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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在黑龙江双鸭山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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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7日】

1、名誉上搞臭:
造谣,栽赃,陷害,给法轮功创始人、法轮功、法轮功修炼者扣上“莫须有”的罪名。如自杀、杀人等等。企图把法轮功抹黑,把他们所干的杀人放火、荼毒生灵的罪恶勾当和一切为大法所不容的恶行反过来强加在大法和大法学员的头上,嫁祸于法轮功。恶毒的把不明真象的世人带入仇恨法轮功的深渊,祸国殃民。

2、经济上截断:
法轮功学员有的被单位下岗,除名;公安局、街道使用巨额罚款、敲诈勒索和没收财物等手段迫害法轮功学员。

3、肉体上消灭:
打死打残法轮功学员的恶人不受追究,不负责任,打死算自杀。可向散发真象材料的法轮功学员开枪,不必枪示警;可以任意拘捕,抄家,没有拘留证,没有逮捕证,搜查证。恶警的耳光就是证件,酷刑逼供、肆意凌辱法轮功学员,法轮功学员被剥夺宪法赋予的一切权利。

举例说明:
用纳税人的血汗钱建洗脑班,为镇压法轮功的机构和个人(包括临时雇佣的低保、保安)作为工资,奖金。购進各种镇压用的设备仪器,配备人力物力,强迫所有的片警和街道居民委员会成员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法轮功学员的电话被监控、蹲坑、跟踪、绑架、放着各类刑事案件不管,全力打压法轮功。

在2001年3月,16位法轮功学员成功走出矿务局看守所,公安局在一个月就动用了30万元人民币抓捕他们。

在2002年5月2日至3日,双鸭山市看守所就有近80人被关在此。法轮功学员的家属被敲诈勒索的数额是相当大的,个人被勒索的多的达万余元,少的也得过千元,多数由家人花钱“赎”了出去。仅女性法轮功学员就有15人被判了劳教,男性不详。

这些数字不包括历次被非法关押收取的伙食费,医疗费等等

* 下面以岭东区几位法轮功学员为例说明巨额罚款,截断生活来源等手段给法轮功学员家庭造成的伤害:

尤淑琴:女,61岁,住岭东中山区19委14组。修炼前她身体多病,96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后,病全好了。这几年中她四次被抓,两次被判劳教,每次都因身体被迫害得不行了,才得以保外就医。

99年10月,她第一次進京上访,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岭东派出所和街道办事处到她家中索要3000元去北京领人,她家人借了2000元交给他们。中山办事处的田园和杨淑琴進京接人。她和她儿子刘洪彬被拘留一个月,看守所收去600元,公安机关要保证金3000元,不交就不放人。

2000年5月,她再次進京证实法,被关押在驻京办事处。由岭东矿保卫科李国臣,矿组织部赵明利两人進京接回关在公安处拘留所15天。岭东荣工队扣压她劳保工资1900元。

2000年12月,她第三次進京证实法,被岭东公安分局张守仁接回关入看守所并判劳教。岭东矿党委书记苏贵章扣去她老伴工资1500元,停发劳保工资。她家中有一个患精神病的儿子,要住院吃药。她老伴没办法就找他们要吃饭钱。他们叫她家每月交100元,共交了三个月300元。她在佳木斯劳教所被关押了七个月因犯高血压病,买药一次就花了600多元,法医鉴定费350元保外就医。临走时劳教所又要了80元钱说是卫生费。

2003年5月3日夜,她家人都在睡觉,岭东中山派出所的干警曹振庄,王彬等三人闯入家中,抄家翻书和大法资料,猖狂已极,把她们母子俩送進看守所。刘洪彬被拘留15天,交了150元的伙食费。尤淑琴再次被劳教三年。因身体不合格而返回看守所,岭东公安局不让放人,她又在看守所呆了73天。她的儿子原是派出所的干警因为坚持修炼而被迫辞职出去打工,她一共被罚款勒索了10480余元导致她家生活贫困,遭受巨大的损失。

