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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不能修炼(二)

——从辽宁盘锦佟岩杀女案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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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4日】(接上文)

* 关于重症病人和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的规定和道理

中国法律界人士都知道,警方处理亲人相残的凶杀案时,首先,要调查家族中是否有精神病史,而且还会追溯祖辈很远,以便得出公正、人道的结论。

教育工作者和孩子家长们都知道,不同的学校和专业都有不同的招生标准,合格者方能被录取入学,入学后能按要求完成学业的方能算做该校的毕业生。

法轮大法可以传度一切有缘人,那么法轮功对前来学炼者的身心素质是如何要求的呢?

让我们来看一看部分法轮功原著中的一些论述:

- 1996年在悉尼讲法时李洪志先生说:“过去我们一直不让精神病人和危重病人进场,也就是说,这个危重病人你叫他怎样放下那颗心,他也放不下。他生命都快结束了,他能不想他的病吗?他晚上睡不着觉都是病,所以你怎么叫他放下他也放不下。有时他嘴里说放下,脑子里还是很强的在想,所以我们什么也做不了。为什么做不了呢?因为传正法度人是有要求的,很严格的要求,不然我们就是在传邪法。你必须得改变这一念,我们就能给你做,不改变这一念,我们就什么也做不了。改变这一念,你就不是常人,改变不了这一念,你就是常人,就差在这儿啦,所以只能是无求而自得。……不要抱着任何有求之心来修炼。”(《法轮佛法》在悉尼讲法)

- 1998年3月在纽约讲法时,李洪志先生回答“精神病不能进班,但请问狂想症,强迫症,恐慌症等患者也都属于精神病患者吗”的学员提问时说:

“其实我告诉大家,人类所说的精神病的那个病和我的理解不一样。我说的精神病就是他的主元神不主宰身体,由外来的任何一种信息任何一种生命都能控制他干这干那,人的业力也能控制他干这干那。那个业力就在他头脑中使他骂人,做一些不好的事情。人就说他是精神病。我发现精神病人根本就没有创伤和病毒,它怎么能叫做病呢?它只是人的反常现象。可是我们这大法是度人的,是要给主元神修炼的,你说你主元神不管事,我们给谁呀?所以就不让他进场。支配人的是业力或附体,能度他的业力和附体吗?就是这个关系。而且人家会说:“你看,炼法轮功炼疯了。”会给我们造成很大的损失。”(《法轮佛法》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

- 1999年之前一次在延吉讲法答疑时,针对学员“教有轻度精神病人”是否可行的提问时,李洪志先生明确告诫:“我想你最好还是别招惹这麻烦,因为他控制不了自己,他听不明白。”(《法轮大法义解》在延吉讲法答疑)

- 1999年2月李洪志先生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时,有学员提问:家族中有人得过精神病,但他本人没得过精神病,他能不能炼功?

李洪志先生答:“如果家里有精神病史的,那么你们就得注意了。你要是有精神病就不能炼功,因为精神病人往往他主意识是不清的,这不能怪我不度你。我这个法是要给主意识,度这个人的,可是你这个人却不清楚,我们把法给谁啊?你在犯精神病的时候是你的业力、不好的思想、外来的生命,我们能给它吗?不能,就是这个原因。所以家里有精神病史的人炼功一定要注意!觉得自己把握不住自己,你就不要参加。自己有精神病的我不欢迎你到炼功点来,也不要到法会上来听法。”(《法轮佛法》在美国西部法会上讲法)

-1994年9月在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时,李洪志先生针对“曾患过精神病的人和癫痫病的人能否炼功”的提问回答说:

“我劝大家,不要把这样的人拉到我们炼功点上来或者我们学习班上来,你弄不好就是来破坏我们的法了。他如果在班上或在我们炼功点上犯了病,人家都会说是炼法轮大法炼的,你不是破坏我们的法吗?因为我们有一个前提:不能够给人治病。”“他能不能修,得看他自己;他不能修,你也别叫他修。一旦出问题了就会破坏大法,……反正是我们有言在先,学习班上不收,炼功点上也不让他来。”(《法轮大法义解》为长春法轮大法辅导员解法)

从以上李先生的要求和讲解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法轮功修炼的方法是不针对重症病人和精神病人而传的,因为这两类人很难具备修炼所需要的思想状态,即便勉强学了,也很难学得进去,所以难以避免发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而法轮功修炼的方法是为了让人能够修炼而不是为了给人治病而传的。这一事实,并非患者周围的人的善良愿望就能改变的,因为主导实质状态的是病人自己。

* 个人期寄和形式上的参与难以改变精神病患者的命运

1999年迫害开始之前,国务院领导曾两次批示,将气功和人体科学归口到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管理。国家体总根据这一精神,下达了一系列专门文件,并对在健身功法中发展最快,在群众中影响最大的法轮大法(法轮功)进行了全面、公正的调查了解。

