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法学员自述遭迫害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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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6日】我是湖南大法学员,今年54岁。1998年农历9月29日得法。在大法修炼中受益很多。得法前,我是一个多病的人,常为病痛烦恼痛苦。因为执著名利,争强好胜,夫妻间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搞得家庭不和。因此总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最不幸的人。得法后,病痛没有了,也知道与人为善了,夫妻关系也随之改善了。我变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因此我坚修大法心不动,志不移。

2001年12月31日在大法蒙冤之时,为证实大法,我坚定的走上北京讲真象。在北京天安门被警察非法抓捕后,我和怀化的几个同修被非法关押。我们坦然面对迫害,大家在一起切磋、炼功,更加坚定,都在走自己证实法的路。

2001年元月2日,我被送回洪江市看守所关押。第二天,看守所的公安审问我。他问:是谁叫你上北京的?

我坦然的告诉他:是我自己自愿上北京的。因为大法治好了我的病,强健了我的身体,还叫我做个好人,积德行善,说真话,所以我要上北京说句“法轮大法好”。

这样,我没挨打遭骂,也没再遭审问。

我在看守所与一同被关押的同修坚持背法、炼功。有时因炼功遭看守谩骂,我们就绝食抗议。后来看守所就将我们绝食的关在一起,并说要把我们关到戒毒所去,我们不害怕。后来就把我们分开,3人关在一间。我们仍坚持天天背法,炼功,晚上也一样。这样公安反倒不怎么管我们了。

在看守所,几个同修教我背下了《洪吟》和一些经文。大年三十的晚上,一个功友家给我们送来了很多好吃的菜,是一个警察带进来了。他说:今天吃饱了,就好好的炼功啊。

我们听了很高兴。悟到这是师父借着他的嘴在点化告诉我们:无论何时,身处何地,大法弟子都不能放松炼功、学法。

还有好几次我家里来人看我,并叫我说不炼功了就可以带我回去,我没有接受。还有一个公安“亲切关心”要我回家,我也没有答应。后来他骂我们炼功人都是“不讲感情的人”。

就这样,我在看守所度过了48天后被家里人用钱保了出来。回家那天政府和610的人要我写保证,我仍不写。后来看在大队书记的“苦苦哀求”的情分上(大队干部要受株连),我在他们写的保证书上按了个手印。回到家我很后悔,发誓下次一定要做好!不久他们又到我家里来要我写保证。这次,我放下了执著,坚决不写。

我是一个大法弟子,要堂堂正正的修炼,怎么能向“政府”保证不做好人放弃修炼呢!从此他们再也没有要我写什么保证了。

在家里,我爱人也找来很多亲朋好友做我的工作。我很坚定的告诉他们:我没有错。修炼是修我这颗心。做一个好人,哪点错了?我师父叫我们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一个真善忍的好人,处处为别人着想,哪一点错了?

后来他们也没再“劝说”了。再后来公安和610的人来家找我,我就讲真相给他们听:大法治好了我的病,强健了我的身体,还叫我做个好人,法轮大法是正法,不是什么×教。江××集团的宣传都是错的、都是谎言欺骗。我还告诉他们:我坚修大法,绝对不会放弃。

他们看我很坚定,就改为叫我不要出去、在家修炼。大法还在受迫害,我知道我自己该做什么。

因为我的层次有限,请同修们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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