胡寅俊,男,72岁。老人在四年中五次被抓,多次被罚款总金额达9400元。

杨凤香,女,58岁,李凤文之妻。她老俩口因为身体多病又没有经济收入,没钱看病。家里五口人全靠她儿子每月450元的收入维持。96年老俩口开始修炼法轮功,得到了身体健康。因是法轮功学员,99年7.20以后,他们的名字就被片警曹振庄上报到公安局的黑名单上。

2002年5月3日,中山派出所的所长滕云龙和干警赵玉营等三人从外面跳進院子夺门而入,抄家搜走了他们的《转法轮》并把她老伴李凤文抓走,判劳教三年。当时她外出串门而没被抓到。他们就骚扰她儿子,使他家不得安宁,街道办事处取消了她家的低保生活费,以前委主任陈欠她的工资也不给了。现在已在岭东组织部的于加英对代她领工资的人说:“炼法轮功的不给。”于则趁火打劫,把她的钱揣入了自己的腰包。

就这样她们二老的生活费没有出路了。她只好流离在外打工当保姆维持生活,而她的儿媳和两个月的孙子靠娘家养活。2003年9月李凤文被关押了16个月,最后神智不清,不会说话,生命垂危。去医院花的350元钱都叫家人拿,吃饭看病等就花了5000多元。派出所曹振庄要走了她的身份证,2003年4月,当需要此证办理社会劳动保险时,她儿媳去要时他们不但不还,还理直气壮的出口伤人。一个曾因修炼法轮功而幸福美满的家被流氓集团迫害得妻离子散,造成巨大的精神上的痛苦和经济上的损失。毫无人性,邪恶的黑手不分男女老少,连孤寡老人都不放过。

周景芳,60岁。一生多病,曾做过三次大手术,常年卧病在床,每年的医疗费近万元。98年得法后,老人获得了新生。病也没有了,也不用打针吃药了,心里别提多高兴了。邻居,亲朋都说法轮功好,救了老太太的命。

陈素云,54岁,家庭困难,有病也没钱治,瘦得弱不禁风,皮包骨头,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和信心。98年有幸得法后身体好了,啥病都没有了,什么活都能干了。她按照师父的要求去做一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处处为别人着想,道德高尚的人。亲戚邻居的也都跟着高兴。

1999年7.22之后,这么好的师父,这么好的法不让学不让炼。老人想不通,我们学法修“真、善、忍”做好人没有错。2000年5月,二老進京要去说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刚到天安门广场,她们看到国旗下不远处有三位功友打起了“真、善、忍”横幅,急忙奔过去炼起了第二套功法“法轮桩法”,就被恶警抓住弄進公安局一顿毒打。周景芳老人的大腿和臀部被它们用大木方子打得紫黑色。陈素云被勒索61元送到驻京办事处,办事处搜身,连裤头都扒下,搜走周景芳随身带的270元钱。搜走陈素云360元。他们被关押了十多天后由当地长胜乡恶警韩永涛和岭东分局张富戴着手铐押回关到市看守所。关了半个月看守所勒索她们每人150元后放出来。

可第二天岭东北山派出所恶警曲艳辉发泄私愤又把周老太骗去送看守所关了一个月,看守所又勒索300元。一块电子表被韩永涛拿去。陈素云流离失所一年多。2002年5月4日,恶警闯入她家中,搜到一个手抄本,上面有《转法轮》三讲,她不配合邪恶,被恶徒所长柳忠良,恶警曲艳辉和李宝忠抬上警车,头部被撞出大包。在派出所,她还是不配合,被送到看守所,关押了一年多。为抵制对她的迫害,她多次绝食,被看守所用刑事犯罪分子强行灌食;因为炼功被戴脚镣。2003年判了劳教两年,到佳木斯劳教所因身体不合格退回来,亲属花了1000元保证金保释出来。社区办事处居民委主任张海英和区6.10多次去骚扰她,叫她签字。她不签。韩永涛还拿走一块怀表,向他要相关证件,韩却说自己只管周景芳。岭东矿荣工队扣去她五个月的生活费575元。