经由具不同专长的医师、医学教授等专家组成的调查小组于98年9月对广东省的广州、佛山、中山、肇庆、汕头、梅州、潮州、揭阳、清远、韶关等市约1.25万余名修炼法轮大法的学员身心健康状况进行的表格抽样调查,国家体总发现法轮功的祛病健身总有效率高达97.9%。

另由北京专家小组对北京市五个城区部分法轮功修炼群众进行祛病健身功效进行的统计学调查、分析结果显示,法轮功祛病总有效率为99.1%,完全康复58.5%;体质增强80.3%;精神状况得到改善96.5%。

当时国家体总统计的全国法轮功学员人数为七千万人,也就是说,在日常生活和工作的人群中,人们见到法轮功学员的机会很高,因此很多人都直接或间接地知道一些法轮功祛病健身的神奇效果。精神病患者或者重症患者本人及其家属也不例外。他们往往会抱着试试看的想方设法学功。少数学法尚未深入的法轮功学员也曾出于人心中善良的愿望,对这样的“试练者”采取不阻止的态度。

法轮功学员讲解说,因为修炼本身的严肃性和超常内涵,人情和愿望无法逾越法理上的规定,所以真修者能因为进入修炼状态而短期内达到身体的彻底净化、无病一身轻,而“试练者”往往只能达到外在形式上的参与,却因为达不到修炼的基本素质要求,而在身体和精神上发生不了内在的、本质的变化,原有的病根往往也都没动。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侥幸被炼功点接受的精神病人或者重症病人,虽然经过一段时间的“试练”,最终还是精神病发作或者因病死亡的主要原因。

根据学员的讲解,这种情况可以比作没有学籍的旁听生。残疾人士通不过芭蕾舞学校的入学考试,无法取得学籍。因非常希望通过学习芭蕾改变命运,便设法旁听课程。这样在听课形式上与在籍学生或有一些共同之处,但实质上,学校的老师对这样的旁听生是没有责任和义务的,后者能否掌握教学内容,也不在指导老师的职责范围之内。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旁听生无法走到毕业那一步,只能半途回到现实中去,面对原有的一切困难和障碍。

精神病人不能修炼法轮功。盘锦的佟岩不幸成为违背法轮功这一明确劝诫而造成负面后果的一个例证。因为带有精神病的根子,佟岩即便有机会读了《转法轮》,也无法真正理解书中讲述的修炼的道理和方法,病发前不久还自语不懂什么是“修炼”。这样的身体素质和精神状态,正是修炼过程中应有的无论是身体还是精神方面的实质变化,都没有在其身上发生的原因。只是法轮功修炼没有教堂、没有寺院,并不从外在形式上划分哪些是真修者、哪些是因为各种个人的原因长期没有进入修炼状态的人,所以外行人一时难以区分。

另外,法轮功的书籍《转法轮》229页中讲:“杀生这个问题很敏感,对炼功人来说,我们要求也比较严格,炼功人不能杀生。不管是佛家、道家、奇门功法,也不管是哪一门哪一派,只要是正法修炼,都把它看得很绝对,都不能杀生,这一点是肯定的。”这个所有正法修炼中都必须遵守的重要法理,所有大法弟子都铭记在心,而佟岩却因其精神条件不符合法轮功修炼的基本要求,显然无法记住、也理解不了其中的严肃含义。

* 盘锦法轮功学员的肺腑之言

谈到大陆当局利用佟岩案攻击法轮功一事,未公开姓名的盘锦法轮功学员说,“这种扭曲事实的陷害报导,也给佟岩及其家人在心灵上造成很大打击与迷惑,对她们全家人来说是雪上加霜。记得当时在电视上,佟岩流着泪,很痛心地说:‘法轮功没让我杀人’,那时的佟岩是清醒的。”

这位学员质问:“××党员入党首先得申请,然后预备考验,再经过调查批准,之后才能成为一名正式的党员。即使是如此严格,从来都没听说过,××党员犯了错误,是因为党章有问题,从而取缔××党。可到了法轮功这就都变了。这不是明显的栽赃吗?”

她还说道:“精神病的发作都有一个诱发因素。在1999年7月20日江泽民一伙非法取缔法轮功之后,电视中充满对法轮功的栽赃宣传的恐怖镜头,正常人看了都非常害怕,甚至难以承受,何况佟岩。谁能证明不是因为她的内心因此受到刺激从而引发了精神病呢?”

她说,“我希望大家都能明白,1、法轮功的法理严禁杀生,2、精神病人主意识不清,自己主宰不了自己,不能修炼。这样能化解许多人因佟岩杀人案而久结的心结,消除对法轮功及大法弟子的误解与仇恨,在自己的心中给‘真善忍’一席正确的位置。”(明慧记者楚天行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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