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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学员张莲芬三年被非法关押四次、勒索八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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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1日】我叫张莲芬,今年35岁,河北省阜平县法轮功学员。我是1996年因身体不好,在求医无效的情况下走入修炼的。我当时的体重只有51公斤,胃痛,各个关节痛,每个手腕上长一个疙瘩,杏核儿大小,几乎把脉压住。背痛,最主要的是心慌头晕,干不了体力活儿,经常感冒,夏天爱中暑,看过很多医生,试过气功,甚至巫婆,都没有解除我的痛苦,白花了很多钱。

后来听说炼法轮功能好病,我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想来试试。炼功不到半个月,我的病全都好了,脸也红润了,大小体力活都能干了。我原先提一桶水都上不了楼,现在两手各拎一桶上楼都不费劲。炼功前我经常和丈夫吵架,打骂。通过学法,我懂得了要做一个炼功人,就得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做个好人,与人为善,做事先考虑别人,有矛盾向内找,找自己的原因,这样我夫妻俩和睦了。家里人看到我的变化,非常支持我炼功、洪法,还主动给我提供条件。

1999年7.20江××开始迫害法轮功。当地公安局通知我们,上边有命令,今后如果谁去炼功点炼功就被抓。当时各地都在抓人,班车全部停运,各个路口都有警察把守,检查过往行人。我和一同修骑摩托车去省政府上访,到哪儿一看,省政府大街戒严,警察,武警站岗,政府大院的门都进不去。听当地的人说:前一天在这儿已经抓了一大批大法弟子。

这儿不叫说理,我俩坐火车到北京上访。一下火车,我俩就被警察扣下,拽到一边恐吓、欺骗,要我们说出姓名,地址,并搜身。开始他们还装出伪善的样子,当问不出结果,找不到证据时,就凶相毕露,开始骂我们,不让上厕所,非法扣押我们三个多小时,天黑才放我们走。我们来到天安门广场,那里到处都是警察,便衣,他们可以随便问任何人,翻包,只要说是炼法轮功的,或翻出任何大法的东西,就带走,好多大法弟子都被抓。

上访不成我和同修返回家中,第二天就被当地派出所,副所长陈雷叫到派出所审问了一上午,逼迫我们抄他们写好的“保证书”否则被拘留。

1999年9月8日,我与三个同修去北京上访。9日中午,我们被便衣抓到天安门分局,关进铁笼子。我县公安局纪检书记周秋来,欺骗我和袁桂花的丈夫说一起到北京找我们,在北京分局见面后,周秋来向他俩每人要500元钱,说是给分局,这样就不用往地区报了,可以回家,如果报了就麻烦了。在路上的加油钱也要他俩出。

结果一回来就把我们俩关进看守所,第二天由一个四十多岁,1米7左右身体稍胖的男子审问我,听说他是政保股的股长。他没有得到他想要的东西,晚上就让家人来做我的工作,劝说不炼了,如果炼就判刑。法轮大法是正法,我们是在做好人,好人都不叫做了,人类还有道德可言吗?这好人我当定了,这法我要一修到底!他们又找来当地电视台给录像,在电视上播放,诬陷我们是“执迷者”。

第四天晚上8点多刑警队长李克强,把我叫到一个小屋里。一进屋,咣一声,他把门关上,把窗帘拉上,邸学勇在床上躺着,李克强拿起桌子上准备好的绳子,问我:你这个办公室主任,给谁打电话联系的去北京?在那儿印的材料?我一听,根本就不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我去上访只是想说我炼功受益了,我们是在做好人,电视上说的都是谎言。我是发自内心的,自发去的。后来我没有回答他的问话,他就把我按倒在地上和另两个人把我两个胳膊背到后背用绳子把我捆上,李克强觉得松就又重捆。然后把我拽起来说:你说了,就给你解开。我没有吭声,他就去找周秋来,回来骂我一顿,踢我一脚,当时我胳膊非常麻木,胸闷,出气都费劲,全身说不上来的难受,衣服湿透了,汗水把地滴湿了一大片,我头晕目眩倒在地上。李克强把我拽起来,推倒在一个破沙发上,过一回儿,就从背后提一下绳子,每次我都好半天才喘过一口气来。他一会儿骂,一会儿恐吓我:你孩子被烫了,整天哭,不吃饭(当时孩子6岁)。不管他说什么,我心中只背法,不给邪恶市场。李克强见问不出什么,就给我松开绳子,当时我的胳膊已成凸凹形的,完全没有了知觉。胳膊被捆的一个槽一个槽的,被捆过的地方都没了肉皮,一动不能动。李克强拽着我打了一阵子,然后把我关进监号。

