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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说:“工作固然重要,但我不能出卖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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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2日】2003年8月份,我们局决定照顾职工子女内部招工,要求条件是大专毕业生。我女儿今年刚刚从大专学校毕业,已被本局录取,在上班的前几天,人事局负责人找我女儿去局里谈话说:“你的条件都很好,只是有一个问题,你的妈妈是炼法轮功的,你就对其谈一下看法。”我女儿很坦诚地说:“我妈妈原来是一个直肠癌危重病人,吃药、化疗都不见效,自从96年炼了法轮功后,我妈妈的身体炼好了,这你们是知道的,我亲眼所见,7年来妈妈没有花一分钱看病,而且我也受了益,我不能昧着良心说假话,所以我支持法轮功。”

几天后,职工的子女都上班了,而我女儿的工作一直不予安排。事后我和女儿一起去找局领导,局长说:“党委开会决定,凡有法轮功倾向的我们不收。”于是我们又多次找局总经理谈,最后总经理说:“你妈妈炼功是她的事,唯一要求是你写一份对法轮功的认识,否则免谈。”事后我女儿写了一份对天安门自焚事件的分析(就事论事),领导们看了后还传给其它各部门工作人员看说:“这份材料是在为法轮功说话,她有法轮功思想。”当时我说:“局长,法轮功是在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做一个真正的好人,没有错,不能听电视的一面之词。”一个纯洁青年在踏上工作岗位上的第一天就要学会说假话,不能说实话,否则就要付出代价,没有饭碗。

这件事对亲朋好友、职工、院内家属都影响很大,有的说:单位怎么这样对待一个孩子!也有的人说:你们怎么这么苕(傻)呢,说几句违心话不就进了单位吗?今年招工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再说你妈妈被关押几年了(快3年),现在你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容易,有一个好的单位,一切都有了。女儿平静地说:“工作固然重要,但我不能出卖自己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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