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收悉您申请将2004年5月定为我市“法轮大法月”的来信。
我很高兴的在此宣布2004年5月为我市“嘉奖真、善、忍的法轮大法月”。
我谨借此机会祝愿各位在此重要的增强公众意识的活动中取得圆满成功,并向全体加拿大法轮大法学员致意。
您诚挚的,
市长兰迪-龙米尔(签名)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4/6/2/48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