他们软硬兼施没有达到目的,后来,就恐吓我的家人说:上边有令,她们是政治犯,得判刑。公安局向家里收取保金一万元,另外给周秋来,马保忠送礼,衣服,香烟,吃喝,其它物品,要七千元。我被关押迫害40天。后来,还经常到我家骚扰。

2000年7.20,周秋来又找我去公安局,我没有去,和同修到村里讲真象。24日被马保忠骗到公安局被周秋来骂了一个上午,然后,周秋来找我丈夫向其索要500元,否则关看守所,我丈夫怕关进去更麻烦,花钱更多,只好送去五百元,交钱时周和马保忠每人又要一条100元的香烟。

2000年10月1日我去北京上访,被抓进北京东城区看守所,周秋来,610头子齐贵亮及乡长姓马的,从北京把我带回送进看守所。对我非法审问后,公安局长庄春来给检察院写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内容是:张连芬2000年10月1日在天安门广场护法,并宣扬炼法轮功的是好人,在被押往当地公安局机关途中大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并背颂法轮功条文,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条,特提请批准逮捕。

当时,政法委书记闫立明给我家人施加压力说:我二次进京,现行反革命,谁都不敢放,上边把这当重案抓。家人被吓的,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整天花钱,托人往出保我。其中被闫立明勒索五千元,周秋来勒索两千元,另外请他吃喝,给他送东西。他还要洗澡,洗头,去美容院,找妓女的钱都得给他拿,家人还给检察院的送礼,公安局罚款一万元,去北京接我要三千元。这次,我家总共被勒索三万元,而且被非法关押38天。

2001年6月4日中午1点40分,我正在给我公公的摊位上干活。来了两车人,有乡政府的,有恶警。其中一个1米7多,白白的,30多岁,穿警服的男子叫我跟他们去派出所,我说我在干活儿,我不去,有话就在这儿说。他说不行,你不去就强行带你走!我公公看不下去了,说:你们太不讲理了!她如果做错了什么事你们强行抓她可以,她就在这儿好好的干活儿,你们强行带人不行!他们和我公公吵起来,他们动手要拽我,我公公拿起一根铁棍要和他们拼命,说没有王法了!穿一身警服就随便在大街上抓人!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大家也觉得他们没理。来的这些人留下4个人看着我,其他都走了。3点多钟我回家他们跟到家,我趁去厕所时走脱,从此流离失所。

7月11日晚8点吃完饭,一个称居委会的女人敲门,刚一开门就冲进20多个恶警。强行把我们拽到一个屋子,然后把屋子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把五千多元现金,两个呼机,一个手机,所有的大法书籍、大法资料,及其它物品全部抄走。

我们被带到楼下,没有向邪恶妥协,我们高喊“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他们拳打脚踢,并用衣服包上一男同修的头,把他打倒在地。我们被送一派出所,关进铁笼,接着就是非法审问与肉体的折磨。我们十几个人被关在一个很小的铁笼里,天很热,透不过气来,也不让去厕所。

第二天中午我们被强行拽到院子里,院子里放着很多大法横幅,条幅条。恶警围了一圈把我们包围起来,给我们录像。录完后。我们被送到一个离村庄很远的刑警队,被关进铁笼子。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叫说话,不叫上厕所。同修们逐个被带出去非法审问,毒打。

晚上九点左右一个30多岁,中等身材的男子把我带走,边走边打边说:昨晚你不是喊得很起劲儿吗?我就最后一个整你。

来到一间小屋我被推进去,屋里还有两个恶警,他们关上门就打我,车轮战,轮流打我,把我打倒在地拽起来接着打。他们打累了,就用手铐将我铐在沙发的扶手上,然后一个揪住我的头发,一个踩住我的脖子,我的头被恶警踩在两腿中间,他狠狠的说:踩死你。我几乎背过气去,过了好长时间才把我拽起来,脖子破了,没有了皮,火辣辣的痛。这时其中一个姓黄的坐在沙发上装出伪善的样子,说不打我了,跟我聊聊天。其实是想用这种方法得到他们所需要的东西。我除了告诉他们“法轮大法好”,“善恶有报”是天理之外什么也不说。他们打累了,夜也深了,两个睡觉,一个看着我。但不叫我睡,我一闭眼就打,揪头发,把我的头往墙上撞,直到凌晨5点又把我铐在暖气管上,我站不起,蹲不下。他们反复用上述方法折磨我。但,我是大法弟子,不会配合邪恶的要求命令和指示的,我不回答他们的问话。后来一个叫连所的进来,打我一阵后拿来一把钳子,说:我不信撬不开你的嘴,你不说我就铗你一下。他便开始在我的眼皮上,嘴上,脸上,全身铗起来,当时我只穿一件短袖上衣,一条短裤,嘴被铗烂了流着血,身上没有一点好地方,那种钻心的疼痛无法言表,但我抱定一个目的:即使脱去这张人皮,也不向你妥协。也不知他铗了几百下。

