,坚定的一年内没转化,没动摇。

后来,他们违反法律超期关押一年,由于自己执著的东西没放下,对情的执著,主要是对家庭亲情的执著,思想动摇了,违心地写了悔过书。于2002年1月28号放回家,回家后我认识到写悔过书是错的,是不符合炼功人要求的,明知是违心写的,但是,是不应该的,是“想回家”这颗常人心被魔所利用,被邪恶钻了空子。回家后马上在明慧网声明了悔过书作废,今天我把受迫害的经过写出来,是为了铲除自身的魔性,增强修炼的佛性,紧跟师尊的正法進程,在法正人间之时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学法炼功,发正念,讲清真象救度众生。在正法修炼的路上,勇猛精進。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