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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阿城市公安局局长赵洪光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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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8日】赵洪光,现任阿城市公安局长,原籍宾县人,初中文化,通技术、善交际,从城北派出所户籍民警先后爬上所长之位,后任阿城巡警大队长。赵正是利用此职镇压法轮功,炮制阿城市“6.19”事件,并以此为政治资本,加贿赂爬上阿城市公安局长的位置。

2000年6月19日,因被非法拘押在阿城市看守所的大法弟子绝食要求无罪释放,广大的群众、家属、亲友、部分大法弟子齐聚看守所门前要求释放他们的亲人。这种合法要求行动却被赵洪光带领大批巡警包围,并调动各派出所警力,宣称“大法弟子围攻看守所”。对这些手无寸铁的妇孺及大法弟子强行驱入看守所大门院内,抡动警棍,咒骂、殴打,共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约25余人。炮制“6.19”事件不久,赵洪光就当上了局长。

阿城市大法弟子被非法关押期间,很多家属在给办理出狱时,都被迫交了取保候审钱,多的达1万元,少至几百元。这笔钱本来就是违法的,当时说返还大法弟子,当大法弟子就去要钱时,赵洪光身为局长,就是卡着这笔钱。为此,阿城市市委曾于2003年6月份特意开过一次会,各单位班子的人都到场,研究决定返还,会议纪要都有。可是到赵洪光那里,必须他本人签字,否则不好使,就连“610”办公室主任都拿他没办法,本来“610”签字公安局就得给钱,可赵却利用职权,执法犯法,总是推脱,据了解,这笔钱实际上是被公安局私自把钱花掉了,没有钱返还。

一次一单位老师在副校长的带领下去要钱,他们一次次地搪拖,到处支人,或是让找派出所,或是让找610,最后实在没办法才返还。后来其他大法弟子去要钱,均没要回来,而且在春节期间,有两名大法弟子去公安局要钱反而被抓。直到现在多数大法弟子的钱还没要回来。

另外有一名大法弟子名叫刘红运,在发真象资料时,正好发到赵洪光手里,结果被抓被判刑,大概4年。

以上是所了解的赵洪光的部分事实,作为一个地区的公安局长,不能主持正义,反而加害这些手无寸铁的善良百姓,真让阿城的百姓心寒。

赵洪光:办公室电话:0451-53740000 宅电:0451-5372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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