突然,他的手机响了。接完电话,他就把枕头上的凉席卷起来狠狠的打我,我越不说,他越气,打的越凶。我告诉他“善恶有报”,迫害好人要遭报应。他说我不怕,我先报应你,让你疼,他打一下随即我身上的肉就肿起很高,变成紫红色。

一直打到中午我身上已没有一点好地方,全是黑,紫,青的。我的脸上一片紫一片青的。中午,他打累了躺在床上睡着了,我看机会来了,脱开手铐就往外跑,结果又被他们追上,这时几个人一起打,打完又拖回来,把我铐在汽车的尾气管上,并打开尾气,让我只能弯着腰对着汽车的尾气,天气又热,不知铐了多长时间,从他们抓我到现在没喝一滴水,没吃一口饭,加上两天两夜没睡,又被他们打的如此惨重,我支持不住了几乎要晕过去了。

两个四十多岁,1米6左右的女警察,恶狠狠的说:你不是会跑吗?让你跑!就让你在那儿晒着。又过了一阵子,他们把我放回铁笼。我站不起来,头晕眼黑。我挣扎着挪到铁笼边,那十来个同修看到我的样子都哭了。他们给我点水喝,扶我躺下,我已说不出话。不一会又叫我提审,同修们说她都这样了,还能行吗?那个女恶警过来摸摸我的脉说没事装的,她跑那会儿可精神了。而后就硬拽我去提审,到那儿什么也没问,就说:你不说照样可以判你劳教。我被强行按了手印,然后把我送到保定市看守所。所长一看我的样子他们不收,一副所长说先收下,明天再说。

在看守所,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与迫害,被他们戴上手铐脚镣,手和脚铐在一起,直不起身,走不了路。李,张,马三个女队长指使同监号的犯人打我,往身上泼凉水,倒饭,往身上写诽谤大法的字句,贴诽谤大法的纸条,骂我。晚上犯人只要听到我的手铐脚镣响就痛骂一顿。第三天开始强行野蛮给我灌食,所长指使十几个男犯,死死的把我按在担架上,由几个穿白衣服的人用一根粗皮管从鼻子插到胃里,用粗注射器往里打他们所说的营养品,其实是浓盐水。每天一次鼻子被插破了,胃被盐水烧的非常难受,手腕脚脖子被手铐脚镣勒的肉都烂了流着血。监号里又潮,又湿,蚊子又多,身上的伤被蚊子叮咬过的地方都长了疥疮流着浓。我在这儿被非法关押迫害了56天。

在这其间,周秋来对我丈夫说,保定要判我三年劳教,他可已帮着办办,可以把我保出来,但他的条件是要钱。由于孩子没人照顾,丈夫不能出去干活儿,在加上前两年我被关押时他精神上遭受的打击很大,不愿我再劳教就到处借钱,(前两次借的钱还没还清)亲朋好友都借遍了。周秋来的胃口很大,请他吃饭,他要去洗浴中心,美容院,找小姐,要手机,连响,茶几,香烟。同时给我丈夫介绍一个保定市姓唐的公安局副局长,也是宗教处的处长,说他说了算,因此又被唐勒索五千元。不算请吃喝,送的东西。最后给新市区分局取保金,保定市看守所的灌食费,饭费,被子费,总共又被勒索三万元。

同年的9月29日我去贴标语被曲阳县齐村乡的工作人员抓到乡里。我又被乡长李洪栋毒打一顿,铐在树上,通知我县公安,当晚把我转回当地,关进看守所。我不配合任何提审,一切都不配合。这次,周又向我丈夫索要两千元。关我8天,看我身体不行让我回家养着。说:得需要人看着,需要费用又被勒索两千元,这次总共花去六千元。三年内我被非法关押四次,共被榨取八万三千元人民币。

本来阜平县就是贫困县,我家是农民又没有地,收入又少,这一下借的到处都是账,到年底到我家要账的人不断。

2003年正月十八晚,七八个恶警又闯入我家非法抄家。本来我通过学法炼功,变成了一个好人,身体健康了,我们夫妻和睦了,家庭和睦了是件好事可是却受到江泽民这个妒忌心极强的独裁者的迫害。给我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灾难,经济上的负担,精神上的压力。家人再也承受不住任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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