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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不法官吏对法轮功学员的残酷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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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网2004年4月17日】唐山市政法委书记陈满,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心狠手辣、罪恶累累。2001年5月份,在一次下达迫害法轮功学员指令的会议上,陈满叫嚣:宁可死几个人(法轮功学员),也要达到百分之百的转化率。

陈满亲自点名六名必须抓到、必须强制转化的大法学员,包括:刘保琴及女儿李英楠、刘会静、唐春芳、刘桂锦,另一名学员姓名不详。结果这几名大法学员在一个多月内先后被绑架,受到残酷折磨。在陈满提出的百分之百转化率的口号下,唐山市开平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三百多名大法学员)和荷花坑劳教所(非法关押一百多名大法学员),还有各地看守所及洗脑班,大面积发生酷刑折磨大法弟子的事件,导致数名大法弟子被迫害致死,更多的大法弟子伤残。

唐海县公安局政保科,在2001年秋抓了数十名大法弟子,使用电刑折磨这些学员。最邪恶的是,他们在折磨一名女大法弟子时,将一塑料管,一头接在水龙头上,另一头插进女大法弟子的嘴里放凉水,将她肚子灌满,再将高压电棍捅入她的阴道放电,电的那个女大法弟子在地上蹦。这件事,当时被关押在唐海县看守所的大法学员都知道,如果那位女大法弟子现在还健在,不久的将来,此恶行一定会被彻底揭露。

玉田县公安局政保科,对当时所有坚修大法的学员同样采用电刑。有一个老太太(大法学员)被电昏过去,送去抢救。大法学员王芳和另几名学员背部全被烧焦,水疱连成串。王芳后来被送往开平劳教所继续折磨。还有一名女大法弟子被它们挖坑活埋,后又拉出,才免于丧命。还有一位大法学员也被电成重伤,送急救中心抢救。

遵化公安局政保科更加邪恶,有一个大法弟子被绑架后,被五花大绑,放进一个只有一人粗细的深水井中,人在水面上吊了两天两夜,不给吃喝,连冻带吓。

提起遵化610人员,它们犯下迫害大法弟子的罪更是罄竹难书!当时参与迫害的还有宣传部长张(?)建国,开始时是以它为首。1999年7.20以后,它们抓了许多法轮功学员,关在党校和行政拘留所(据说是前后院),在文革时期整人的手段全部用上。白天,把20多名大法学员在太阳下曝晒,蹲马步,把三、四块砖头绑一块吊在手上,稍一不平衡就打;把太阳曝晒后的大粪桶挂在大法弟子脖子上,一挂就是一天。当时每人收350元生活费,只有一个人交了生活费,每天就这一个人一个玉米饽饽,其他未交生活费的23个人只能一天分一小块,一共饿了20天,每个大法学员饿的脸色都变成旧炕席的颜色。最后大家发现后院有一堆煤,就商量要吃煤渣了。有一个大法学员后来送到看守所,终于能吃上一个饽饽了。(据农村来的学员说,那饽饽是制药后剩下的下脚料,猪都不吃的。)

1999年11月,它们抓了大批的法轮功学员进看守所,一发现有人炼功,恶警李德生就给铐上,有三个人铐一块的,有双手双脚铐一块的,不能吃饭也不能上厕所。60多岁的老太太大法学员王翠华双手脚被铐一个多月。在那里,一个月每人还得挑半袋豆子。大法弟子王春梅被戴上18斤的大镣,一走路水泥地就轰轰地响。所有被关押的大法弟子全部被戴过镣铐。有一个唐山市借押的大法学员刘桂锦,因为从身上搜出一本《转法轮》被戴镣铐20天后,双腿致残。

那里的女所长叫黄明英,敛财无数。她个人承包下食堂,一份炒豆芽菜就卖15元,一箱龙丰方便面卖60元-80元(市场价是每箱20元)。大伙房里,大法弟子没来时,每星期吃一个馒头,大法弟子一进所,每个月只吃饽饽,每天中午一人一个,加一碗咸盐水,吃不饱,就得买方便面。如果谁从小伙房里买了东西,黄明英就从这个人的存款中扣留双份钱,美其名曰好处费。它在法轮功学员身上搜刮了许多的钱,扣留了许多的钱,这账算不清。

2000年1月春节前,恶警们开始强制转化法轮功学员。遵化做为试点,黄明英也参与其中。看守所、公安局、宣传部三位一体在看守所前院开单间,给法轮功学员灌输邪恶理论,不行就打,不许学员们吃饭睡觉、逼着大法学员夜里在院里的雪地上走,进屋得跪下,不跪就被踢倒在地。所有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大法弟子全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它们还把抓来的大法弟子游街、拉到公审大会去批斗。

以上写的只是迫害中的很少一部分。希望所有遭受迫害的大法弟子人人把自己所遭受的迫害告诉世人,用我们的笔揭露这场无人性的残酷迫害。只有揭露迫害,才能制止迫害,才能破除江氏谎言,让世人看清这场迫害的邪恶本质。

其实现在连看守所的警察也不否认接到唐山市政法委书记陈满那个“宁可死几个人”的指令,但他们也知道:“说是那么说,真死人了,责任还是算我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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