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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度市一大法弟子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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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5月1日】我是山东省平度市祝沟镇人。96年腊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在修炼以前,我患有严重的精神衰弱、气管炎、腰肌劳损等疾病。修炼后,满身的病不翼而飞,干活、走路都不觉得累,7年多来,我没吃过一次药,也没打过一支针。做事也尽量按“真、善、忍”严格要求自己,在家尊老爱幼使家庭和睦,在外不争、不吵使邻里团结。在社会上也尽量做一个好公民,无论村委收什么款,俺家总是一分不欠的交上。

就这样能使人心象善、道德回升、祛病健身的好功法,却被独裁者江××定为×教,滥用国家财力物力人力迫害,并制造了“天安门自焚”、“1400例”,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宣传工具,诬蔑陷害法轮功,惨无人道的迫害法轮功学员。

99年7月20日,党委好几个人突然到我村里,将我和王有香等几个法轮功学员叫到村办公室看管起来,不让回家,晚上不让睡觉,逼我们看污蔑法轮功的电视,那时我心里明知道电视上放的全是假的,师父是被冤枉的,但我们没有说话的权利。

由于我不愿放弃修炼,曾几次被李春尧、王显英等人将我用车拉到镇党委,书记李书亭对我恐吓,逼我写不修炼、不上访的“保证书”。同时对我丈夫(是教师)施加压力,停职不让上班,直到逼他交上2000元保证金才允许回校上班(保证金至今没还)。

农历2000年10月13日,我和几个同修在上访的途中被望城火车站恶警非法扣押,被党委撤销我党员、计生主任的职务,非法扣押在党委4天,它们不是打我们,就是骂我们。白天有时用绳子将我们绑在院内的树上,有时到屋里站着,有时用绳子拴住让我们站在院子里晒太阳,晚上让我们挤在一间小屋子里,不准说话、不准睡觉,还遭到恶警打耳光。

有一天傍晚,不法人员用一根很长的绳子每人拴住一条腿,逼迫我们从院里往屋里走,刘桂芹摔倒了,被于涛用它的鞋打了足有十几分钟。当时在场的其他人不少,都吓得离开了。学员刘桂芹的脸被打肿了,嘴歪了,鞋底也掉了下来。晚上下着雨又被用手铐铐在屋外挨淋。曹淑英被提审时,当场被打得昏死过去。张树英、孙玉香等同修也被恶警用胶皮棒打得两面屁股象两个黑皮球,大小腿也青一块、紫一块的。不法人员将我们折磨成这样,也不放人。有一晚上我在看手抄的师父经文,被恶徒李尧光看见,恶警张军强(现已回家)将我按倒,拳打脚踢足有5、6分钟,我的鼻子当场被打出了血。回家后每人非法罚款3000元。

2003年3月一个集上,我因散发真象资料,被派出所矫恒雨等两名恶警发现,将我拉到派出所,用手铐铐在铁椅子上,接着恶徒刘伟、李京湖、矫恒雨等人抄了我的家,抢走了我家的所有的大法书籍、一台彩电、一台VCD、一个录音机、160元现金(物和钱至今没给)。

在派出所里,因我跟它们讲真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在吕永岩的办公室桌旁,恶警吕永岩一脚把我踹倒在地,对着我的踝子骨和小腿猛跺猛踢,边打边说:“我叫你报!我叫你报!”当时吕永岩打我的下身,另一个恶警打我的上身和头。不一会儿,我觉得头昏眼花喘不开气,小腿以下全肿了起来。因我站不起来,又有人揪我的头发拖,拖了好长时间(那时我只有感觉),后将我一下扔到铁椅子上。这时,又一恶警站在我的前面,打我的脸,对着铁椅子打我的手,足有5、6分钟。

我昏迷了一会儿醒来后,屋里的灯已经亮了,我知道是晚上了。当我丈夫用摩托车把我带回家时,已经是深夜11点多钟了。第二天,我梳头时,才发现头上的头发一窝一窝的掉了下来。这次,不法人员又勒索了我丈夫2000元。

俗话说:冤有头,债有主。法轮功的真象不久就会大白于天下。善良的人们,请不要再被谎言欺骗了,把“真善忍”记在心中,把“法轮大法好”记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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