* 卑鄙,下流的怕曝光的无耻行径:

原在公安局6.10主管法轮功的王振春(尖山公安分局的)诱骗被它们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2001年4月法轮功学员赵雅丽被捕,当时她手提包内有存折,手机和近700元的现钞。可王振春却说只有200多元,当时她的家人就到场了,他不归还手机和存折。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约21:00时左右,王醉醺醺的来到关赵雅丽的监舍,喷着酒气说它为赵多么费心,假仁假义的虚套一番。最后问赵雅丽存折的密码,赵没告诉它,他讪讪地走了,不久赵被劳教送到佳木斯,她的手机是家属托了人几个月后才要回来。

在公安局,在看守所警察打人后却问:谁打你了?谁看见了?检察院的不但不管还会说你事多,并且就马上会得到更为残忍的报复。

酷刑:木方打足底,被双手背铐再吊起挂上然后用力压腿和臀部使反吊的胳膊与腿呈90度角。

法轮功学员邓春英就这样被打残的。用皮鞋跟跺脚跺脊柱,塑料袋,塑料桶扣住头面部猛击;高压电棍电敏感部位包括生殖器;冷冻……

* 下面是双鸭山看守所迫害法轮功学员、强迫灌食的详细情况:

灌食队有4-5个男劳改犯做打手,由狱医徐恩江指挥。工具是一根直径有2厘米,长有160厘米左右的橡胶管子,一个硬塑料瓶,类似冰红茶的瓶,在中间剪断,用瓶口端做撑嘴之用。筷子或勺子,大茶缸子或塑料盆子装着加了浓盐的苞米面粥或奶粉。

打手们打开牢门串上板铺把不能动的绝食者揪着肩膀,拖着腿,后背就裸露在外了,扔到走廊的水泥地上;对还能走的绝食的学员,也由两个打手拖出去,踹倒在地。再一把揪起使你背靠墙,腿被压直,手臂被拽住,一个打手摁住头,另外的一个捏住你的脸用勺把儿之类的别开牙齿,或者直接用硬塑的瓶口猛别你的牙齿,有的牙就松动了,别坏了,迫使你张开嘴,把那管子从漏斗口插入嗓子,那时就象五脏六腑都要呕出来似的……那它们就反复插,终于插進去之后,在管子另一端接个漏斗灌入浓盐水,那一進去胃里就火烧灼般的滋味,不由自主地哇一下呕出来,那它们就接着再把呕出来的混着血液,粘液,泪水的脏物灌進去……甚至反复几次,赵祥萍在28天的绝食中就天天经历这样的灌食。那种痛苦可使你拚命挣脱开手,一把拽出那个管子。

楼伟明先后绝食40多天,一次徐怒气冲冲的喊叫:今天给她灌靠喽。结果给她灌了超出平常时3倍的量。一般是1000毫升左右,她那次被灌了3000多毫升,以此加重迫害她。在你的鼻涕眼泪不听话的往外涌时,你的耳朵还听着恶警的狂叫:“你死吧,你圆满吧。刘金山没吃一口饭,我一直灌到他出去,他不是圆满了吗?恶有恶报?谁咋地我了?少来这套……”有的打手辱骂师父辱骂大法:“我碰你了,你师父咋不管你呢?”……从你的嘴里拔出管来接着插到另一个人的口里……如此反复。

逼迫世人犯罪:

在火车站,客车站,交通路口强迫人念出它们牌子上写的骂师父骂大法的话,流氓的嘴脸暴露无遗。如有不愿意骂人的就视为法轮功学员而遭逮捕,真不是法轮功的人在遭受一番侮辱后耽误了行程。它们肆无忌惮的强奸民意,摧毁人仅存的良心和道义。使无以计数的无辜人民在强权的暴政之下被推向坏人的行列,将遭到做坏事的恶报。不觉间成为邪恶的殉葬品。江氏邪恶集团对人类的残害绝不仅仅局限于在谋害信奉真善忍的修炼人群,他们在用最流氓,最狠毒,最无耻的手段迫害法轮功的同时摧毁人类赖以生存的道德,把人类推向痛苦无尽的深渊。

