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岳阳大法学员遭迫害案例

EMail 转发 打印
【明慧网2004年6月13日】

1、 陈传英,女,60岁,岳阳石浆沙铺村上铺小组。1998年修炼法轮大法,2001年去北京上访,被绑架,被非法关押在平江看守所35天。

在看守所我们炼功时,看守所恶警用电棒威逼我们不准炼,恶警陈梅花强迫我们做俯卧撑、罚站。我60多岁,尽受它们的人格侮辱和虐待,被折磨35天后被放出来。我家里被非法抄家,罚款5000元。我们贫苦农民,到哪去找5000元钱,我老伴为此差一点就寻了死路,在它们的威逼下,我们只好找亲朋好友东拼西凑。这些土匪多次上门抄家、恐吓,搞得我一家人不得安生。

2、 欧柳英,53岁,2000年元月,到北京上访被非法关押在平江县看守所49天,被公安局勒索5000元钱。由于政府的造谣宣传,使其家人经常阻止她学法炼功。她反复向家人、亲朋好友讲清真象,揭露邪恶;亲友们知道真象后,都支持她修炼。

3、 欧慎秋,60多岁,南江镇大法弟子,2003年11月6日被县国安队绑架到平江县看守所,并对他严逼诈供、恐吓。在看守所中,在恶警默认下,欧慎秋被狱霸泼冷水、毒打。县国安队威逼他写三书,还向他的女婿勒索现金8000元,不开收条。

4、 邹四英,52岁,平江县余坪乡岑川乡人,修炼大法七年多。从九九年七月江氏迫害大法以来,她从未动摇过,也从未说过一句不炼功。她两次上访证实大法,被非法判劳教两年,在劳教所受尽折磨。余坪乡派出所多次绑她游行,残酷拷打她。邹四英从劳教所出来后,继续讲真象揭露邪恶。

2003年10月,乡派出所又一次疯狂的闯入邹四英家非法抄家,抄走经文及真象资料,将邹四英绑架到派出所。下午,他们用绳子将邹四英捆绑,让一名农民打锣,在整个岑川乡游行。晚上,恶警在派出所又对邹四英严刑逼供。恶人刘登科一伙6人用木椅压在她的背上,用脚在上面用力蹬、踩,直到它们6人累得气喘吁吁为止。邹四英对它们只是说:我是好人,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你们要弄明白法轮大法好,是政府错了,你们这样做是会遭报应的。恶人刘登科说:哪怕明天遭报死了,今天照样要整死她。

它们一直折磨邹四英到深夜,才将她关押在一间只有一条石磴的空房里。此时,邹四英在寒冷的冬天身上只穿着2件薄衣,全身伤痕累累。第二天早晨,它们又拿着扫把在她的脸上乱扫,说是给她洗脸,邹四英的两眉骨处都被恶人刘登科等用书打烂。恶警们将邹四英用手铐铐着绑架到县看守所,到看守所她基本上无法走路,是几个人扶她進去的。邹四英全身泥沙,头发蓬松被迫害的不成人样。当时看守所有8名大法弟子,看见她的样子心都寒了,邹四英全身青紫,手连扣子都无法扣,在同修的帮助下将衣服脱下扶上床躺下。在大法的威力下,在师父的呵护下,邹四英的伤势奇迹般地恢复了。十二月初她被释放。

5、 我叫汤个梅,平江县大江洞电站职工,49岁。我1997年10得法,自1999年7.20以后,我因讲真象受到邪恶之徒的残酷迫害。2001年10月,我们电站副站长李三生指使人写标语诬陷大法,我出来制止:“法轮功是佛法,是救度世人的。你们破坏大法是要遭恶报的。你们都被江××一伙的假话蒙骗了。”李三生一拍桌子不但不听劝告,反而叫来县国安大队,把我非法抓起来,又非法抄我的家。

我在平江县看守所被非法关押37天,在看守所我坚持炼功,被戴手铐三天三夜,关禁闭三天,被泼冷水三次。后来我亲戚找人交1000元所谓的罚款和400多元伙食费,我才被放回。2002年8月我又一次被绑架,家中又一次被非法抄家,家里的房门也被打烂。在国安大队,我被审讯了四天四夜,它们不准我睡觉、不准坐、罚站罚跪。我不跪,不配合,恶警李建周就拿棍狠狠打我,他把木棍顶住我脖子说:“你跪不跪?”我说:“我是好人,没犯罪,怎么要跪。只有在我师父面前,我才跪。”他又换了根更大的棍子打我。我就大喊:“××党打人!”他才停手。我发正念,30分钟后,他们身上少了邪气。我多次向他们讲真象,他们说是江泽民的直接命令,610的文件指使他们,他们违抗命令会丢饭碗。我劝他们要分清善恶,赶快悬崖勒马,否则恶报临头,后悔来不及。我这次被非法关押近七个月,到2003年2月27日才放回,交伙食费一千元。南江镇政府在2002年过春节时找我单位,非法罚款一千伍百元。我们单位给我的处理是,因我不放弃修炼,本来我在2000年离岗时,单位就可以安排我的一个子女上班,但是到现在一直不给我的子女安排工作。我离岗时单位给了我伍百元工资。

2003年11月4日晚,县国安大队、南江派出所、南江镇政府又派人非法抄我的家,把我绑架到县看守所非法关押30天,被县看守所恶警陈梅花铐上手铐、脚链迫害。

岳阳平江县岑川乡迫害大法弟子邪恶之徒:
王训辉13973023488、0730-6981398;吴演良13807409230;徐香平13973068488、0730
-6981468;李占良13874046449、0730-6981363;姚军13574009195、0730-6288559
;陈文林0730-6222071、13807409777;梁松林0730-6226356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