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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克石大法弟子王秀来拾金不昧 反遭警察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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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25日】原内蒙古牙克石林业联合厂金联公司职工王秀来,饱受胃病折磨十余年。99年学炼法轮功后,按照“真善忍”要求自己,胃病很快消失,心情十分舒畅。

2000年5月的一天早晨,他替妻子扫街道时,看到在路边扔着一条很脏的裤子。发现裤兜里有一部手机,1800元现金,一个牡丹卡还有很多票据。他把此事与其它三位扫街道的人员(王世颖、佐玲、染淑青)说了之后马上寻找失主。失主是牙克石林业设计院职工,因前一天晚上酒喝多了觉得很热,就把裤子脱下来夹在自行车后座上,结果滑落下来。失主立即拿出500元钱非要给王秀来表示感谢不可。王秀来说我是炼法轮功的,炼功人处处为别人着想,这钱一分我也不能要。失主说法轮功这么好啊,电视新闻所说的和我眼前的亲身经历玄忽太大了,我真应该把你的事迹向电视台报道,可是我也无能为力,电视台也不敢如实报道。

失主非要给钱,王秀来说那你就给300元吧,让其他三位扫街人员收下。扫街人员接过来400元意思是想给王秀来100元,王秀来说什么也不要。三位扫街人得了400元。

从此,这事传开以后,这下可坏了,林业公安局、派出所经常上门骚扰,逼写保证书,强迫他每天早晨到林业二所签名。参与迫害的主要责任人员有:林业公安局:林海青、德少臣、滕文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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