胁迫单位,街道,派出所等犯罪:

国单位有法轮功学员上访的单位,不被允许参加各类评比一票否决;单位和领导被罚款,致使一部分领导因自己利益受累转而迁怒于法轮功学员,而非法剥夺他们的一切权利;单位受制于6.10.协从6.10参与对大法学员的迫害。

街道的工作任务变成监视辖区的法轮功学员,破坏辖区内一切救度世人的各类真象,有些已遭报应。有一个居民委员会主任撕毁真象材料,用小刀抠真象不干胶贴,后来她的眼睛就坏了,有人告诉她这是破坏大法遭恶报了,她就不当主任了。接替她的下任主任也这样去干,结果她的眼睛也坏了。害人害己。

派出所的干警变成了特务,抓捕,跟踪,骚扰法轮功学员的生活,执法犯法,侵害人权。人民的公安战士变成独裁者残害人民的公害,被虐待的民众中就有它们的亲朋好友。

到了所谓的敏感日如“两会”,“十六大”,4.25,7.20,等期间,他们抓捕大法学员,以邱淑英被抓为例,可证明邪恶之徒践踏宪法,人权,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采取欺骗,强行带走等手段肆意抓捕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他们从没有讲过法律,法律毫无尊严。法律在他们的手里变成了打人的棍子,公然残害生命的屠刀。

邱淑英,女,46岁。佳木斯铁路局双鸭山铁路公寓职工。1996年修炼法轮功后使原本疾病缠身的她获得了无病一身轻的快乐,令目前医学无法解释的是: 在她修炼后,没用任何医疗手段,她的子宫肌瘤自动排出体外。令人震惊。她的姑娘因为母亲的修炼也发生了奇迹:她先天就弯曲的脊柱居然挺直了,曾佝偻矮小的姑娘变成了婷婷玉立的少女。

在大法遭受无端的镇压时,她自然的走入了护法的行列。1999年,2000年,2001年她几次被关入看守所。

2002年她在制作真象条幅时被捕,同年5月被送佳木斯劳教,因身体不合格回到双看但未释放。她们绝食抗议,在7月20多号出狱。

2002年11月1或2号,邱淑英正在家中洗衣,卧虹桥派出所的四五个恶警闯入家中,欺骗她说:它们所长叫她去谈话,没啥事,谈完就回来。她不去,恶警将她强行带走。她要穿条外裤,换上鞋都不让。她就穿着棉裤和拖鞋被架上了车。直接拉到看守所,看守所见没有任何手续就不收,恶警就打电话找凌清范,凌就口头命令看守所:先收下。她就这样被骗入看守所。

邱淑英因为炼功被白树文用硬塑管抽打,因向干警报告被迫害得生命垂危的功友的情况而被铐坐在铁椅子上五天。家人找派出所,它们先推拖:不知道。再找了就说:保外就医的,我们什么时候想抓就什么时候抓。过完年后,家人找尖山分局,分局的国保科长不清楚,没有手续他根本不知道这码事,此人姓门。他又叫找市局6.10,可笑的答复是:有这个人吗?是不是投劳教了?别找了,抓了就不能放。看守所的干警却说:抓你你就来啊?各执一词。于是很快邱淑英就在2003年4月再次投入劳教所。这就是它们视生命如草芥,置法律如戏谈的又一实证。

* 部分警察的话:

狠毒威胁类:对敢于表达抗议的法轮功修炼者

白树文:我有各种方法对付你们;急了给你们弄男号去,叫你们××……一连串的粗野的叫骂
徐恩江:你们不让我消停,我给你灌靠喽,你能把我咋地?…。。接着,把她吐出来的再灌進去,你跟××党作对,哼……谁看见我打你了?伤在哪儿?
凌大威:你跳哇?你要死了,我们还省事了……再厉害的在这儿都得面条似的……
凌清范:他该死,骨灰都不给你。叫大烟囱吹喽……你爱哪告哪儿告去……小心着点儿……哼,法轮功…死多少了?这算啥呀?
李洪波:進来时都是刘胡兰,出去时都是甫志高……看我们咋收拾你……
杜占一:打的就是你……
刘伟国:不说,我整死你……

自嘲牢骚类:

你还不知道警察是啥呀?我们就是统治阶级的狗,给我们开资,叫咬谁就得咬谁,管他是谁呢?××党说你错你就是错了……说你反党了,你就反了。你敢说没有?这不就是反党的证据吗?

内定了30多种呢,各种气功,凡是信××党以外的多着呢,都得监视,甭干正事了……

你们厉害呀,连警察都受你们的株连,过去株连九族,现在发扬光大了,领导,单位,片警,都跟着倒霉,这是啥事呀?

无奈的说客:

说吧。進去多遭罪呀?那哪是你呆的地方啊?你又没干什么坏事,可现在它就是捅天的大祸呀,

你家里可咋办呢?人在屋檐下,人家嘴大呀?杀人犯咋没有叫他写保证的一说呢?

吃吧,别和自己过不去呀?刑事犯罪分子就没绝食的呢,我家邻居也炼功,我知道你们是好人,可现在谁能敢讲公道话啊?

明白真象的:

经几年的接触,看到了你们不是宣传的那样,恰恰相反,你们是真正的好人,我支持你们,坚持住,一定会平反的,我相信。你们师父真了不起,能把形形色色来自各个阶层的学功人教育的这样好。老江要不是用钱在收买这些坏蛋,谁还给它卖命啊?

我要一个人碰到法轮功我就不抓。

* 从转化者的表现看流氓集团的邪恶本质:

邹桂珍:女,40多岁。得法前是个泼辣无礼的人,与婆婆妯娌干仗,家庭不和。骂得婆婆不敢出屋甚至躲出家门,小姑不敢回娘家,她也一身的病。得法后,性命双修的功法使她变了一个人似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工作干得好还乐于助人。大法遭迫害后几次進京证实法。2001年在佳木斯劳教所被洗脑。结果它从此开始破坏大法,积极参与“转化”别人成了洗脑的骨干,和杨淑芬,高玉霞等强迫所有悔过的人写联名信控告为众生巨大付出的师父。劳教所利用她提高“转化”人数,在她母亲去世家人去找她时,劳教所都不叫她去奔丧。出来后她和几个犹大到处干扰学法不深的学员钻空子,“转化”别人。毁书叫人写保证,不写它就叫派出所抓人。做了大量的坏事,打着借钱的名义骗钱。610给它们开支,它婆婆劝她不要害人害己,她丈夫却说:不白干,人家给钱哪。

法轮功把她从坏人改变成与人为善的人,而邪恶集团却把它推入十恶不赦的境地。

宋修云:女,50多岁,师范附小退休教师,炼功后得到了健康的身体,被洗脑后到处惑乱别人,她和另外30多人,都是她们一伙的,周边市县的人。亲自参加了伊春的关淑云(关淑云也是在佳木斯劳教所转化释放的)残害其女戴楠的现场,变成了杀人的看客,眼看着一个孩子被杀死,丧失了人性。法轮功教她做好人,而被政府“转化”后她却成了杀人犯的座上客。反过来却把她们造下的罪恶强加在法轮功的头上,颠倒黑白。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残害生命的集团犯罪啊!

这场迫害程度之深,范围之广史无前例;手段之残忍无耻集古今中外之大全;对人类的生存之本—道德的伤害无法估量。字字血泪,书恶难尽。在残酷的迫害之中师尊的巨大付出;大法徒的浩然正气;无言赞美。各位善良人士,各国政府,国际机构的支持和帮助挽救了很多人,诚挚的感谢您。请各位尊敬的法官和律师站在正义的一面,共同制止迫害,不能使邪恶再延续了。让全世界正义的力量早日把江泽民及其爪牙送上审判台,接受最后的审判!

(c)2024 明慧网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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